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波:推动无障碍影视出版数字化转型和平台建设 为了更好地服务那85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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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发展给我国出版业带来深刻变革,大量纸质出版物为电子出版物所取代,数字阅读逐渐成为全民阅读主流。在这股潮流中,有一个数量庞大、需要特别扶助的弱势群体应引起足够关注——占我国人口总量6.34%的8502万名残障人士。

这其中,视力残疾者有1700万人、听力残疾者有2054万人。他们因视听感官机能的缺失在信息获取和交流等方面存在诸多不便,但他们同样渴望知识,心中同样有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因此,做好无障碍影视出版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既能满足广大视听残障人士的精神文化需求,帮助他们突破障碍、与健全人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也是残疾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2009年4月23日,第14个“世界读书日”,上海市残联、上海图书馆和上海电影评论学会联合成立了全国首个无障碍电影工作室。那天,首部无障碍影片《高考1977》在上海图书馆放映,让视力障碍者也能看电影。

所谓无障碍电影,是为方便残障人士观看、经过专门加工的电影节目,分专供盲人和专供聋人两种版本,前一种版本通过重新剪辑增补大量配音解说的方式,方便视力障碍者了解整部影片内容;后一种版本则通过增配字幕方式,让听力障碍者享受到电影艺术乐趣。

10年来,在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出版基金、国家彩票公益金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中国无障碍电影项目已列入“十二五”国家重点音像出版骨干工程、“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

一直以来,无障碍影视出版物多是通过传统音像发行渠道派发到各个地区,送达效率低,服务范围也受到限制。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使传统的发行流通渠道变得虚拟化、网络化、移动化,传统音像制品逐渐消失,磁带、录音机、光盘、电脑也逐渐被手机取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手机上观看喜爱的节目。残障人士群体亦是如此,越来越习惯于通过移动终端获取信息、安排出行和通讯交流等,短视频、手游、动漫等也成为残障人士优选的文化产品类别。

面对这些变化,无障碍影视出版必须主动融入时代科技发展大潮,以残障人士新的生活需求为依归,努力实现无障碍影视出版的数字化转型,具体而言,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首先,升级内容生产方式。

无障碍影视出版要在原有资源基础上,对内容进行重新规划、定位、整合、编辑,使之成为符合移动互联网市场特点和需求的数字产品,逐步建立门类齐全的无障碍影视数字资料库,内容涵盖电影、电视剧、动漫、科教片、各级各类残疾人教育培训及其他领域。同时,需要落实国家少数民族政策,充实少数民族语言(手语)和地方区域性语言(手语)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门类的无障碍影视作品。

除了升级现有资源,还可利用用户反馈功能,收集用户偏好,与几大互联网版权集合体公司进行合作,定制拍摄制作或引进用户感兴趣的好作品,或者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专业培训机构合作,推出教学视频,帮助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

其次,创新出版传播形式。

无障碍影视的出版传播应采用平台化方式,结合“互联网+”的思维模式和新媒体技术,以智能化技术为基础、以信息化设施为支撑、以数字信息安全为保障,建设一个集手机、平板、电视、电脑的多终端、全覆盖平台,将生活服务、社会服务、公共服务及政府、行业、企业服务等集于一体,提供大数据分析、影视作品推荐、在线学习、在线购物、线上线下服务等功能,使科技发展的红利惠及更广泛的残障人士群体。

再次,创新运营服务模式。

应联合更多的政府机构、社团、企业等组建无障碍影视联合体,构建互利共赢的新型合作关系。在内容资源整合上,以无障碍影视平台为核心,通过市场行为将帮扶残疾人的各方力量联合起来,组建一个综合的无障碍服务体系,以联合体形式实现系统化建设和市场化运营,进一步推动无障碍影视平台项目在全国的落地实施,扩大平台影响力和覆盖范围,使越来越多的残障人士能享受到平台提供的优质服务。

可以考虑把无障碍影视平台作为市场营销和服务的“发动机”,联合众多第三方资源,为平台用户进行资料建档,分析不同用户的实际需求,借助商业区块链技术建立用户信用评级,为不同地区、不同需求的用户提供差异化的优质实用服务,实现“互联网+无障碍服务”,推动无障碍影视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发表时间: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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