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冬:全球价值理念的生成机理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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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全球化进程进入动荡而曲折的平台期,全球村呈现“蜂窝化”,大国之间在重大全球性议题上共识破裂,全球价值出现严重赤字。新冠肺炎的全球性暴发凸显了这些问题。要引导全球合作进入更高水平,有效应对影响到人类共同命运的问题,亟须构建更具有包容性的全球价值理念来弥合纷争。本文分析了全球村“蜂窝化”的成因、维持全球化平台期的力量,总结了全球价值理念形成的一般过程,批判地讨论了已有的传统和现代两种“中心—边缘”价值扩展路径,认为这两种路径虽然都曾经存在过,但有明显的中心论倾向,不适用于当下的全球价值理念塑造。中国大力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一种着眼于人类共同发展的整体性思维,代表着一种新的全球价值理念塑造路径,值得深入探讨、广泛传播和富有创造性的探索实践。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作为全球化的重要引擎动力减弱,全球化进程进入了平台期,而全球治理也由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去全球化”“逆全球化”行为的国家化,陷入盘整状态,一些领域已经取得的制度化成果面临着被搁置颠覆的危险。新冠疫情的暴发和在全球的快速蔓延,进一步加剧了人们对于全球化进程以及全球治理前景的忧虑,凸显了塑造全球价值理念的紧迫性。全球化平台期要持续多久,从根本上取决于国际社会能否就全球化暴露和引发的重大问题在判断和解决路径上形成共识,构建出国际社会成员共享并尊崇的全球价值理念,然后才能深化具体对策上的合作,推动由西方,尤其是美国长期主导的全球化进程顺利转轨到新的多动力发展轨道。

价值理念不是空泛的口号,而是行动的指南,必须在实践过程中生成,通过实践印证其效力。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历史中,文明间的交流和交融必然会带来价值理念的扩散传播,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跨越地域、民族、文明界限的共享价值理念生成经验和教训,这为思考全球价值理念的生成机理、生成路径提供了参考。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国针对当下全球化挑战提出的价值理念方案,体现了复兴中大国的全球情怀和文明智慧,也为摆脱基于西方经验的价值理念生成思维定式提供了替代思路。因此,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倡导和实践为背景探讨全球价值理念生成机理很具有启发意义。

一、全球村的“蜂窝化”与全球价值理念“赤字”

21世纪以来,全球化进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有人将其称为“第三波全球化”。然而,2008年从美国爆发、然后席卷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全球金融危机,搅乱了“第三波全球化”高歌猛进的势头,如何应对全球性危机凸显了各国国内治理的缺陷,也使国内秩序的维护明显优先于国际秩序的建构,全球化随之进入停滞状态,在结构上也面临着“蜂窝化”挑战。这表现为:“全球村”在整体轮廓越来越清晰具象、全球意识在各主体中逐渐出现的同时,多元化的主体之间却产生了分化隔阂倾向,封闭脱钩的观念、短期化的行为、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取向在局部强化,造成部分主体之间交往不畅、信任度下降,难以在公共事务和共同目标上达成共识,实现合作,“全球村”局部出现各管各事、相互封闭的“蜂窝化”状态。“蜂窝化”的实质就是全球公共性产品的短缺,全球价值理念的“赤字”。

“蜂窝化”主要由以下四种因素导致:

首先,“本国优先”正在成为一些发达国家处理国际事务时公开或者隐藏的主张,并由此为谋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寻求国内民众的支持。毫无疑问,任何一个政权合法性的首要来源是国内问题的解决,但是只关注国内事务,逃避应该承担的国际责任,甚至干扰国际问题的解决,也许会暂时缓解国内矛盾,但无助于许多问题的持续解决。“本国优先”的做法只会动摇已经稳定的国际关系,侵蚀国家间长期互动形成的信任,并把冲突化情绪扩散到更大范围,从而造成国家间关系的对立和紧张化,增加国家间合作协调的成本。

其次,认同政治的发展进一步固化了不断分化群体的利益诉求,使跨群体的利益整合与集体行动达成更为困难。客观地讲,认同政治是不同社会群体声张自我权利、培养群体意识、加强群体内部团结的必然结果,也是后物质主义观念的政治实体化。这既在国家政治中产生出不同形式的“亚政治”,也在国际层面出现了针对具体问题的跨国社会运动。然而,由于这些群体多处于社会非主流,甚至边缘地带,无法进入国家政治的中心场域,提出的利益诉求难以在短时间内被现行制度吸纳,因此它们很容易采取激进化的表达方式(恐怖主义和分离主义是认同政治的极端形式),并不断创新社会运动的组织方式来摆脱现有体制的束缚,彰显自己的存在,从而在国内与国际政治中造成局部的对抗与冲突,既形成了新的政治焦点,也分散了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注意力,动摇着它们的权威性和行动自主性。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认同政治加剧了社会群体之间的隔离化。

