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凡:“最多跑一地”如何激发治理新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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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地”是消民忧、解民愁、纾民困的关键之举,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再发展,它与社会治理现代化之间形成了紧密的关系。要想让“最多跑一地”变成现实,融入社会治理实践,我们必须要一扇门进出,事情全办清;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一体化联动,全方位延伸;一把手主抓,全要素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2016年,浙江省推出“最多跑一次”政策,率先将“最多跑一次”应用到社会治理领域,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的实际需求。“最多跑一地”是“最多跑一次”的深层次改革,在社会治理领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浙江省在2019年初就已经建立了“一站式”的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截止到当年8月,浙江省已经建立此类综合服务中心77个,实体化中心49个,大大缓解了社会矛盾纠纷投诉无门,多地、多部门反复跑的现实压力。“最多跑一地”改革的提出与实施,是深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再发展,具有开创性意义,体现出顶层设计与社会治理实践探索的联动,让社会治理工作更加科学、更加有序。

“最多跑一地”要“一扇门进出,事情全办清”

“最多跑一地”的改革要着力加快社会治理领域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速度,这就要求人民群众能够在“一地”进行矛盾纠纷的申诉、回应、解决,即“一扇门进出,事情全办清”。

一是推动县级各类平台成建制入驻。这是“最多跑一地”改革理念和方法的创新运用,即多平台入驻,从而形成多元化的业务办理机制,整合多个部门、各类专业人员入驻,保障群众诉求能够有门可诉、有人可管,且能够得到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与此同时,各类平台成建制入驻,有利于相关服务培训工作的开展,及时、全面发布与人民群众生活实际相关的信息,指引群众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

二是将“多中心”整合为“一中心”。将传统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部门转变为区域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通过整合力量资源,做到一个窗口处理,将群众纠纷的处理集中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有效避免群众多地跑、多地排队的情况,从而提高办理质效,同时也大大增强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三是整合各类项目资源建立一条龙服务体系。基层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时,想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来解决,往往会涉及多个窗口、多个环节,甚至是多个地方,给群众带来了较大的不便。此时除了建立一中心的解决机制之外,还要建立一条龙的服务,即将矛盾调处、信访接待、诉讼服务、法律咨询、心理帮扶等各项服务充分融合,让群众在同一窗口办理所有服务。

“最多跑一地”要“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基层社会治理中越级访问、越级诉讼的情况,使社会矛盾纠纷处理的内容更为繁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让群众“最多跑一地”,应做到“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构建全方位的协调调处体系,全方位解决复杂多变的矛盾纠纷。

一是构建人民、行政、司法三方调解的有机衔接体系。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结合,从而促进共建共治共享多元化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建立三方调解的调处功能室,不同调处功能室之间分类管理、相互衔接,让群众到行政调解功能室能够直接解决问题,不用再次陈述问题。另一方面,尝试建立第三方调解,做好人民、行政、司法三方调解之间的协调,尽快解决矛盾纠纷。

二是完善诉调、警调、检调、专调、访调五方调解的有机融合体系。一方面,完善五方调解之间的对接机制,设置专业调解室,每个调解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调解员,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工作无盲点。另一方面,配备“互联网+”设置,借助微信公众号、政务信息网、矛盾纠纷解决APP等,将五方调解融入到移动终端,提高调解效率。

三是建立联合调处、多元化解的矛盾解决工作体系。除了实体调解功能室和移动调解终端,还应尝试建立“新媒体调解联盟”,联合当地新媒体平台,成立调解联盟,为群众提供普法服务、调解服务、法律援助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信访总量,减轻实体部门压力,将矛盾纠纷尽可能大而化小、小而化无。

“最多跑一地”要“一体化联动,全方位延伸”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主体多元化,为了彻底落实“最多跑一地”改革,应整合最广泛的调处力量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同时加强基层调处平台建设,构建“全科网络”,做到“一体化联动,全方位延伸”,提高调处有效性。

一是联合各级政府建立社会治理共同体。充分调动可以调动的力量,联合各级政府建立多级社会治理共同体,让群众的矛盾纠纷在其所处的区域内得到解决。同时各调处主体之间应做好协调、帮扶工作,加大市域统筹力度,充分发挥综合调处服务中心的牵引带动作用。

二是紧抓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基层治理“四平台”是一个资源集合平台,实现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功能,基于此组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独立办公室,全权负责整合网格资源,全过程跟踪事件处理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高矛盾纠纷的处理水平。

三是完善信访代办机制,构建“全科网络”。以“调解优先、诉讼断后”为原则,建立全链条的信访代办机制,将纠纷调处、司法确认、诉讼引调、代理诉讼各个环节紧密相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与此同时,大力发展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移动微法院等网上服务,尽可能将纠纷调解拿到“掌上办”“线上调”。

“最多跑一地”要“一把手主抓,全要素保障”

“最多跑一地”改革的逐步落地,还应做到“一把手主抓,全要素保障”,要深入了解群众的实际需求,要相信和依靠群众,将群众利益作为保障的核心内容,群众的利益延伸到哪里,社会治理的保障就要覆盖到哪里,将社会治理中矛盾纠纷调处这一“小盆景”发展成为“大风景”。

一是将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建设融入到全局工作。建立各级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将中心建设融入到社会治理领域的全局工作当中,转变社会治理观念,进行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绘制基层治理现代化蓝图,为社会治理指明未来发展方向,力求将中心建设优势与其配套制度优势转变为社会治理效能。

二是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职责明晰。准确细分事项类型,将其具体落实到不同的部门和处室内,分类导入办事程序,不同部门各司其职、职责明确。一方面,为群众提供细致的矛盾纠纷调处服务,另一方面,为群众提供可查询、可评价、可跟踪、可督查的多方监督服务。由此,有效避免群众重复访问、越级访问,甚至是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从而抓住矛盾纠纷调处事项本身,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构建多元社会治理综合机制。着力破除社会矛盾纠纷调处难题,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将社会治理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面当中。同时,规范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提升群众来访服务水平,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的法制基础,让“最多跑一地”春风化雨。

来源:人民论坛网,http://www.rmlt.com.cn/2020/0609/582998.shtml 发表时间: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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