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丙奇:党的舆论监督的沿革与跨越
字号

当前,党的舆论监督观念集中体现于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这次讲话确立了当前党的舆论监督的基本观念:舆论监督与正面报道是统一的,舆论监督追求的是正面宣传效果。①这一观念框架包含两种基本成分,即舆论监督与正面报道,所以这一框架的基本内容体现为两者之间的关系。不过,党的舆论监督实践的探索,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党的舆论监督观念正是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逐渐形成的。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舆论监督实践的初步探索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党的舆论监督实践必须有一项基础条件:党拥有自己的机关报,且有稳定的出版基础、适当的发行规模并对公众产生实际的影响。很明显,党在初创时期是不具备这些基础条件的。因此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进行舆论监督实践的探索主要是在两个阶段:中央苏区阶段和延安时期。这是因为:从中央苏区开始,党才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中央级机关报。

1931年12月11日,党的第一份中央机关报《红色中华》在江西瑞金创刊。这就为党开始探索自己的舆论监督模式建构起必要的基础条件。《红色中华》的发刊词这样强调:“要组织苏区广大工农劳苦群众积极参加苏维埃政权。这不但要引导工农群众对于自己的政权,尽了批评、监督、拥护的责任……要指导各级苏维埃的实际工作,纠正各级苏维埃在工作中的缺点与错误。目前改造苏维埃,特别是建立乡苏维埃,以及纠正过去土地革命及现时肃反工作的非阶级路线,对于经济政策的忽视与错误等都成为目前建设苏维埃的急要工作,需要以自我批评的精神,检阅工作的成功与缺点,找出正确的方法,指示各级苏维埃有计划有日程的进行工作,以建立巩固而有工作能力的苏维埃政权。”

这一发刊词充分显示出《红色中华》对实用战斗性的充分追求。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实用性,《红色中华》对“批评”“监督”“纠正误”“检阅”这些关键词给予了充分反复的强调。但与此同时,这一发刊词也反复强调了“拥护”“成功”“正确的方法”“建立”等关键词,这些关键词所指向的都是建设性的报道。因此,《红色中华》的这一发刊词已经朦胧意识到:两种不同的报道状态,在实践中是统一的。

1941年5月16日创办于延安的《解放日报》是党在延安根据地创办的第一张大型日报,其出版基础、规模与实际影响都远超《红色中华》。这也为党更深入全面地探索舆论监督的实践与观念准备好了充分的基础条件。不过,1942年改版后的《解放日报》,才是党的舆论监督观念的实践起源。因为只有这一阶段《解放日报》的舆论监督实践,才是有意识有组织进行的。

《解放日报》改版的正式起点是党中央宣传部在1942年2月16日发出的《为改造党报的通知》。这一通知在4月1日的《解放日报》上刊登,题为《中共中央宣传部为改造党报的通知》。通知强调:“党报要成为战斗性的党报,就要有适当的正确的自我批评,表扬工作中的优点,批评工作中的错误,经过报纸来指导各方面的工作。在党报上可以允许各种不同的观点的论争,可以容许一切非党人士站在善意的立场上对我们各方面工作的批评或建议的言论发表。”这一通知实际对批评进行了区分:一种“适当的正确的”以及“站在善意的立场上”的批评,另外一种则相反。虽然这一区分仍是潜在的,但跟《红色中华》相比,这一通知在观念层面已经更趋明确,也更加完善。

同日的《解放日报》正式发表了《致读者》的改版社论,宣布从当天起对报纸的版面进行彻底改革,明确强调“党性”与“战斗性”,其中“战斗性”强调:“党报必须是为着党的革命方针和路线而奋斗的战士;报纸则是根据当前的政治事变而进行热忱的鼓动,而鼓动的成功,则极有赖于明朗锐利地揭露一切黑暗和腐败,抨击一切有害于抗日的阴谋和企图。尤其在思想战线上,报纸应进行经常的坚持的思想斗争,宣传共产主义的民主主义的思潮,反对一切反动、复古、黑暗、愚昧。同时,报纸亦应该是我们党手中的有力的自我批评的武器,对于自己队伍中的错误和弱点,党报应当以实事求是的同志的态度加以批评和指摘,帮助其克服和改正。”这一社论明确强调:成功的鼓动,依赖于批评报道。不过,这一社论没有反过来说明批评报道对“成功的鼓动”而言的角色。在党的舆论监督观念发展史的视角上看,这一社论表现出了局限性。