第三,不断蔓延的民粹主义滋生了明显的排斥意识和排外主义倾向。有学者认为目前欧美国家正经历着第四次民粹主义浪潮,左翼与右翼都在高扬民粹主义旗帜,通过反精英、反建制的言论行为来迎合那些受全球化冲击群体的情感诉求,通过议会外的泛民主方式来争取民众支持以进入政治体系,对政策制订和选择发挥影响。民粹主义政治领导人往往会放大全球化带来的移民问题、贸易问题、就业问题等的负面效应,激发和塑造特定群体的受伤害意识,进行情感动员。在这个过程中,种族主义、排外主义等一度被正式制度约束、主流观念压制的潜在观念也会被一些政治组织操纵利用,显性化为社会情绪,成为诱发民粹主义激进化的因素。民粹主义在欧美的勃兴实际上反映了全球化已经深刻地影响到这些国家国内公众的就业和生活,他们的情绪和诉求也成为这些国家对外政策“内转”的社会基础,为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选择提供了国内理由。因此,在欧美政治图景中,民粹主义与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是相伴而生的,这也折射出欧美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位阶的退化。

第四,地缘政治因素时刻干扰着区域性整合的深化。地缘政治既是区域经济整合的动因,也会成为干扰因素。冷战结束后,两极对立格局解体,主要大国实力对比的消长明显。一方面,原来被两极格局掩盖或者压制的地区出现权力真空,民族、宗教等因素成为地区不稳定诱因,出现了更多的冲突热点地区;另一方面,有着殖民传统、势力范围的西方国家不甘心放弃曾经拥有的地缘资源,以各种方式继续影响已经取得独立的原殖民地,控制原有的势力范围,并为此干预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也会利用地缘优势建立新形式的同盟关系。随着综合国力的提升和国际活动范围的扩大,一些新兴大国在特定的区域与传统大国形成竞争,激化或者强化了后者的地缘政治思维。地缘政治思维很容易成为冷战思维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强调实力,推崇对抗,削弱了大国间的互信,导致局部地区被设定为大国势力竞争的空间。

尽管面临着阻力和挑战,但就全球化在本质上是人类交往扩展深化的历史进程而言,其依托的技术条件、经济基础以及社会认知等因素,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结构,并且相互支撑,没有哪种单一力量(比如美国)或者单一因素(比如民粹主义)能够逆转全球化进程。因此,尽管现在全球化遇阻,但是并没有被逆转,而是处于问题凸显、调整不断的平台发展时期。

在这个平台期,全球化进程中的基本矛盾依然是不断分化、扩展、深化的人类交往方式与规范人类交往的核心组织——民族国家的矛盾。易言之,就是跨国界的人类活动与地域性的政治单位之间的矛盾。尽管民族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遭受到强烈冲击,主权行使受到制约,国家职能不断调整,存在的合法性被挑战质疑,但是民族国家并没有“终结”,反而凸显了权力的“集装器”地位和“反思性监控”能力,继续在国内事务和跨国界的各类事务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不仅主导着国际规则的调整制订,而且是全球化引发的诸多问题的首要解决者。

但是,当下的民族国家早就不是经典意义上的以领土边界来清晰确定国家权力行使范围、框定国内社会主体活动空间的“领土国家”,而是与外部世界频繁互动、高度依存的“全球化”国家。这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每个国家都是国际社会的一员。各国之间交往的范围不断扩大,交往的内容不断深入,相互依存度大大提升,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宣称自己能够脱离国际社会而“独立”生存或发展;二是国际合作成为各国政府必须发展的职能。国内社会主体的活动空间已经大大超越了国家领土边界,产生了不同形式的跨国组织形态,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单个主权国家的管控。大量具有全球影响问题的出现和蔓延,超出了单个国家的应对能力。在国家主权行使愈来愈受到国际因素制约的同时,加强国际合作成为各国政府必须重视的问题,以获得更多的国际资源和国际支持。因此,在政府机构中外向性机构在数量和规模上不断扩大,国家投入到国际事务中的资源和人力也在增长;三是国际合法性的重要性不断提升。随着国际社会的不断发展,各国政权的合法性来源有了越来越强的国际维度。国际舆论、国际援助、国际禁运以及对于国际事务的参与等会影响到一个国家政权的稳定和存续,甚至成为导致政权更迭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在这个信息全球化时代,许多国家的政权都日益注重国家形象的塑造和维护,国家软实力的构建与延展,以及国际话语权的争夺和掌握,以获得来自国际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与此同时,人类全球交往的基础也在不断夯实,使得“全球村”愿景越来越清晰具体、“全球感受”(global sense)越来越强烈,全球化进程的基本面更为巩固。以下因素促成这种结果:

