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健:日本社区营造对中国艺术乡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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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千年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已成为世界第二大超级经济体。与之相伴的是城市化进程加速,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口大量流失,农村空心化问题日益严重,依托于乡村土壤延续至今的文化逐渐失去了传承主体,传承危机等一系列问题逐渐涌现出来。同时,城市化的过快发展以及社会环境的多样化,也产生了一系列负面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全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式,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乡村振兴和城市有序发展的政策法规,足见对这些问题的重视程度。有一些先知先觉的艺术家、建筑师、人类学家也走进乡村,身体力行参与到乡村建设中去。当然,这一切都处于摸索阶段,仍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日本作为我们的邻邦,社区营造起步较早,所做的工作与我们今天的乡建较为接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我们今天的艺术乡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社区营造”的概念诞生于日本,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市民有效地利用本社区的资本和文化资源,在自组织模式下对社区进行的具有持续性的营造活动,其对战后日本的社区重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0年以来,日本各地社区营造的数字飞速增长,各方媒体争相报道,引起了各界瞩目。这些社区营造的实例往往被冠以“艺术祭”“艺术节”等名号,通过运用社区的自然和文化资源,借助艺术的手段活化没落的社区文化,尤其是从世界范围内邀请当代艺术家入驻社区,并为这些艺术家提供空间和各方面的支持,让艺术家可以在这里自由地创作作品,作品完成后通过每年春秋两季的艺术祭进行集中展示,以此为手段吸引海内外的游客前来观光,通过消费活动促进社区再造,重振社区活力。

艺术是文化的形象化表达,是地方文化的符号表征。通过艺术项目创造新的景观,作为社区发展的新的动力源,这一新趋势引起了社区民众的极大兴趣。将艺术从博物馆、美术馆中解放出来,让它融入社会,进入日常生活,真正实现艺术为生活服务、为人们的审美服务,这也是对传统艺术展示方式的一种突破。艺术家通过与本地居民的合作,共同开发本地的文化资源。通过活动创造景观的可能性,居民在体验项目时,可以将作品作为工具来向游客解释他们的记忆,并使他们的生活习惯形象化,以确保他们文化的独立性,通过与访客的互动来改变文化认知的过程。与传统的艺术展示方式不同,这些是美术馆、博物馆之外的艺术展示,是真正的艺术融入社会。这种做法为社区再造提供了新的思路,创造出新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重新创造了当地生活。

这些做法带给我们以下6点启示:第一,从社区营造的理念上而言,这是一个将社区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视为资源,并借助当代艺术予以激发和利用,呈现出艺术作品以促进当地社区发展的过程。从根本上而言,是一个创生“社区自然与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利用新理念”并付诸实践的过程。这一新理念的核心是将遗产视为资源,使其在促进社区活化与再造中发挥作用。第二,从法律保障层面而言,日本从20世纪50年代社区营造开始,就非常注重立法对社区营造的保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合社区营造的法律,如《国家土地综合开发法》《农业基本法》《市民农园整备促进法》《农山渔村旅宿型休闲活动促进法》《景观法》《观光立国推进基本法》等法案,有效地保障了社区营造的顺利进行。第三,借鉴“参与协作”的模式,开发建设“市民参与型工作坊”。他们尊重和重视当地人的主体性,全面掌握当地存在的问题,保持更加贴近居民的姿态,起到提高居民主体性的作用,充分激发当地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第四,建立“专家工作营”制度,指的是由专业研究队伍和学生组建团队到社区营造地展开社会调查,听取当地居民和政府部门的意见与诉求,研究社区所存在的问题和将来的愿景,对问题点进行剖析并提出设计方案和解决思路。第五,设立民间智库为日本政府管辖范围的政策立案进行调查工作,协助地方自治指定综合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此外,还提供设施建设、社区营造咨询等方面的业务。第六,设立一批乡建的NPO(非营利性组织),在日本,大部分的NPO是志愿者团队或政府设置的附属机构,虽然没有政府做后盾的纯民间NPO,想要在民间社会单纯依靠乡建维持运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长远来看,能够自主创收的NPO是今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角色。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发表时间: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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