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耀锋、张余慧: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机制——基于嵌入性理论的个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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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大国小农”是我国基本国情和农情。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方向和必由之路,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长期共生。据农业农村部2018年数据,全国有2.6亿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超过300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专业化生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2月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明确强调“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具有资源和能力优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带动资源和能力较弱的小农户协同发展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课题,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关系到农业农村均衡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平稳有序推进。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存在共生关系,是乡村振兴进程中带动小农户连接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对小农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主要体现在家庭农场可激发农民的科技与组织需求,合作社能促进农户脱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通过创新经营模式和提供社会化服务推动贫困户脱贫,合作社是农民实现反脆弱性发展的重要载体,合作社可带农增收等。但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也存在负面冲击,比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挤压农民在农村的获利空间,小农户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遭到排斥,资本下乡剥离了农民与村庄的密切联系使农民成为村庄的“空挂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起下的小农户面临高市场风险等。经营主体类型、人力资本水平等因素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能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不强以及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的意识淡薄等制约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迫切需要进行政策干预与制度引导,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

国外相关研究也关注到现代化进程中农业规模化经营主体对小农的影响。恩格斯曾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提出以合作社改造小农的思想。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主体可从多方面对小农有促进与带动作用,如促进就业与农产品流通、利润返还、农业技术推广创新、减少贫困及增加农民福利、调整农业结构与增加农民收入。小农面临的冲击和风险也一并存在,如被现代化排斥在外的巴西小农、东南亚农业现代化中被剥夺土地的剩余人口。不同的是,国外很多大农场的劳动力主要来自移民工人,我国农业规模化经营主体需要与村庄打交道,雇工主要来自乡土社会。

总体看,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规模化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影响已颇受关注,学界也从不同角度探讨了规模化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但是,既有研究偏重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政策环境及其带动方式和内容,缺乏对其内在动力机制的探究,这无疑会制约我们理解“带动意愿不足、带动方式不优、带动效果不佳”甚至与小农户争利等现实困境的机理和成因。与国外不同,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总是与村庄社会有千丝万缕联系,他们中的一部分内生于农村社会,具有农村社会资源,与小农户有天然的社会文化关联,另一部分外在于农村社会,缺乏农村社会资源,与小农户缺少天然的社会文化关联,这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有不同关联性,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机制、影响因素和实际效果有很大不同,辨明其内在机理并对其动力机制进行精准的政策干预,对有效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很有价值。因此,本研究立足嵌入性理论视角,对一个内生于农村社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个案研究,尝试解析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机制及影响因素。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负责人是对小农户带动行为的主要发起者、决策者与推进者,因此,本文主要基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的视角探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机制。

二、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及其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特征

农业作为人类的一种基本的生产生活方式,深深嵌入在宏观政治经济结构与绵长的社会文化传统之中,嵌入性理论的思想意涵契合了农业的这一本质属性,对认识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活动及其相互关联具有重要意义。波兰尼(Polanyi)在《大转型》一书中首次提出“嵌入”概念,强调“经济是社会的一部分”思想。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在《经济行为和社会结构:嵌入问题》一文中提出“经济行动嵌入社会结构”的理论判断,认为经济行动是“嵌入正在运行中的具体的社会关系系统中”的。祖金(Zukin)与迪马吉奥(DiMaggio)进一步认为,不仅要探讨结构性嵌入,还要研究“政治的”“文化的”和“认知的”嵌入。嵌入性理论为立足农村社会整体视角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济行为及其社会属性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与方法指导。

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并非单一的经济过程,而是嵌入我国农村的文化体系与社会结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要与农村社会互动关联,与当地小农户存在共生关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既可能会因为与村庄社会的关系和谐而顺利发展,也可能会因为与当地社会互动不畅而面临阻碍。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村庄社会的嵌入性差异,本文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分为两个基本的类型,一类内生于农村社会,具有农村社会资源,与在地村庄的小农户有天然的社会文化关联,他们的主要经营管理者是土生土长的村里人,本文把这一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称为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另一类与此相异,他们外在于农村社会,缺乏农村社会资源,与在地村庄小农户没有天然的社会文化关联,其主要经营管理者来自当地村庄社会之外,本文把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称为外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庄社会及小农户有着不同的关联性,受到村庄文化传统与社会结构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机制也因此有所不同。

