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农民法治教育当如何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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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开展农民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存在农民法治意识缺乏,自主学习能力弱,网络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以及从事农民法治教育的人才匮乏等问题。为此,应优化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激发农民参与法治学习的热情,创新农民法治教育的方式方法,打造专业高效的法治教育人才队伍,进而促进农民法治教育的创新发展。

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我国农村的法治教育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农民的规则意识与法治意识持续增强。然而,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因此,需要持续发力开展农民法治教育,提高农民的法治素养,为推进实现乡村振兴奠定扎实的法治基础。

开展农民法治教育有助于加快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提升农民文化素养,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加快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在开展农民法治教育的过程中,要想使法治教育及服务工作便于被农民接受和理解,需要采取寓教于乐的教育方式向农民传递大众化、趣味性的学习内容,此举可有效增强农民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意识,引导农民正确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及法治建设对农村发展的意义。此外,农民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可以进一步提升其对法律制度的认同和遵循,可以有效调节农村社会经济运行秩序,改善农村社会风气,促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顺利实现。

提升农民文化素养。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的家庭收入、受教育水平等相对偏低,贫困人口也多集中于农村。因此,在农村开展法治教育相比于城市而言存在一定的劣势。但是加强农村法治教育可有效实现教育方法、载体、渠道的升级创新,使城市中与法治教育相关的人才和信息等资源不断向农村流动,使农民享有更多、更优质的法治教育资源,提高农民的综合文化素质。

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农民是农村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农民拥有良好的法治意识及知识储备是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加强对农民的法治教育,有利于使农民树立法治观念,增强农民对法律的信赖,强化农民的遵法、守法、护法意识,有利于推动建立良善的农村社会秩序,使农民更多地了解制度及规则对社会运行的重要意义。良好的法治教育同时还可以有效整合农村传统乡风文化、农业生产、教育培训等多方面的资源,使农民掌握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帮助农民养成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形成自觉遵守制度及规定的意识,共同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农民法治教育面临农民法治意识缺乏,自主学习能力弱,网络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以及从事农民法治教育的人才匮乏等问题

农民法治意识缺乏,自主学习能力弱。从当前来看,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地稳步推进,我国农民在社会环境的熏陶下,法治意识获得了很大提升。但整体而言,农民依法维权的能力仍然不足。农民在处理利益纠纷、家庭矛盾、邻里关系、生产经营等问题时,往往还不习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缺乏依法维权的意识。一些农民文化程度偏低,学习能力较弱,并缺乏主动性,对法治学习热情不高。致使农民的主体作用无法在法治教育中充分发挥出来,阻碍了农民法治教育的向前推进。

网络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由于对农民开展法治教育的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程度不高,导致法治教育无法充分地融入农民的生活当中,致使一直以来所开展的农民法治教育拓展性不足。由于传统的宣传教育方式不够接地气,使法治专题教育的群众反响不够热烈。乡镇及村一级定期开办的法治教育组织学习和实践活动往往难以长期坚持下去。此外,农民法治教育缺少具有农村特色的网络平台。以微信为例,目前微信平台在农村的普及利用率较高,但在农民法治教育实践中的利用程度却不高。农民法治教育的信息化工作滞后以及专题教育内容设计趣味性不强,导致法治教育过度依赖传统载体,无法充分发挥出网络在农民法治教育中的宣传优势。

从事农民法治教育的人才匮乏。农民法治教育队伍的专业能力水平直接影响到法治教育的成效。由于农村的人才吸纳能力不足,法治教育队伍的人员流动性较大,因此,现阶段农民法治教育缺少一支具备扎实专业知识、深厚理论功底和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同时又心系农村、爱护农民、拥有强烈奉献精神的人才队伍。当前从事农民法治教育的人员,主要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基层法务部门及村委会干部组成,日常法治教育的主要实施者是乡镇及村委会干部,但多数村干部尽管服务热忱,但缺乏专业化的法治知识,信息化能力不强,弱化了农民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开展农民法治教育需要激发农民的学习热情,创新农民法治教育的方式方法,并打造专业化的农民法治教育团队

营造法治环境,激发农民的学习热情。开展法治教育关键在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能够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农民学习法治的意愿。因此,首先。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构建“一核多元、共建共治”的农村社会治理模式,将法治教育贯穿于农村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其次,要保障农民的社会治理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为农民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提供具体的方法指导,汇聚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在农村社会治理方面不断实现从“管理”向“治理”的创新转变。再次,要积极创新农村矛盾化解机制,对农村医患矛盾、劳动纠纷、资产问题等农民所关心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完善多部门、多主体、多渠道的联合调节机制。最后,在开展农民法治教育的过程中,要坚持循序渐进、寓教于乐的原则,提高农民参与法治学习的热情。

创新农民法治教育的方式方法。在创新农民法治教育的方法上,要坚持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便于实施的原则,采取通俗易懂、便于传播的方式,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农村。其一,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如电视、报纸、广播以及村委会宣传栏等开展法治教育,将“农家书屋”办出法治特色。其二,要将法治教育做到“家门口”,法治教育工作者要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与农民进行亲密对话,围绕真实的生活问题,用相关法律知识为农民答疑解惑,突出法治教育的实用性。其三,要探索信息化的法治教育方式,长期开办“普法在路上”网络教育专题活动,以村为单位,建法治教育微信群、QQ群,推出操作便捷的农民法治教育APP。其四,要定期组织村民到庭旁听基层法庭的案件审理过程,揭开基层司法部门的“神秘面纱”,使农民更加充分地了解法律纠纷的调节及审理过程。

打造专业化的农民法治教育团队。一是强化培训,提高基层法治教育队伍的专业能力。调整现有基层法治教育队伍,对那些不具备专业能力和教育能力的人员要及时清出队伍,对具有一定法治教育能力和学习意识的人员,需加强培训力度,形成村委会、村干部和基层司法部门合作学习、协同教育的良好局面。二是面向城市高校,设计针对农民法治教育的人才吸纳计划,建立人性化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大学生到农村开展农民法治教育创造机会和条件,为其提供良好的实践平台。三是要科学选择,培养出更多来自农民群体的普法宣传员,形成良好的激励带动效应。四是要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保障法治教育人才队伍的建设经费,为法治教育工作者提供较好的薪金待遇。此外,要广泛宣传农村的传统文化,提高农村的感召力,唤起城市人才的乡土乡情,以吸纳一批志愿扎根农村的城市优秀人才,进而提高农民法治教育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①张红霞、王超:《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的农民法治意识培养》,《红旗文稿》,2016年第23期。

来源:人民论坛网,http://www.rmlt.com.cn/2020/0511/579930.shtml 发表时间: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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