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应尽快完善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的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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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管网公司”)成立,油气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能源政策研究室主任洪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管网公司的成立是从最核心领域引领链式改革,需配套政策系统推进。

中国经济时报:国家管网公司的成立对推进油气体制改革意义重大,你如何看待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对推进体制改革的影响?

洪涛:《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定的天然气管网体制与运营机制改革路径,将确保公平优先作为改革目标,是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提高清洁能源供给能力的重要制度保障。国家管网公司的成立,提供了一个可以实现无歧视输送油气的基础设施平台,避免网间壁垒,未来将实施统一建设调控,有助于实现互联互通,推进全国一张网,可以为油气产业链的可竞争领域更大程度开放提供基础。而加强网络型自然垄断领域有效监管,也是能源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条件。基于公平优先的国家管网公司新模式,事实上降低了监管难度。

总之,国家管网公司的成立将为中国天然气其他改革创造条件,可以促进集约输送、确保公平接入,并为推动全面放开可竞争领域及价格改革创造条件。但要注意的是,组建国家管网公司并未解决全部问题,投资积极性、信息公开等仍需制度性安排。

中国经济时报: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将对天然气体制改革产生哪些影响?

洪涛:国家管网公司及以“管网独立、运销分离”为原则的天然气管网体制与运营机制改革,对天然气体制产生深刻影响。

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将影响金融投资、资源流向,也将对市场制度产生影响。其中既包括监管双方的博弈能力,也包括不同层级管网协调性等。未来,随着成本监审与价格监管调整,对输气企业、售气企业竞争力及终端用户用气成本也将产生影响。

中国经济时报:下一步改革应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洪涛:深入推进改革要关注很多方面。

首先,管网资产原产权人,国家石油公司由于资产转隶带来了竞争力下降,尤其是短期财务平衡风险。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管网运营机制以外的配套政策。

其次,不含输送费用的批发气价存在短期涨价的可能和零售环节不能顺价的风险,如果批零环节价改衔接不好,将导致难以顺价,城燃公司和地方政府将承担财务压力。

最后,需要厘清管网运营机制改革过渡期的各类风险与挑战,科学制定优先序并妥善处理。比如,现有资产剥离和处置问题、管网建设的压力、天然气市场供求矛盾、保供责任划分的问题、管网公司垄断行为的监管、与省级或区域管网公司的关系、进口气价倒挂问题等。这些都需要在一两年的过渡期内妥善解决。

中国经济时报:在深入推进改革过程中,应如何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洪涛:首先,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能力是新模式下政府作用的关键。应加快完善市场约束机制,制定适应天然气管网体制与运营新模式的监管政策。监管的重点包括准许成本与准许收益核准、新模式下管道运输的计价方式。

其次,加强经济激励,重视对资产转出方的影响,合理分担改革成本,降低改革风险,确保平稳过渡。应出台配套政策与保障机制,降低改革或政策实施对特定被改革主体造成的损失,承认国家石油公司历史上承担的非企业职能,提升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并维护其全球竞争力及央企竞争力。应对历史上国家石油公司承担的非企业责任进行评估和补偿。比如,对国家石油公司为确保油气安全而代表国家签订的高价长协油气进口合同的成本分担,对上游开发的补贴等。力争将这些物质激励机制具体融入到相关的“十四五”规划中,保持中国油气行业尤其是上中游的活力。

再次,需加强政策实施机制,有效配合油气管网运营机制的改革推进。包括完善行政约束机制,制定适应国家管网新模式的公益性国企考核机制。将政治激励约束与其他激励约束相结合,以疏导改革成本、树立改革信心。同时,强化政治约束机制,并与监管相结合。

最后,要完善改革“传导、执行、反馈”政策过程的配套保障机制。一是加强政策透明度与宣传解读力度,避免对政策导向的不当猜疑。二是处理好央地关系,做好改革的协同性,避免改革与政策实施“肠梗阻”。三是加强改革推进的政策评估工作,及时反馈改革中的问题并促进解决。

中国经济时报: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应如何加强天然气管网监管?

洪涛:以国家管网公司为标志的油气运营机制改革,是自然垄断领域监管面临的新形势,监管改革和监管任务也将与时俱进。

一是加大力度解决监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抓紧制定强制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信息内容结构、采集方式、报送方式、核查与责任等。建立受控(被有效监管)的数据平台,制定与天然气交易平台的数据接口与交互权限。

二是分步推进不同层级管网的分级监管。应根据管网技术分级,明确不同层级管网及配套设施的监管责任。

三是进一步完善网络型垄断环节的政府定价机制。尽快研究制定下一个监管周期(2020年起)准许收益率,两部制输气收费方式等。研究推广热量计费方式。参照干线管网体制与运营机制改革的经验,积极推进省级配气网及城市燃气的运输环节由政府定价。

四是提升监管能力建设,做好“放管服”工作。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好相关“放管服”工作。结合2019版“负面清单”,做好以前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立改废,为相关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张一鸣 发表时间:202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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