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经营管理者来自当地村庄,与当地的文化价值与社会关系网有较密切关联,实际经营行为不仅会受到理性法则约束,追求市场收益最大化,也不可避免要考虑到当地的文化传统、价值理念及村里人特别是彼此熟悉的乡亲邻里的期待和评价,一定程度上注重当地关系维护和文化价值,从而受到社会法则的影响。因此,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往往兼容了经济与社会两个层面因素,体现出经济动力与社会动力的二重性(如图1所示)。这种动力特征反映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逻辑的特殊性,一定程度上契合了韦伯关于经济行动的观点,即经济行动可以是理性的,也可以是传统的或者情感性的,同时,也可部分解释为何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中这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负责人更加关心村庄公共事务,更注重乡亲邻里的口碑,也更有意愿参与村庄发展,更注重在当地经营的持续性。对比较而言,外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经营管理者不来自本地村庄,与村庄文化与社会结构缺乏天然的关联性,而是体现出一定的“脱嵌性”,不必面临来自当地文化传统、价值理念及乡亲邻里的惯常性期待和评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追求明确的理性法则,希望获得经济收益最大化,较少受到社会法则约束,这使其难免存在与小农户争利的情况,甚至给小农户带来负面冲击。由于其实际生产经营总是与村庄社会和小农户发生关联,为了应对市场竞争,避免与乡土社会的冲突,保障稳定的经济收益,他们逐渐学会利用中介、担保人等熟人社会的关系纽带和人情、面子等乡土习俗建立与乡土社会的关联,在征召代理人、生产用工、土地流转、收益分配等方面一定程度上兼顾小农户的期待和利益,展现出对乡土社会的“亲和”与对社会法则的“顺从”,显现出对村庄社会某种程度的“嵌入”。尽管如此,其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总体上仍遵循理性法则,体现出经济动力的蔓延与扩展,本质上有别于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二重性。

三、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机制

本文使用的个案来自中部农业大省江西的一家农业企业Z。该农业企业是江西吉安人L初中毕业后在自己村里流转与置换200余亩土地基础上创立,经营场所在L从小长大的村子附近,离村子约400米,主要从事食用菌的研发、种植和销售。L在20多年生产经营过程中总结出一套独特的食用菌种植方法,创建了一个以食用菌为主的标准化菌稻循环轮作生产栽培基地。现在建有自动喷灌温室钢架大棚100余座,冷库3 000多立方米,生产烘干包装车间1 000多平方米。2018年下半年又在附近村庄流转土地600亩,采用菌稻轮作方式进行水稻种植。Z企业目前有各类工人35个,年种植食用菌100余万袋,年产香菇、平菇等菌菇1 000余吨。Z企业由于产业影响力及其在带动农户发展和参与扶贫的贡献,受到地方政府重视与支持。L是土生土长的本村人,尽管兄弟姐妹目前不生活在村里,但他们一大家子的老房子和新房子都在村里,村里祠堂修缮捐赠名单中还有L及其姐姐的姓名。Z企业的创立与生产经营显著地嵌入村庄社会,属于较典型的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Z企业是带动小农户发展的代表和典范之一,受到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的认可。笔者近一年多持续追踪Z企业发展,文中材料主要来自对L本人、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及村民的访谈。