改版后的《解放日报》在报道实践中,同样实现了批评报道与正面报道的协同。我们以改版后《解放日报》的知名专栏《一得书》为例。这一专栏开设于改版后,由谢觉哉撰写,主体内容就是对各方面的不良现象进行的尖锐批评,表现出明显的战斗性。但与此同时,建设性并不缺失。《一得书》同样也有正面报道。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的舆论监督观念的深入探寻

1950年4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并在4月22日《人民日报》上刊发。其中不只强调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必要性,而且区分了两种批评:“吸引人民群众在报纸刊物上公开地批评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并教育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报纸刊物上作关于这些缺点和错误的自我批评,在今天是更加突出地重要起来了。”“为了公开地并且在报纸刊物上正确地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应当在党内和人民中进行两方面的教育。”其中第二方面的教育是:“要同时教育报纸刊物的编辑人员、记者、通讯员和人民群众去区别正确的批评和破坏性的批评。”②

这一决定明确区分并详细说明了两种批评:“正确的批评”和“破坏性的批评”。同时这一决定明确了两种批评的特点。“正确的批评”的特点包括:“以促进和巩固国家建设事业为目的”“有原则性”“有建设性”“与人为善”。“破坏性的批评”的特点包括:“反对人民民主制度和共同纲领”“破坏纪律和领导”“打击人民群众前进的信心和热情”“造成悲观失望情绪和散漫分裂状态”。这一决定对两种批评的态度完全明确:对正确的批评加以“提倡”“欢迎”“领导”,对破坏性的批评加以“反对”“拒绝”。

跟延安时期1942年的《为改造党报的通知》相比,这一决定对两种批评的区分与说明更加明确,更加有意识,也更加精细。对批评报道进行如此明确的细分,同时对两种批评报道的特征与态度进行如此明确的说明,在党的舆论监督观念发展史上是第一次。这一观念比延安时期迈进了实质一步。

1950年5月16日,邓小平同志在《在西南区新闻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办好报纸有三个条件:结合实际、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③邓小平同志虽然没有进行深入全面的论证与表述,但强调了两个关键要点。第一,批评报道最有力量。第二,区分了两种批评报道:一种批评报道有力量,为了改进工作,“抓住典型”“有头有尾”,有时“有意识地作好坏对比”“向积极方面诱导”;另外一种是“消极的”批评报道。邓小平同志的这一说明也已经很明确、很精细。

改革开放时期:党的舆论监督观念框架的完善确定

1987年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大会报告中第一次正式明确提及“舆论监督”。报告在论述“政治体制改革”部分中,有一条是为了说明“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其中明确提及“舆论监督”,指出“要进一步发挥现有协商对话渠道的作用,注意开辟新的渠道。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加对政务和党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④

这次报告对“舆论监督”有两项明确界定:将“舆论监督”作为新的协商对话的方式;大致将“舆论监督”视为批评报道,并将“舆论监督”视为斗争工具,也就是强调“舆论监督”的战斗性。这两项说明表现出这样一种观念:舆论监督的批评功能可以作为一种协商对话的方式。协商对话的目的,自然是获得正面的效果。