首先,在交往技术的支持下人类交往更加深入。如果说以轮船、火车、飞机为代表的运输技术革命带来了前两波全球化浪潮,那么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革命则支撑起第三波全球化浪潮,为人员、物质、资金、信息等多要素的全球流动和全球组合提供了条件,改变着工业化以来形成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以及社会交往方式、组织方式,其导致的全球“在场”革命,使“全球村”愿景通过风险传播、情感传染、行为模仿、行动同频等具象化、生动化、日常化。

其次,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经济全球化既是全球化进程的主要推动力,也是其最生动的展现形式。吸收外来投资成为各国追求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在便利资本跨国流动的过程中,国家间经济管制政策、机制、措施的对接度、耦合度大大提升,为全球经济治理的实现创造了制度性条件。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也扩散到普通民众生活之中。生产和消费把世界各地的人们联系在一起,即便是普通人的日常消费也带有了鲜明的国际维度,来自异国的产品从新奇之物变成了大众用品,一些本土化的消费习惯和偏好在资本的塑造和推广下在全球范围流行。随着生产成本和流通成本的下降,人们在享受到来自国外更丰富的产品的同时,生活成本也在降低。消费使得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

第三,开放与交流的理念被普遍接受,成为全球性共识。开放和交流是比自由、民主、人权等政治理念更悠久的理念,其重要性已经反复被历史经验所证明。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将“开放”确定为基本国策,打通了国内社会与国际社会交往沟通的渠道,焕发了社会的生机活力,打破了“依附式发展”的桎梏,为许多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尽管对于开放的时序、交流的方式等一直存在着争论,不同国家也有自己的选择路径,但是没有一个国家宣称要封闭自己,没有一个社会拒绝交流。而在全球化进程中,任何一个政府都无法彻底阻止包括思想观念在内的各种要素的流动,任何一个社会也不能断绝与外界的交流。对于国家来说,主动开放是比被动开放更优的选择;对于社会来说,交流是保持和提升社会活力的重要方式。由此,开放与交流已经上升为不可动摇的具有实践意义的价值理念。

第四,二战以后形成的联合国体系依然具有为“全球村”治理提供组织载体和规则遵循的巨大潜力。随着全球行为者的种类和数量的急剧增加,在跨国问题,尤其是全球问题上达成集体行动的成本也随之增加,联合国体系的效率、权威性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批评和质疑。但是,经过了70多年的发展,联合国体系已经覆盖了全球各主要领域,加入联合国是各国获得国际承认的基础性条件。更为重要的是,联合国体系已经成为全球交往的制度性基础,不仅为各个领域中基本国际行为设定了可遵循的规则,而且为各类全球性问题的解决提供着组织形式,在国际问题、全球性问题的解决上发挥着价值理念倡导、观念引领、行动协调的作用。

综上,国家的“全球化”趋势以及全球交往基础的不断巩固,避免了当下的全球化进程被中断或逆转,使得第三波全球化进入整体结构相对稳定,局部“蜂窝化”倾向明显,但“分而不破”“乱而不断”“斗而不散”的平台期。这也印证了全球化是一个不可阻挡的历史进程。随着其结构的复杂化,全球化各领域发展的自主性势能会越来越强劲,单个的民族国家无论多么强大,都不能阻止它。但要将全球化提升到更高水平,除了继续推进各领域的全球化进程外,更要重视观念建构和价值理念引领。以新的观念替代被扭曲误读的旧观念,以更有号召力的价值理念来填补全球化进程的价值理念真空,从而使全球化进程真正上升到更高水平,尽快走出平台期。

二、全球价值理念生成的一般过程

全球价值理念是全球化的产物,但将世界视为整体的意识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产生而出现的。世界公民、大同、天下等理念源远流长,多来自古代哲人的思考或者一些理论家的构建。中国先秦时期,许多政治思想都带有鲜明的世界主义色彩。尽管东西方文化差异明显,但是大同观念是“东西两方之共同愿望”。在近代之前,由于缺少现实条件的支持,人们的交往带有明显的地域性,这些超出地域限制的观念只存在于少数人的想象之中,没有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也无法形成全球性认识。