Z企业带动当地小农户发展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直接用工。Z企业现在有不同类型的用工合计35人,除了三个从事技术性较强工作的年轻人是按月发工资,属于较为稳定的雇佣,其他都是灵活用工,其中包括16个本村及附近村庄的贫困户。所谓灵活用工就是不签订固定的用工协议,村民有空的时候来Z企业工作,打卡计时,按工作的实际时间支付报酬,工资差异主要根据性别和工作难易程度来定,女工有10块钱一个小时的,也有13块钱一个小时的,男工的工资普遍比女工要高一点,有12块钱一个小时的,也有20块钱一个小时的,年轻人一般承担难度大一点或技术性强一点的工作,工资一般比年老的村民要高一些。据L介绍,他正筹划增加流转土地600亩,届时他会扩展用工形式,在村里征召几个代理人进行管理,把新流转的土地划分成片,让村里有一定经验的耕种较大面积土地的农户负责管理,“请那些种二三十亩的大户,让他们一个人帮我种一两百亩,大户有经验,我可以给他们做捆绑,没有什么病虫害,一年保底达到一定产量,我按5-10%的毛利分给他们作为奖金。”

二是资金入股。在Z企业资金入股的主要是L村里的贫困户,这与当地政府的推动及L对当地扶贫的参与直接关联。按照当地政策,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可以有小额免息贷款来发展产业,每一户可以贷款三到五万块,政府贴息给贫困户,贫困户直接贷款贷不到,需要依托一定的产业。经由地方政府协调沟通,贫困户申请的扶贫贷款可放到Z企业作为股份,享受经营收益分红。L所在村里的贫困户,贷了款的有九户,共贷款入股几十万块钱。有几户具有良好劳动能力的,除了资金入股,还会在L那里租个大棚来做或者一个月有十天左右在Z企业做工。没有劳动能力的,L就直接给他们分红,劳动能力差的,就安排干比较轻松的活,每一个贫困户保底分红是一年3 000块左右,合每个月将近300块。扶贫贷款的周期一般是三年,由L到期偿还银行本金。

三是生产合作。主要包括租赁大棚、菌棒原料供给与菌菇产品回收等形式。Z企业总共有65个大棚进行菌菇种植,村里希望获得更多收益的更有干劲的年轻人或中年人可以在L那里承包大棚来做,承包大棚的农户可以更多地参与菌菇种植,承包一个大棚的收益每年大概有五千到一万元,个别精力充沛的年轻人甚至承包了10多个大棚,这样一年下来,可以赚一二十万块钱。另一种生产合作是L目前重点关注的,也是当地政府及周边村庄非常重视的,那就是与周边村庄的合作,通过提供菌棒和回收菌菇等方式带动村庄发展集体经济,这一方面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与村庄发展需要,也是Z企业扩大产业规模的重要途径。周边一个村就因为种菌菇发展集体经济成效显著而受到上级部门表彰。

作为一个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Z企业的生产经营显著地嵌入当地的文化与社会结构中,其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与村庄社会有密切的联系,体现出较明显的经济与社会动力的二重性,即:Z企业对小农户的带动一方面遵循市场规律,考虑到自己的产业发展与经济收益,希望能不断扩大菌菇产业规模,获得持续的产业利润;另一方面也兼顾了作为土生土长的经营主体的社会连带与责任,注重在当地经营的社会基础和持续性,在生产运营中顾及到了当地的关系维护与文化价值,并非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对村里贫困户的带动及对地方扶贫的持续参与就是显著体现。经济动力与社会动力兼容整合,框定着Z企业对小农户发展的带动行为,使Z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带动行为在理性法则与社会法则之间维持着某种动态平衡,这种动力二重性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牺牲部分管理效率,对当地村民实行宽容性用工。格兰诺维特的“关系嵌入”强调“经济行动嵌入运行中的具体的社会关系系统中”。Z企业的35名工人除了三名技术人员外,基本上都来自L所在村庄或周边村庄,其中一些本身就是L在村里的邻居或同家族的人,L与他们有紧密的社会联系,换句话说,他们都是L的“自家人”,这使Z企业具有了明显的“关系嵌入”。来自乡土社会关系的期待与约束使L无法对做工的村民进行标准化管理,盲目追求整齐划一和高效率,而是一方面兼顾Z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对稳定有序,另一方面又照顾到村民的实际生活特点和需求,尽量达成两者平衡。村民到Z企业上班不用严格遵守时间,早上八点钟来或九点钟来都可以,如果家里临时有事,比如照顾老人、接送小孩、或家里来客人了,就可以回去办事。这也是很多村民愿意长期在Z企业工作的原因之一。这种管理方式对Z企业的生产效率与工作安排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却是务实的选择,L对此有清醒认识,“对我这边搞生产有一些影响,但是没有办法。农村就是这样,如果你管得太严,早上八点钟上班十二点钟下班,下午一点半上班五点半下班,是没有人跟你做的,农村人家里事情比较多,要照顾老人、接送小孩什么的。”特别是L所在村里来Z企业做工的很多都是L同一个大家族的“自家人”,甚至有些跟L还沾亲带故,L就更不方便对他们进行科学化管理而不照顾他们的生活需求及特殊情况。同时,对劳动能力差但又希望在Z企业做工的贫困户,L会给他们安排较轻松的活,比如看管菌棒培育库房或协助进行菌棒肥料加工,而不是简单拒绝或裁减。总之,Z企业的村庄嵌入使其生产经营不可避免受到村庄社会影响,也制约了L的管理方式,使其生产管理有一定的宽容度与灵活性,甚至牺牲了部分管理效率,照顾到了村里的家族关联与人情维系。