1989年11月25日,李瑞环同志在全国省、市、自治区党报总编辑新闻工作研讨班上,发表了题为《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的长篇讲话,对批评报道进行了明确详细的说明:“这里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好正面宣传与批评报道的关系,处理好歌颂与揭露的关系。新闻既要讴歌伟大的成就,也要对存在的问题展开批评;既要赞颂时代的壮举,也要对消极丑恶现象进行揭露。当然,正面宣传必须占主导地位,批评与揭露性的报道只能占次要位置,并且要十分注意把握分寸。”这一说明同时强调:正面宣传与批评报道,都应该“给人以力量,给人以信心,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希望”;“处理得当”的批评报道,同样也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讲话潜在表明了两种基本观念:正面宣传与批评报道都应该为了正面的宣传效果;批评报道分为两种,一种“处理得当”,另外一种相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舆论监督观念框架更为清晰。2016年2月19日,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第一次明确了一项关键要点: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这一简明但明确的论述,包含两大方面的含义。第一,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本质上都是为了实现正面的宣传效果。这是党的舆论监督观念的总体战略方向,其他方面都应当服务于这一总体意图。两者的统一表现为三个方面:目的效果的统一、本质属性的统一、认识规律的统一。“目的效果的统一”指两者都要体现一个目的,就是团结稳定鼓劲;“本质属性的统一”指两者都要统一在真实性上;“认识规律的统一”指两者都遵循马克思主义新闻观,都基于全面、发展、辩证的观点来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第二,媒体应当坚持批评报道,媒体报道应该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不过,批评报道应当事实准确、分析客观。这对批评报道应具备的特征进行了明确界定,但并没有对批评报道进行明确的类型划分。因此,当前党的舆论监督观念明显弱化了对批评报道进行的二分,这跟前两个阶段明显不同。这种弱化的基础是第一条,即对总体的正面宣传效果的强调与追求。在这一含义上讲,无论什么样的批评报道,只要可以服务于当下情境中总体的正面宣传效果,都是恰当的,都是合理的。

这一论述继续遵循着上述两个历史阶段的舆论监督实践与观念探索中的两条线索,同时又进行了更加明确的总结,建构了党的舆论监督观念的最新框架。综合来看,党的舆论监督观念发展的三大阶段,潜在遵循着两条相同线索。第一条线索即正面报道与舆论监督的关系。总体上说,1987年首次正式出现的“舆论监督”,在实际表述中大体相当于“批评报道”,这属于狭义视角的舆论监督概念。第二条线索即批评报道自身的特征以及区分。每一阶段对两条线索的认识与表述状态存在不同。

遵循这两条线索,我们可以对当前党的舆论监督观念有更明确清晰的解读。党的舆论监督观念发展的前两个阶段的发展趋势大致包括两项。第一,从越来越关注批评报道的区分同时越来越在意不同批评报道,到慢慢弱化这种区分与强调。第二,从朦胧强调正面报道与批评报道在实践中的统一,到越来越强调正面宣传效果。这为当前党的舆论监督观念奠定了基础。但直到舆论监督观念框架的确定时期,才第一次明确将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相统一,将正面宣传效果作为总体的目标。

党的舆论监督观念对媒体报道具有显著的实际指导意义

当前党的舆论监督观念对总体的正面宣传效果的强调与追求,对媒体报道具有显著的实际指导意义,尤其是对一些实践当中仍不够完善的批评报道方式更是如此。这种实践指导意义具体表现为:批评报道是否恰当合适,需要基于情境的需要,以正面宣传效果作为总体导向,将总体的正面宣传效果作为批评报道的出发点,而不是偏颇地追求关注度。而偏颇地追求关注度的批评报道,表面上看批评力度很强,能够瞬间有力抓住公众的眼球,但是媒体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而采取的报道方式,会在很大程度上恶化公众已有的负面情绪,甚至会引发额外的负面情绪。

当前最大的焦点话题就是新冠肺炎疫情的报道。其中,有一种报道方式是这样的:首先对负面现象进行详尽的特写报道,之后对负面现象的处理进行虎头蛇尾式的简略报道。通过详尽的特写,无疑可以淋漓尽致地把负面的行为或现象展示给大家看。这种报道更容易实现火爆的关注度。但是,对事件后续发展的报道,却不是对等的特写,而是简明带过、虎头蛇尾。

从公众的实际反应来看,详尽特写式的报道的的确确有效激发了广泛的关注,但同时也恶化了已有的负面情绪,部分情况下还激发出一些新的负面情绪。但是,后续的虎头蛇尾的报道,却不能对等地给公众的负面情绪带来有效的出口,很容易导致负面情绪的蓄积。这会促使公众将更多类似现象关联起来讨论,也可能在将来面对其他负面现象或批评报道时一并爆发。

