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2018年以来,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背景下,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转型。长沙市国资委提出2019年是全市国企转型元年。《长沙市平台公司转型和资本优化布局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进平台公司改革转型,促进市场化发展。全市国有企业特别是平台公司和2018年刚退出平台公司目录的市场化公司大都面临建设任务重、历史负债重、竞争压力大的境况,国有企业的转型形势严峻。为加快推进全市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增强内在活力、提高经营效益,提三个方面的建议:
一、围绕管理模式转型增活力
一是从统一管理为主转向分类管理为主。建议市国资委在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分层分类管理体系,继续深化国企分层分类监管制度改革。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因地制宜”“因企施策”,进一步根据企业属性、产业特征和发展阶段进行分层精准定位和分类功能界定,尽快建立分类管理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以精准、灵活的分类管理方式推动国企改革转型。比如,平台类企业可以侧重政府任务完成情况方面的管理和考核,投资类企业可以侧重资本效益方面的管理和考核。
二是从管企业为主转向管资本为主。建议市国资委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进一步科学界定监管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充分保障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建议着重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以提高国有资本的投资收益水平为着眼点,完善全市国有资本投入和退出机制,提升竞争性国有资产证券化比率,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支持监管企业依法依规设立各种基金并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基金投向的跟踪和评估,发挥国有资本对社会资本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从管过程为主转向管结果为主。建议湘江新区管委会、市国资委以结果为导向,放松对国企的过程管控。政府对国有企业实行适当的管控对于把方向、管大局很有必要。但是市场化转型后,政企分离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出资人地位与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关系将进一步优化。以湘江集团为例,从公司目前的情况来看,管理体制十分复杂,上级管理部门涉及组织部、国资委、新区管委会等多个部门,多层管理、多头考核现象突出,企业疲于应对,发展活力不足。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教训,从深圳创投公司的发展经验来看,繁琐复杂的管理体制、严苛的管控程度不利于做活企业,相反,适度放松对国企的管控,明显有利于发挥企业活力,快速做大做强。因此,建议进一步理顺对国企的多头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对国企特别是投资类国企的管控模式,适当放松管控程度,管理上管资本、不管经营,把方向、不抠细节;考核上考结果、不考过程,以便进一步激发经营活力。
二、围绕业务模式转型增活力
一是支持国企拓展市场化业务。在承接功能类项目的方式上,建议市政府、湘江新区管委会推进从传统的会议纪要方式向市场化、契约化的转变。为规避不规范的项目委托方式带来的问题和隐患,建议不再以行政命令、会议纪要等方式进行项目委托,采取规范的合作协议等市场化方式将功能类项目优先委托给国有企业特别是平台公司。在竞争性业务的拓展上,建议市政府、湘江新区管委会全力支持国企入市竞争,给予业务支持,不断提升国企的市场化竞争能力,形成可持续的利润增长点,推动国企发展从输血转向造血,从财政输入转向内生增长,最终用市场化的业绩反哺政府,从而减轻财政压力,增强服务地方政府的能力。在政策上,建议市国资委出台类似“国企党建三十条”之类的更细的、可操作的“干货”政策,并对“国有资本权益变更管理办法”等原有的政策、办法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形成国企市场化发展的优势。
二是支持国企构建多元化产业。我市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平台公司以及刚刚退出平台公司的企业,主营业务普遍较为单一。平台公司长期以来肩负着推动片区开发和项目建设的重任,多是业务单一的开发建设类功能性企业,在国企市场化转型浪潮中,普遍面临支撑产业缺乏、多元发展不足的难题。国有企业的业务布局需在保证基本城市建设需要的基础上,逐步向经营城市的方向发展,并适时积极拓展产业类和金融类业务,由服务城市建设向经营城市、带动地方产业升级转型。在多元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资源配置的作用意义重大。建议市政府、湘江新区管委会以及各级部门按照“归集归类”的原则,统筹全域资源,将特许经营权、可经营性优质资产开发优先权等可经营性资源授予公司,从城市资源、产业项目等方面对国有企业业务拓展进行更大力度的支持,推进国有企业多元化发展,推动国有企业从主营业务单一转变为多元化产业集团。国有企业则依托自身的资源配置和政府渠道优势,培育3-4个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支撑转型发展。
三是支持国企夯实专业化基础。市场化、多元化的发展,离不开专业化的能力和运作。以湘江集团为例,公司以前是片区开发和项目建设为主的公司,项目建设经验丰富,但是在市场化转型中,其他新的产业专业能力尚不足,对公司项目运作、资本运营、投资管理等各种专业能力提出了挑战。建议市政府和湘江新区管委会支持国企做精做专专业能力,实现国企从单一建设到建设运营一体化的模式转变,提升项目运作、产业投资、资本运营、投资管理等各种专业能力,促进国企经营模式向专业化转型;支持国企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储备,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夯实国企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基础。
三、围绕投融资模式转型增活力
一是支持融资模式创新。政府层面:建议充分利用政府专项债,加大向国有企业特别是有功能性任务的国有企业分配倾斜力度;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资源,做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企业层面: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国企创新融资手段,加强信用评级保级,大力推进PPP项目融资,通过PPN、CMBS、表内项目贷款、保险债权计划、债权融资计划等,构建多元融资渠道,为企业经营提供强大资金支持。
二是支持投资模式改革。发展对外投资业务,是国有企业做大做强,打造现金奶牛,形成利润来源的重要渠道。目前,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渠道在投资地域、投资金额、投资审批等方面受到很大限制,投资渠道亟待畅通,“限地域限金额限业务”的“单笔审核”投资模式亟待改变(特别是对于投资类企业)。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给予企业适度充足的自主权,是企业快速决策的基础条件,是参与市场竞争,快速做大做强的重要保障。广州、深圳等地的国企,由于政府赋予了较大的投资自主权,企业能够及时进行经营决策,市场竞争能力普遍较强,往往可以通过股权投资、并购等实现快速发展。广州越秀等一些国企在一周内就可完成决策流程。湘江集团公司虽已被定位为投资类企业,但是投资权限过小、审批流程过长的现状,严重制约了我司的投资业务。过去一年,湘江集团有一批股权投资、并购等优质项目由于投资权限限制和审批时限限制,只能遗憾放弃,令人十分可惜。建议市政府、湘江新区管委会、市国资委以本轮国企改革和章程修订为契机,全面放宽对于投资类企业的投资权限,不分地域限制,提高备案金额,简化审批流程,切实帮助国有企业增强市场反应能力和竞争能力,推动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可以考虑由“单笔审核”向“年度总额授权”模式的转换。
三是支持混改工作提速。所有制模式创新是本轮国企改革的重点工作,具体体现就是混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当前中央国企混改已经全面推开,发改委推动了三批混改试点工作;国资委启动“双百行动”,不仅围绕混改,还同时推动相关的综合性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中的二、三级公司也在推动混改;竞争类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也在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推动内部子企业和所监管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长沙市正在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建议在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模式经验,将此项改革提速推向所有的投资类企业,再逐步推行所有的国有企业。通过推进混改,支持国有企业特别是投资类企业参与企业并购、资本重组,提升国有企业市场化水平,推动国有企业实现质量、效益、动力变革,不断增强国有资本的竞争和引领能力,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在长沙高质量发展中的顶梁柱、压舱石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