二是让渡部分眼前利益,参与当地扶贫与民生事业。Z企业的生产经营对村庄社会不仅有关系嵌入,也有文化嵌入。“文化嵌入”被认为是“共享的集体性理解在形塑经济策略和目标上的作用”,强调文化因素对经济行为的影响。宗族文化在江西农村生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有深远影响,L所在地区更是如此,每一个宗族分支都有自己的祠堂,人们有着浓厚的宗族观念,同一宗族的人有共享的群体认同与文化价值。L自1996年初中毕业后就开始在当地从事菌菇种植,一直未外出打工,长期扎根当地村庄的农业生产经营涵养了L帮扶邻里的意识和为农惠农观念,使Z企业的生产经营在关系嵌入的同时具有了“文化嵌入”特征。L在生产经营中主要雇佣的是本村及周边村的村民,且较为固定地雇佣了一些村里的贫困户,访谈过程中L的话语不经意间会显露出其发展理念:“我是一个企业,带动贫困户可以说是一个职责,特别是我们农业企业,对农村经济总要有一定的贡献吧。假如我现在不做扶贫(与地方政府合作进行产业扶贫),还是会请贫困户做工的。我们农业企业做大了就是服务农业,服务农民。”参与扶贫可让L获得政府支持和村民的信任与口碑,但对L而言也意味着成本与风险,比如有的贫困户租赁大棚时会赊账,什么时候能偿还很难确定,影响L的资金流动;有的贫困户劳动能力偏弱,生产能力有限,不能完全胜任岗位所需,对生产效率有一定影响。L在生产经营中总是试图兼顾理性目标和社会法则:“农业是实实在在干事,钱是有得赚的,也要考虑社会效益,社会效益主要就是带动就业,……直接经济收益不多,但是大家都来参与了,规模做起来了,知名度就大了,对我以后的品牌发展和产品销售也有好处。”目前Z企业带动贫困户16人,在地方政府推动下参与了村庄扶贫,在笔者访谈的节点,L刚拿到一个地方政府发包的产业扶贫项目,按项目设定,村民与Z企业一起发展菌菇产业,每种植一个菌棒政府通过Z企业额外补贴农户一块五到两块钱,L正在与区农业农村局和扶贫办等商议推进这个扶贫项目。这类项目落在Z企业与其对扶贫的长期参与及扎根乡土的经营理念有很大关系。对扶贫和民生事业的参与意味着Z企业不能单一追求产业利益最大化,而要同时考虑小农户的需求,在一定条件下要让渡部分眼前利益,寻求产业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