在舆论监督的含义上讲,这些批评报道本来的意图是要显示我们国家应对疫情的意志,同时传达一种积极正面的情绪,以便进一步强化社会的团结,提升公众的积极情绪。不过,如果因为报道方式的失当恶化了公众已有的负面情绪甚至触发额外的负面情绪,那这种详细特写之后虎头蛇尾的报道方式,就偏离了以正面宣传效果为总体意图的舆论监督观念框架了。例如,黄冈卫健委主任“一问三不知”的报道,在网民的怒火被点燃的同时,也指向疫情的应对问题,还促使部分公众将批评的方向拓展至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等问题。甚至还有网民继续拓展,开始“挖掘”这位卫健委主任服饰的价格。这种拓展当然本不是报道者主观所想的,但这一报道的的确确触发了这种不利的拓展。这种方式的批评报道会有另外一种更加隐秘的不良结果:虽然后续有报道声称当事者被免职,但仅仅是简简单单的“免职”报道,对于公众“瞬间被点燃的怒火”而言,杯水车薪的感觉很明显。

公众的负面情绪还会在类似现象之间进行关联,最直接的表现是:2011年有电视台进行的另外一次极度类似的报道。当时报道的是河北武安钢铁去产能方面的混乱情形,其中也有对当地发改局一位科长的特写式采访。多年前的特写式采访,在这次疫情期间的黄冈卫健委主任的特写式采访出现后,瞬间被网友们翻出来,负面评论在两者之间回环激荡。这本质上会形成递进式的循环蓄积。在将来出现类似现象的时候,这种负面情绪的蓄积自然会再次被“唤醒”,甚至引发新一轮递进式的循环蓄积。

我们可以对比两条同样使用详细特写方式的报道。曾经有一条报道,用视频很细致地特写了援助湖北医疗队的女性医护人员集体剃光头的情景,尤其是特写了年轻女性医护人员们的激动情绪,同时也强调这一行为引发的争议。报道想表达的观点是:组织者“统一要求”,感觉有“过头”之嫌。不过,这一报道的评论表现出一项十分明显的特征:公众没有出现明显的普遍的负面情绪,反而有一些评论对一些“被剃头”的女性医护人员给予了赞扬。在这一含义上讲,这一批评报道至少部分实现了正面宣传的效果。同样没有引发那么明显严重负面情绪的是另外一条报道,内容是记者探访武汉市红十字会仓库却被保安赶走。这条报道同样也采取了全程视频特写的方式,用记录的方式展示记者报道的全程所见。这一报道引发的评论同样没有那么激烈,甚至带有更日常化的网民“围观”的色彩。

通过上述简要的对比,我们可以大致发现:仅仅详尽特写的报道方式,并不是这些批评报道的基本问题所在;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关注另外一项要素,即报道内容自身的属性。假如报道内容本身不存在明显严重的错误,只属于不当或偏颇行为,即使进行了详细特写式的报道,激化负面情绪或触发额外负面情绪的可能性不会那么大。假如报道内容表现的负面现象性质很恶劣或损害很严重,如果对其进行详尽特写式的报道,再加上之后对负面现象处理结果进行简略的虎头蛇尾式的报道,这种报道很可能会激化已有的负面情绪,甚至触发额外的负面情绪。

坚持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统一,从而实现正面的宣传效果。这是当前党的舆论监督观念的总体战略方向,舆论监督的各个方面都应当服务于这一总体意图。这一基本观念来源于过去两大阶段党的舆论监督实践与观念的探索,是对过去两大阶段党的舆论监督实践与观念的完善与发展。从当前党的舆论监督观念出发,所有的批评报道方式都应当以实现总体正面的宣传效果为基本出发点。一些报道方式虽然获得了明显广泛的关注度,但却存在着偏离这一基本出发点的可能。这都是当前党的舆论监督观念带给我们的重大启示。

注释:

①陈力丹:《“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学习习近平同志“2·19”讲话》,《新闻与写作》,2017年第1期。

②《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人民日报》,1950年4月22日。

③邓小平:《在西南区新闻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国记者》,1988年第1期。

④赵紫阳:《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1987年11月4日。

来源:人民论坛网,http://www.rmlt.com.cn/2020/0721/587561.shtml 发表时间:2020年8月24日

中国民生调查2022
协办单位更多
V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
V
中国石油集团国家高端智库研究中心
V
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V
成都高质量发展研究院
V
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
访问学者招聘公告
关于我们
意见建议
欢迎对中国智库网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