近代以来,随着西方国家和资本的对外扩张,在交通通信技术的支持下,人们的交往活动超出国家、民族等地域性限制,内容不断丰富,世界作为一个整体的认识获得了现实的支持。正如恩格斯形象地描绘的那样,在地理大发现后,“世界一下子大了差不多十倍;现在展现在西欧人眼前的,已不是一个半球的四分之一,而是整个地球了。”越来越多的人切身感知到这些变化,在行动和认知上进入更大的空间领域中,由此“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世界历史开始了。《共产党宣言》很生动地描绘了这种交往扩展导致共同观念形成的过程。

人类交往的扩大和深化,也导致了曾经在特定地域内产生并发生影响的矛盾、问题和风险等跨越边界发生,或者在更大范围内产生影响。因此,将人类更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不仅有共同的利益,还有共同的风险和挑战。共同的安全感、共同的命运感由此出现。康德曾经说,“既然大地上各个民族之间(或广或狭)普遍已占上风的共同性现在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以致在地球上的一个地方侵犯权利就会在所有的地方都被感觉到。”

康德的“永久和平论”、马克思的“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以及后来的罗尔斯的“万民法”等理论设想,分别构想并推导出如何通过跨国界的群体合作或团结,来应对人类面临的战争、压迫、不平等等问题的路径。“永久和平论”提供的是世界公民—世界政府路径;马克思的理论呈现了无产阶级联合—世界革命路径;罗尔斯提供的则是以“peoples”(既非国家也非民族)为单位的政治自由主义的路径。这些理论路径虽然有明显的差别,但是都强调了人类具有共同性。共同性的增强是以国家、民族、阶级等不同认同单位为存在基础的人群实现合作的基本前提。

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对于全球意识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后果。战争造成的巨大破坏,不仅凸显了避免战争,维护和平,实现共存是人类的共同目标,而且推动了以联合国为代表的一系列以维护人类共同利益,追求共同发展目标为宗旨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康德设想的“世界政府”。《联合国宪章》明确倡导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的理念,使人类作为整体有了国际规则的支持。有学者认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人权标准(the standard of human rights)和现代性标准(the standardof modernity)已经成为旧的文明标准之继承者。

更为重要的是,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克服了时间与空间对人类交往的限制,提高了不同社会下的人群对同一事件的“现场感”以及经验、认识和知识的相互交流。“地球村”就是对这种交往扩大和深化的形象描绘。

但是,随着科技的广泛应用、市场经济制度的扩散以及人类对自然环境干预能力的增强,人类面临的由自身行为导致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也在逐步增多。这些问题的潜在影响跨越了地域边界,制度边界,甚至代际边界,成为全球风险。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以核威胁、环境污染、经济危机等为代表的后果严重性风险日益明显,有的还成为现实,严重威胁着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生存和发展。罗马俱乐部报告的发布,标志着从人类面临的威胁出发倡导全球意识的努力开始系统化。以贝克、鲍曼等为代表的社会理论家则深入论证了人类不安全感的来源及制度性影响,并将这种不安全感视为现代化进程的副产品。

1993年,时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特别顾问的哈克博士提出了“全球人类安全”概念,即不仅是国土的安全,而且是人民的安全;不仅是通过武力来实现的安全,而且是通过发展来实现的安全;不仅是国家的安全,而且是个人在家中和工作岗位上的安全;不仅是防御国家之间的冲突,而且是防御人与人之间的冲突。1994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人类发展报告》对人类安全进行了全面阐述,由此非传统安全意识把各国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冷战”结束后,曾经明确存在的“敌我”意识大大弱化了,制度对抗、意识形态对抗从国际社会中的主导关系退化为隐性关系,人们交往所受的体制性、价值性约束明显减弱,达成共识,共同应对各种问题成为各国的普遍需要。因此,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倡导的一些价值理念获得了世界范围更大的认同,全球共同体理念的构建也有了更坚实的基础。

尤其要强调的是,随着大众传媒的发展,全球问题、全球风险这些曾经停留在专业层面讨论的话题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大大推动了全球意识的普及,曾经为少数人前瞻性倡导的观念开始成为大众意识。由此,风险意识成为全球意识的重要组成要素,直接带来了“强制性启蒙”,推动了整体性的自我反思。在全球风险中,只有相互合作才能保持人类“种”的延续。每一次重大风险的来临,都会强化一次全球共同体意识,并且使人们通过亲身感知或者间接了解增强相互之间的认同。

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曾经说,今天,全球化将我们更加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我们的生活几乎时刻都在受到远方世界的人们一言一行的影响,因此我们是作为一个“全球共同体”生活着的。而“只有拥有将我们凝聚在一起的全球价值,我们才能做到这点”。