三是承担部分产业风险,带动村庄发展集体经济。文化与关系的嵌入使Z企业在发展中对小农户有较多帮扶和带动,在脱贫攻坚政策背景下,Z企业受到地方政府重视,时常作为镇里带动农户增收脱贫的先进典型接受上级部门考察,L因此获得地方政府的系列荣誉,比如“区五一劳动奖章”“区十佳创新创业典型”“市优秀共产党员”等,Z企业的生产经营体现出相当程度的“政治嵌入”,这一点从笔者访谈中地方农业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对L的肯定可得到某种印证。按祖金与迪马吉奥的观点,“政治嵌入”强调政治结构与权力运作等政治因素对经济行为的影响。Z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与地方政府特别是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政府有较多互动与合作。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推动乡村振兴是我国当前农村的重要政策关注点,Z企业自然被地方政府赋予期望而参与其中。主要推进方式是被帮扶村的村干部筹资建大棚,L提供菌棒和技术指导,村里组织农户进行生产管理,生产的菌菇由Z企业以保底价回收。按照L的介绍,“他们(被帮扶的村庄)村干部自筹资金建大棚,我这边提供菌棒给他们,他们组织村里贫困户或其他农户参与管理,出的菇,我全部回收。他们也可以直接卖到市场上去。”但Z企业并非被动参与,L对村庄的带动有较大自主性,他在选择带动对象与方式时既考虑经济收益,也考虑菌菇产业发展的地方基础和社会法则,努力做到两者兼顾,正如他所言,“跟他们村里合作的时候,市场价格高的时候,他们有时候卖给别人了。我以前没收他们钱(菌棒费用),今年开始,我跟他们说,最少要先出一半钱给我,剩下的一半钱再在交回来的菇子里抵扣。都卖到别人那里去了,亏空了我几万块钱。”“周边村子我信得过的,就先帮扶他们做起来,先帮扶他们做两年(菌棒或建大棚可以赊账),第三年他们全部要自己掏钱(支付菌棒或建大棚的费用),不掏钱我就不卖给他们了,我就卖给别人。本来我的菌棒好多地方要,外省都有人要来我这里拉菌棒,全部现金交易。为什么我赊账也要赊给他们(周边村庄)做,因为我要推动这个(菌菇)产业,还是要靠地方,我的菌棒全都卖给别人(外地人),这个产业就没什么影响了。”L意识到菌菇产业发展与地方社会的密切关联,明白产业发展既要遵循市场规律,追求市场效益,又要考虑产业在当地的社会基础,甚至必要的时候要牺牲部分眼前利益或承担一定风险维系地方联系,回应地方政府部门与村庄社会的期待和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Z企业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并非稳定如一,其强弱与结构体现出明显的对其他因素的依赖,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与波动性,主要受制于如下三方面因素。

一是受制于自身的经营态势。L愿意多大程度上带动小农户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Z企业的经营态势,即能否获得必要的经济收益维持生存与发展。如果经营态势良好,动力会更强一些,如果经营态势不佳,甚至生存都难以保障,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会随之减弱,特别是社会动力弱化相对更明显。L多次提及菌菇产业发展态势与带动农户的关联,“我把菌棒厂做好了,把蘑菇小镇(L的产业发展设想,正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做起来了,他们(周边农户)想发展的,可以全部用我的菌棒,我回收他们的产品回来加工,他们只管做生产就可以,能卖就自己卖,不能卖我就全部收。但是,如果我自己这个产业都不能发展壮大,怎么去带动他们?没办法带动。”Z企业这些年对小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带动与其良好的产业规模和发展态势有很大关联。Z企业创立以来发展较为平顺,L在多年生产过程中总结出一套独特的食用菌种植方法,创建了一个标准化的生产栽培基地,在当地甚至周边区域形成了差异化的技术优势与良好的产业影响,L先后获得“中国乡村菌业专家”(国家农业农村部颁授)、“十大科技致富标兵”(地方科协颁授)等称号,Z企业还成为全省“三培两带两服务”示范基地,L对产业前景很有信心,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比较足,希望通过带动周边小农户发展,为产业发展创造坚实的公众群体和社会基础。

