京津冀一体化 雾霾环保第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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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空气最差的10个城市中,京津冀地区就“揽下”8席。生态无界,三地共同面临着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提出了环保一体化细则,接下来如何在环境治理中进行区域协作,成为三地首先要思考的问题。

整体规划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2015年3月份京津冀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36.8%;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3.2%,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6.9%,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1.2%。与上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升高1.7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略有改善但污染依然较重。与上月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降低3.1个百分点。

空气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京津冀地区今后的发展。

2014年年底召开的APEC会议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在国务院的协调下尝试区域联防联控,“APEC蓝”已充分显示了共同防治的环境效益,也使得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治理雾霾的机制,出现在《纲要》中。

由于三地毗邻,任何一个区域的污染物都容易对其他区域造成污染,因而,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整体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环境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主任冯银厂对新金融记者表示:“要做到一体化,先要对京津冀整个区域做一个调查,看看我们的环境到底都存在哪些问题,能容纳哪些产业,以及能接受的污染物排放量是多少。在具体细节执行之前,首先规划好一幅整体的画,这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事情。但三地要做到公平发展、不争抢资源、各地信息对称透明,确实很难。”

协同标准

目前,虽然我们建立了京津冀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但实施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以合作协议方式约定各地的污染防治责任,约束性不强,落实效率不高;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各地环境质量改善需求不尽相同,区域治理目标与标准难以统一;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体系不完善,难以对区域污染现状进行科学评估与动态监控;现有的防治措施缺乏科学理论与技术有力的支撑,经济成本高、环境效益难以持续等多方面问题。

尤其在一系列排放标准上,三地还在各行其是。

以排污费征收标准为例:京津冀三地为9∶7∶1, 即北京已达到河北的9倍之多。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副市长程红在全国政协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大气污染防治”双周协商座谈会上举了一个例子:北京制定了33项大气环保标准,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河北、天津使用的多是国标。中间差距有多大?她说,在燃煤锅炉新建项目的准入标准上,二氧化硫和颗粒物两项国家标准能达到地方标准的45倍和20倍。

大气污染治理是一个区域性问题,排放标准不一带来的后果是污染在区域内的转移,于整个区域而言,污染源并未消除。

当前,新出台的环保法仅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出了原则性规定。程红建议,在正在修订的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中针对联防联控增设专章,并借鉴国外经验,由国家研究制定《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因地制宜

同时,联防联控也要因地制宜。

环保部明确公布了北京、天津、石家庄的PM2.5污染源名单,三地PM2.5本地来源中,机动车占北京市的31%,扬尘占天津市的30%,燃煤占石家庄的28.5%,分别为三地污染源之首。

污染物构成比例的差异使得各地治理措施不能完全相同。

为消除这些不同污染物来源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京津冀三地都把控煤、控机动车污染及调整产业结构作为重要治理措施。

北京推出了《北京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河北省也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表示宁可降低GDP和财政收入增速,也要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而天津,也在尽最大的努力还百姓一片蓝天。

据了解,天津已于近日调整了排污费收费标准,烟尘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公斤0.275元调整到2.75元,一般性粉尘排污费由0.15元调整到1.5元,并新开征施工扬尘排污费。而且,天津也参照北京采取了分阶段收费模式,排放浓度在规定排放标准20%以下的,或燃煤电厂实现超净排放的,按征收标准的10%收费,100%以上的,按征收标准的双倍计征。

去年年末,天津政府颁布了防治大气污染的“津12条”,从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清洁煤替代、机动车尾气治理、电动公交车和新能源汽车推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扬尘等污染源治理、依法科学治污、资金使用和生态补偿、治污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精神。

今年3月,天津正式关停陈塘庄热电厂3台燃煤机组,中心城区再无燃煤电厂,仅此一项每年减少煤耗达233万吨。全年减煤将达496万吨。

防治污染,路漫且多险阻。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京津冀三地还需不停探索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与治理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政策和新模式。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发表时间:2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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