由此,从历史的角度我们可以归纳出这样的一个全球价值理念生成链条,即全球意识—全球感受—全球价值理念—全球行动—全球组织。全球意识最初只是少数人的想象。在人类的全球交往扩大深化过程中,由于越来越多的人在日常生活中对更大范围外部世界有了真切的感知,于是形成了全球感受,这种少数人的意识逐渐发展为更为普遍的社会意识。战争、灾难等作为交往的特殊形式,带来了普遍性的伤害和破坏,激发了人们摆脱这种对抗冲突困境的意愿,公平、正义、民主、自由、发展等价值理念逐渐被建构成全球性价值理念。在这些价值理念的引领下,全球行动得以展开,全球性组织得以成立,这些实践又进一步传播和强化了这些全球性价值理念。

三、全球价值理念生成的实践路径

迄今为止的任何价值理念都是在特定地域产生的,但只有部分价值理念能随着交往的扩展逐渐传播到更大区域,被更多的人群接受并转化为他们遵循的行为规范,有的价值理念甚至成为被世界普遍认可的全球价值理念。因此,没有与生俱来的普世价值,但存在着可以传播扩展的价值理念。这个传播扩展过程也是价值理念去地域化,走向普遍化的过程。

“中心—边缘”模式是这种价值理念从作为中心的起源地向更大范围传播的基本形态。根据传播范围,我们可以区分为“区域化模式”和“全球化模式”两种。前者指的是价值理念从起源地向周边地理相邻地区的扩散传播,是有地理边界的。这种模式主要存在于近代之前,也可以称为古典模式;后者指的是价值理念从起源地向全球范围的扩散传播,克服了地理条件的约束。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现代化进程中率先崛起,使西方主导的全球化模式成为现实。

在地理大发现之前,人们的交往活动受地理条件和交通运输技术的限制,活动范围有限,价值理念传播的范围基本上限制在中心地区的周边,由此这种古典模式也表现为基于区域的文明类型。中心地区通常是一个大国,拥有明显强于周边地区的经济军事文化实力,能够影响,甚至主导周边地区的发展。起源于中心的价值理念由此也对周边地区产生了辐射影响。这些价值理念的传播获得了政治力量的支持,影响范围超越了近代以来形成的民族国家边界,与所谓的“帝国”疆界相对应。中华帝国、罗马帝国、阿拉伯帝国等古典意义上的帝国,在建立的过程中,就将其文化价值影响力施加到其不断扩大的领土版图上。比如儒家文化价值理念在东亚各国的传播,得益于中华帝国的辐射能力,从而成为天下体系的核心价值理念。罗马帝国的扩张,推动了罗马法中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价值理念在欧洲大陆乃至更大范围的传播。阿拉伯帝国的扩张,带动了伊斯兰教的传播。

固然,这些地域性价值理念的传播背后有强大的帝国政治军事力量的支撑,并依托教育、传教、礼仪等具体的途径,潜移默化地进入日常生活,成为人们的行为规范,但是这些价值理念也有其超越当时不同文化认知局限性的优势,可以为不同人群提供更有吸引力的愿景,统合既有的价值理念,进而实现不同人群之间的相互认同和信任,使整个文明区域内各群体能和平相处,使各种形式的交往能持续稳定地展开。

“中心—边缘”模式说明了文明区域内有“国势、文明发展程度等方面梯次上的差距”,源起于中心的价值理念具有位阶优势,可以通过包括战争在内的多种交往活动,传播到文明区域的边缘地带。通常这些价值理念首先被边缘地带的社会上层群体接受,然后逐渐进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之中,成为他们的交往原则,从而实现了文明区域的文化一体化。也正是由于有相同的文化价值理念,这些文明区域也成为包括不同地方、不同民族、不同肤色、不同文化的更大规模的共同体。

中心地区并不总是拥有全面的优势,也会进入政治动荡、军事软弱的时期,被来自边缘地区的政治力量征服占领,从而改变原来的统治关系。但是军事征服和政治统治并不能改变已经形成的文化价值关系,于是出现了马克思所说的,“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这是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马克思还进一步认为,在欧洲的民族大迁移历史中,经常出现“民族大迁徙后的时期到处可见的一件事实,即奴隶变成了主人,征服者很快就接受了被征服民族的语言、教育和风俗。”