二是受制于政府的政策支持。政府政策是影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一个共同性因素,Z企业也不例外。对Z企业而言,当前最急需的政策支持是产业发展用地。实现较大规模化的产业经营是L一直的愿望,在笔者最新访谈的节点,L正筹划打造一个具有种植、加工、休闲观光等综合功能的菌菇小镇,但土地流转迟迟不能到位,政府的政策支持显得很迫切,特别是在土地流转面临困难的时候,“村里那块地我要征用,村民都同意,就是村书记跟主任不签字。我要拿那块地,他们就推脱,说老表们不同意”。按L的说法,这时候最需要政府出面进行沟通协调,同时需要政府在产业用地方面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不然单靠Z企业自身力量很难扩大发展。第二个方面的政策支持是专项配套资金,L有意要扩大产业规模,推进品牌化运营,目前正筹划新投资菌棒厂,做一个产业示范园,需要专项配套资金支持,但他过去几个月一直在申报,都没申报到扶持项目。即使区里把他的项目作为唯一的项目推上去,在上面也会因为各种因素落选,这让L很苦恼。笔者翻看了L的项目申报书,制作精致,扩大经营的思路与设想很清晰。第三个方面是一些政策的落地做实。地方政府某些政策支持的不确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L带动小农户的积极性。据L讲,之前镇里主管扶贫的副镇长告诉他,新建菌菇大棚带动贫困农户发展菌菇产业,每个大棚可补贴搭棚费用的30-50%,等L把大棚差不多建好了,相关领导又说没有大棚扶持项目了,补贴的钱全部算在带动贫困户的补贴里。建菌菇大棚的补贴降了很多。L带动小农户发展的意愿是有的,但政策支持的方式和实效显然影响了他的积极性,使L有些摇摆不定,“农业政策比较好,真正要落到实处,有些地方还比较难。如果政策稍微倾斜一点,我可以(辐射)带动全村乃至全镇(农户参与菌菇产业)。政府如果扶持,我就多带动一些贫困户,如果不扶持,我就很难做。”由此也可看出现代农业生产对政治经济结构的嵌入。

三是受制于村庄的文化与利益关系。Z企业是L初中毕业后就依托本村土地创建的,其发展与L所在的村庄有密切的联系。随着Z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其生产经营与村庄社会运行的关联日渐增多,L有意向在村委担任职务,从而把自己企业发展与参与村庄事务更好结合起来:“在村里牵头发展集体经济和搞扶贫,会更好做,要凭个人来做这些,还是比较难。”但村庄的宗族分化和利益关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他带动本村农户发展的机会和动力,“村里宗族有不同的派系,有些人看你富裕了,心里有不平衡,他们怕我会夺走书记的职位,对我有一点打压的意思,村里那块地我要征用,他们就推脱。”L所在的村庄总共1 300多人,L的姓氏是村中大姓,占90%左右,历史上曾是一个大家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该姓氏内部分化为不同分支,形成了当前的上村和下村,上村占大概三分之一人口,下村占大概三分之二人口,上村和下村有着不同的群体归属和利益诉求,按村民的说法,“相当于两个村”,再加上剩下10%人口的宗族分支,L所在村庄有着较为复杂宗族认同与利益关系。L是上村的,本届连任的村书记是下村的。2018年上半年村里换届选举,L本来要参选村书记,但竞争对手利用宗族力量动员和影响村民:“你还是不是我们一个家族的”“如果你选了别的家族的,以后我们在祠堂开会你们就不要来了”。L本来计划当上村书记后把“蘑菇小镇”项目做起来,把蘑菇生产区域分成不同模块,让村民参与进来,由他统一进行技术指导和收购,带动村民发展,但事情没有他预想得那么顺利:“现在我没有在村里任职,这里面太复杂了。他们在背后左活动右活动。后来镇里某领导打电话给我说,你不要去搞(参与村委竞选),我们会全力支持你的食用菌产业。”L本来已写好了一个竞选报告,准备当选后,除了菌菇产业带动,还想推动光伏产业来壮大村集体经济,但他最终放弃了村委竞选,绕开了村庄内的宗族矛盾与利益关系,退而专注其产业发展。

