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际香:科技创新合作:“一带一路”的持久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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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创新是欧亚经济联盟与“一带一路”倡议对接的重要领域之一。这是双方基于历史基础、现实条件和未来发展做出的战略选择。

苏联时期,中苏科技合作曾是我国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的主线,帮助我国奠定了科研基础,培养了科技人才,对新中国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产生了重要影响。苏联解体后,中国与白俄罗斯、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等欧亚国家继续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俄作为前苏联科技力量和科研体系的继承者,拥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和科技潜力,中国同俄的科技创新合作不断深入发展。上世纪90年代,两国联合工作带动若干项目开启。比如,在载人航天领域展开合作。进入新世纪,两国在核能、民用航空技术领域展开合作。目前,中俄已经形成中央和地方政府合力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对口衔接、基础研究领域稳步推进、应用技术领域全面开展、服务平台托举支撑、研发基地孵化培育的科技创新合作格局。中俄还于2020年至2021年举办“中俄科技创新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使科技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动能之源、国家安全的保障之源和国际地位的提升之源。当前,全球化虽受到一定阻碍,但任何国家只有通过加强国际合作融入全球创新链,并以此为基础,才能有效推进自主创新和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从此意义上讲,“一带一盟”对接框架下的科技创新合作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深远战略意义。

“一带一盟”科技创新合作新进展

在2015年对接声明发布之后,“一带一盟”框架下的科技创新合作在基础研究、科技园建设、科技中心设立、联合实验室建设、科技服务平台设立、大型科技项目推进、科研院所之间对口衔接等方面取得诸多进展。

从基础研究领域合作看,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俄基础研究基金会资助的基础研究合作项目数量和学科范围大幅增加。科技园区建设方面,中哈现代农业产业创新示范园、中白科技园、中俄丝路创新园等陆续建成。科技中心创设方面,中白科技成果产业化创新合作中心、中俄超导质子联合研究中心、中俄人工智能科技研发中心等相继成立。联合实验室建设方面,中俄国际医学联合实验室、中国—俄罗斯极地技术与装备“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中国—哈萨克斯坦农业科学“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建立。科技金融合作方面,中俄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中俄科技基金已设立,中俄联合科技创新基金正在筹建。大型科技合作项目方面,中俄联合研制CR929远程宽体客机、40吨级重型直升机,以及“北斗”与“格洛纳斯”卫星导航系统互操作等合作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俄航天还有望在月球与深空探测、特种材料研发、卫星遥感应用、空间碎片监测等领域开展更为深入的合作。

“一带一盟”科技创新合作新机遇

当前,“一带一盟”科技创新合作以中俄双边层次的合作为主,多边层面的合作相对较少。面向未来,各方合作意愿的进一步增强、全球创新范式的革命性变革以及我国科技实力的不断提升,为“一带一盟”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提供了新机遇。

各方创新发展诉求为深化合作提供了强大动力。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出了“两步走”的战略安排:2035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2050年全面建成科技创新强国。俄罗斯把实现科技突破列为国家的主要目标和优先事项,正在实施科技发展规划和“科学国家项目”。哈提出通过创新发展“未来经济”。白俄罗斯正在实施《2016~2020年创新发展国家规划》。亚美尼亚在《2050年转型战略》中将创新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范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基础性研究的作用越发突出、学科交叉融合成为趋势、前沿技术路线选择风险高企和科技创新以群体性突破为主。因此,谋求创新发展需要各方在更广范围内加强合作。集合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科技创新实力乃至“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科技创新力量在关键领域进行颠覆式创新,并实现利益共享,是我国适应全球创新变革的需要和对“科技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践行。

我国科技创新实力增强为深化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体科技创新实力显著增强,在数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超级计算机等新一轮科技革命重要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可以说,我国科技实力正处于系统能力提升时期,从而为“一带一盟”对接框架下的科技创新深化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带一盟”科技创新合作新挑战

在看到机遇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带一盟”科技创新合作也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如何更好地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当前,创新平台市场化、创新主体多元化、创新项目资本化已成为全球科技创新发展的主要特征,即市场机制在科技资源配置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当然,政府在两个方面的作用不可或缺。其一是在事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需要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以推动战略科技力量发展。其二是在优化创新环境中的作用,履行创新生态顶层设计者、建设者、维护者的责任。我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在科技创新中更多地注重政府的作用,而对市场作用发挥不够。因此,在“一带一盟”科技创新合作中,注重政府引导的同时,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如何更好地发挥需求牵引与技术推动作用。在我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中,作为科技创新主要力量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尚未处理好需求牵引和技术推动之间的关系。一方面,科研机构的研究选题往往与企业实际需求脱节。另一方面,企业也缺乏引领创新的积极性,2017年俄进行技术创新的工业企业不足9.6%。创新链与产业链环节如何真正打通,是未来对接合作中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三是如何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的融合。欧亚经济联盟国家普遍存在科技投入不足问题。目前,俄科技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约为1.1%,其他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科技投入占GDP的比例在0.12%~0.6%。这些国家企业投入不足问题也较为严重。未来对接合作中,需要各方在探索设立政府引导基金、鼓励创投机构参与、完善科技金融信用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等方面加强合作。

展望未来,不断深化“一带一盟”科技创新合作,在全球战略竞争中赢得先机,已经成为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的必然选择。

来源:《世界知识》2020年第20期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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