在古典的区域化模式中,中国的“天下模式”或者“华夷秩序”持续时间最长,发展最为完整。这个模式从理念上起于西周,在制度形式上开始于汉代,一直延续到清代,影响范围稳定于东亚区域,并波及东南亚、中亚地区。“天下观”是这种模式的理念基础。这是一种从世界整体(天下)思考问题,处理国家间关系的方法,迥异于近代以来出现的从民族国家出发思考世界的方法。由于是从世界整体出发的,所以“一”“和”是作为中心的中国历代所持的核心价值理念,保持以中国为中心的整体结构,实现共存是处理对外关系的优先选择。

费正清将这种模式的结构形象比喻为以中国为中心的三个同心圆:第一圈为汉字圈。由几个最邻近而文化相同的属国组成,即朝鲜、越南、琉球和某些时候的日本;第二圈为内亚圈。由亚洲内陆游牧或半游牧民族等属国和从属部落构成,处于中国文化的边缘或者以外地区,基本上是以长城为界,有时也越过长城;第三个是外圈。由外夷组成,如东南亚、南亚诸国和欧洲这些在文化上相对独立和中国关系也比较疏远的地区和国家。在他看来,这种模式是一个建基于以农耕文明为中心、以儒家思想为准绳的世界,具有上下、尊卑、高低等级的世界秩序,贡是周边各国、地区与中国交往的基本方式。模式内的成员在文化上是不平等的。距离中心越近,文化上越相似,认同感越强,反之,文化交往越少,关系越疏远。

尽管模式内部有等级之分,但这是一个和平共处的模式。由于中国相对于周边国家来说规模大、农业文明程度高,经济上以自给自足为主,因此与周边国家不存在根本的经济利益矛盾,缺乏主动占领的动力,和平共存、保持现状成为中国处理对外关系的惯例。这使得中国的天下模式呈现为政治军事内向,文化外向的鲜明特征,确保了东亚地区上千年的和平状态。

内向的政治军事体现为“守在四夷”“协和万邦”的理念,以及处理双边交往的“封贡体系”。不以征服占领而是以保持边界稳定,获得对方的承认为国家的首要政治军事目标。外向的文化则如孔子所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追求王道政治使得文化教化成为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方式。对周边的态度表现为“文以化之”和“华夷互转”理念。中国内部的多民族特征也催生了“华夷互转”理念的发展,使得文化差异脱离了民族、地域等身份的限定,更高水平的文化可以为不同地域、民族群体共享。因此有“夷狄入华夏则华夏,华夏入夷狄则夷狄”的说法。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儒家倡导的包括天下观在内的一些价值理念也被东亚其他民族接受,为处理中心与边缘关系的封贡体系提供了理念支撑。因此,封贡体系主要不是依靠武力维系,更有效的则是依靠德教礼治。

尽管有“华夷互转”理念,但是居于“天下”中心的中国相对于周边地区也培养出一种“优越感”,并构建出一套处理对外关系的话语,以体现中心与边缘在文化上的不对等关系。比如用“荒服”(距离首都很远的地区)、“藩服”(最外围的地区)来称谓周边地区,用“贡”“献”和“朝”等来描述周边地区对中心的恭敬行为。这实质上也是一种“唯我中心论”。

近代以来,西方的崛起产生了全球化倾向的现代“中心—边缘”模式,即在西欧启蒙运动中构建出来的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价值理念随着西方力量在世界范围扩张,突破原来的地理障碍,在全球范围扩散,替代或者覆盖了许多地区传统上长期坚持的核心价值理念,甚至取得了主导价值理念的地位。

造成这种模式的原因,除了交通通信技术的发展为广泛传播提供了条件外,更由于这种模式具有内在的整体扩张性,价值理念的传播与民族国家的势力范围扩大、资本的跨国投资和全球流动,以及科学教育的普及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以后者作为推动力和载体,也为后者提供着论证理由,从而使抽象的价值理念获得了现实的物质力量和制度安排的支持,渗透到各个领域。当这些价值理念进入非西方社会时,面对本土的传统价值理念占据了压倒性优势,进而深入全面地影响到当地人的生产生活,也在这些社会中形成了以“现代—传统”为外形的“外来—本土”价值理念冲突。由于国家和资本的高强度推动,这些价值理念的传播往往是与殖民地占领、市场争夺、甚至政权介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带有明确的国家意图。

这些价值理念背后,是一种基于进化论的新的世界观和历史观,与传统价值理念推崇的“厚古薄今”、古代是“黄金时代”的世界观和历史观有着本质的差别。在地理大发现、政治革命、科学革命、工业革命的支撑下,西方摆脱了中世纪那种对古代、异邦的外向型期望与崇拜,将关注点转向现代和自己,“价值取向中心化”了,价值判断二元化了。黑格尔的历史哲学精妙地运用这种历史观对不同文明进行了排序,使文明的中心从东方转到西方。

由此,自由、民主、人权等在西方启蒙时代形成的自由主义价值理念具有了“普遍意义”,借助西方文明的“优势地位”,被确定为区分西方与非西方社会的标准、判断文明优劣高低的尺度,将进步史观简化为线性史观,西方拥有了这些价值理念的垄断权和裁判权。按照“优胜劣汰”的进化规律,没有产生过这些价值理念的社会是“低等”文明,注定会被征服、淘汰,也需要被“驯化”改造。这种判断还潜移默化地进入从西方发展起来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之中,成为一些学科的前提判断,获得学理支持,并通过大众教育、大众传媒等新的知识传播、信息传播方式塑造着普通人的认识方式和价值观。

尽管西方宣称要把这些价值理念及其制度体现推广到世界各地,并构建出“贸易和平论”“民主和平论”“趋同论”等理论来论证推广带来的好处,但是在现实中,中心与边缘基本上是以二元对立形式存在的,中心始终处于优势地位,双方关系很难转化。这不仅体现在后发现代化国家多数无法摆脱依附地位上,更体现在不同时期西方出现的“黄祸论”“文明冲突论”“软实力论”等认识判断。“中心—边缘”结构既是世界经济—政治秩序,也是观念—知识秩序;既是一种权力秩序,也是一种价值等级秩序。在现代化过程中,后发现代化国家面对西方国家展现出来的船坚炮利、“西学东渐”等全面优势,也产生了从承认“武器不如人”到“制度不如人”再到“文化不如人”的连锁认知变化,这种认知变化在心理上进一步巩固了已经形成的中心—边缘模式。

这种认知在日本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的《文明论概略》中体现得非常生动。他按照文明、半开化、野蛮将世界各国划分为三个等级:“……欧洲各国和美国为最文明的国家,土耳其、中国、日本等亚洲国家为半开化国家,而非洲和澳洲的国家算是野蛮的国家。”这三个等级又是世界历史发展的三个阶段,“所以,现在世界各国,即使处于野蛮状态或是还处于半开化地位,如果想使本国文明进步,就必须以欧洲文明为目标,确定它为一切议论的标准,而以这个标准来衡量事物的利害得失。”福泽谕吉认为,“这种说法已经成为世界的通论,不仅西洋各国人民自诩为文明,就是那些半开化和野蛮的人民也不以这种说法为侮辱,并且也没有不接受这个说法而强要夸耀本国的情况认为胜于西洋的。”

上述讨论的两种价值理念生成模式,尽管有着诸多明显的差异,但也有两个突出的相同之处:一是二者都是“中心主义”的,都是从自己的标准出发来判断其他人群文明程度的高低,以论证自我价值向外推广传播的正当性;二是价值理念的传播与统治秩序维持紧密联系,成为后者的重要支撑。在中国模式中,儒家价值理念支撑起朝贡体系,在西方模式中,自由主义价值理念为帝国扩张和统治提供了理由。归根到底,这些能够传播扩散的价值理念,本身就是社会政治秩序的组成要素,并通过社会政治秩序的维持和扩展,得以扎根延续。

四、走向基于共同发展的全球价值理念生成之路

当下处于平台期的全球化涌现出各种关于全球化发展路径选择的讨论,国家主义、民粹主义、各种形式的宗教激进主义等从国家、民族、种族、宗教以及各种各样小团体出发的思潮,借助地缘、血缘、亲密关系等人们熟悉或者能直接感知到的联系,特别是现实政治力量的支持,很容易把那些深受危机冲击的群体凝聚起来。正如巴里·布赞所说,尽管被裹挟在强劲的全球经济与政治体系中,人类认同(human identity)的模式却依然保留了持久的地方性特点。

这些思潮虽然容易满足特定群体的情绪宣泄、眼前利益以及希望寄托,但是有着明显的偏狭倾向,缺乏相互包容和重叠性,加剧了全球认识的碎片化,驱动着政治运动或者行为,甚至走向极端,引发冲突。“文明冲突论”就是对这种倾向的理论化夸大。因此,在这个物质联系日益紧密,沟通更加便利的时代,人们在面对各种全球性问题最需要达成全球合作的时候,却总是陷入政治僵局(gridlock)。要尽快走出全球化的平台期,使全球化走向正轨,就需要倡导具有全球整体性视野和实践理性基础的价值理念。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针对当下世界出现的“全球性价值理念赤字”提出的解决方案,也是一个正在复兴的大国对于世界未来的理性思考和愿景展望。2017年中共十九大后,这个理念写入了中共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为执政党和国家明确追求的目标,并为推动这个理念的构建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体现了中国对这个理念的真诚崇信。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契合了走出当前全球化平台期迫切需要全球价值理念引领的需要,也提供了一条破除各种封闭的、自我中心的共同体思维束缚,使物质全球化导致的自发的全球意识升华到自觉的全球价值理念的可行路径。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有四个特点:首先,它虽然是由单一国家提出,但不是国家主义的,而是高扬人类共在共存、共同发展旗帜的。各国之间已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很多问题不能只靠国家,更不用说个别大国来独立解决;其次,它虽然针对目前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但不是“当下主义”,而是着眼于人类未来的,着眼于后代长远发展的;第三,它虽然提出了世界发展总体愿景,但不是“空谈主义”,而是针对全球治理的主要领域提出了解决方案和政策措施,中国从自身做起,不仅提出理念,而且提供方案,贡献资源;第四,它虽然强调在解决全球问题上要有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但不是“替代主义”,而是强调要尊重现有国际体制,对其进行改革完善,尤其强调要各国共同参与,共同协商,不能搞单边主义,“一家独大”。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了一条基于共同发展实践的全球价值理念生成路径,这迥异于曾经出现的不同形式的“中心—边缘”模式,特别是依然被一些西方国家信奉固守的靠强力支持的,单向度的价值理念输出路径。这条路径从人类共同利益出发,以寻求、扩大和维护人类共同性为根本指向的,通过共同发展实践来推动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群体之间的交往与相互了解、理解,从而为共同价值理念的生成提供了实践基础。

这条基于共同发展的全球价值理念生成路径包括以下要点:

首先,将人类共存作为价值理念前提。尽管人类目前是以多样化的组织形式存在的,民族国家作为基本的政治组织单位将长期存在,但是不同群体之间的前途命运无论在当下还是在未来都已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只有实现共存,才能保证共同延续。任何价值理念,要获得正当性,都不能以伤害其他群体,无限扩大自身利益为条件。不能支撑人类共存的价值理念,就失去了被普遍认可的基础。

其次,相互承认或者说包容是基础性价值理念共识。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全球化时代,随着交往的扩大,任何人都不能孤立存在,相互联系成为社会关系的核心内容。同时,多样性也不断发展演化,成为社会关系的常态。包容,就是要承认对方存在的“正常化”,就是承认人类文明的多样性,将强制手段的使用在范围和力度上最小化。

第三,共同发展是各个群体共同的实践价值理念。尽管在现代化进程中,国家间有先后差别、发展水平差别,但是发展依然是各国共同追求的目标。在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前提下,任何国家的发展要成功持续,就必须将共同发展作为发展的目标和手段。重商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等以自我为中心的发展方式,可以取得暂时的自利效果,但不会持续,必须将零和博弈的发展方式转变为双赢、多赢的发展方式。只有在共同发展的过程中,才能探索出解决共同问题的新合作机制。

第四,相互学习是实现价值理念融通的有效方法。在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会不断出现新的问题,这就需要人类不同群体之间建立起相互学习的机制,通过信息沟通、经验交流以弥补各自信息、知识以及思维方式的不足,进而在相互学习中,增强彼此的了解和尊重。因此,相互学习既是相互承认的深化,也是信息时代不同群体克服认识鸿沟,达成共识的基本方式。

第五,共享是解决共同问题的新手段。共享是人类命运共同体要达到的目标之一,但是共享也是实践过程。共享不仅是共同享有发展的结果,还包括共同利用已经创造出来的资源、已经取得的经验、知识、方案、智慧,用于解决共同的问题。这是人类不同群体面对共同的挑战,命运相连,共同应对的必然选择。共享也是一种境界和胸怀,尤其需要发达国家、社会精英的以身作则。

第六,缔造“和而不同”的共同价值理念。人类的发展是共同性与多样性平衡共存的过程。共同性的增强,不意味着与之联系最为密切的某种文明或者价值理念具有优先性、绝对正确性,只是说明这种文明或者价值理念因应了人类发展的方向,因此更应该以包容友好的心态来处理与之交往的其他文明。人类文明多样性长期存在。正是由于多样性,才需要构建起人类命运共同体,以维护不同文明的共同存在、共同发展、相互交流、互相借鉴。在“和而不同”价值理念中,“和”是理想价值理念,“不同”是现实价值理念,既不能为了“和”而简单粗暴地牺牲掉“不同”,陷入各种“中心论”误区;也不能为了“不同”,顽固地抵抗“和”的趋势,走向“宗教激进主义”的极端。(注释略)

来源:《东北亚论坛》2020年第4期 发表时间: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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