总体看,Z企业带动小农户发展的经济动力和社会动力相互影响,在不同因素影响下会呈现不同的强度状态、结构特征与稳定性。如果Z企业自身发展态势良好,带动小农户发展的经济动力和社会动力都会更强一些,不容易陷入动力的消极衰减与结构性冲突,如果发展态势不佳,甚至生存都难以保障,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会随之减弱,特别是社会动力弱化会更明显。政策因素的影响不可忽视,政策支持的有力、透明和稳定可让Z企业对带动小农户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有明确预期,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内在动力会随之增强,经济动力与社会动力会相互促进,若政策支持不足或变动不定,Z企业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内在动力会受制约,变得消极被动甚至陷入一种摇摆不定的困境。L所在村庄的文化与利益关系也会对Z企业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带来影响,获得所在村庄的文化认同与社会支持的期待会让L更有意愿带动本村村民发展,如果能获得村里的认可并在村委任职,L会更有动力把自己企业的发展和推动村庄公共福利结合起来,但是若村内的宗族和利益关系对自己的愿望构成某种限制,他便会选择更个人化的行动方式,改善村民公共福利并以村庄集体经济为路径带动本村农户发展的积极性会随之有所减弱。

四、研究总结与启示

不可否认,Z企业作为一家经营较为成功且在带动小农户发展方面做得较好的农业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其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机制及影响因素却有相当的普遍性,有利于认识对小农户有良好带动作用的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行动逻辑与动力机制,也从另外一面,有利于我们认识到从哪些路径着手激励和保障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更进一步,也可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到涵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惠农理念的政策支持与条件保障。总之,Z企业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实践为思考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及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提供了有益启示。

本文基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村庄嵌入性差异对其进行了类型划分,通过个案研究探索了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机制,发现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具有二重性,即一方面是谋取利润和促进发展的经济动力,另一方面是注重关系维护和文化价值的社会动力,这两方面动力的整合框定了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实际行动,也影响其带动作用的路径选择和现实困境。这种动力二重性是由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独特关联所决定的,本质上有别于外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基于理性法则而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机制,后者对小农户发展的带动体现出经济动力的蔓延与扩展,尽管两者对小农户的带动在现实表现上有共同性。基于本研究发现,为更好落实中共中央提出的“有效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战略目标,需立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村庄嵌入性及其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机制进行精准的理论与政策研究,更有效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破解其发展的瓶颈与困惑,增强其带动意愿,提升其带动能力,优化其带动方式与成效。

分析农业问题要坚持社会性的首要地位,即任何特定的经济关系都以一系列社会条件为前提,因此,未来相关研究可进一步深入探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社会性,借用乌齐(Brian Uzzi)提出的“嵌入不足”及“嵌入过度”概念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村庄社会的嵌入机理,解析嵌入程度不同如何具体影响其带动小农户发展的意愿、方式、能力和成效,如:“嵌入不足”是否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和成效?“嵌入过度”是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及其带动小农户的成效有不利影响?不同嵌入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经济动力与社会动力呈现何种特点?两种动力整合的实践逻辑是什么?进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的精细的理论框架与政策思路。可在农业现代化发展程度不同地区实施调研,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庄社会及小农户的互动关系为切入,全面细致探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村庄嵌入性及其与小农户的多维关联,比较分析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实践机理、动力机制与路径差异,辨明存在的现实困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精准路径,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及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之路提供学理支持。

基于我国国情农情及乡村振兴战略需求,本文认为,来源于当地村庄社会、与当地小农户有天然社会文化关联的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及乡村振兴战略非常重要的依靠力量,但发展实践中其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动力及经济与社会文化功能的发挥具有不确定性与环境依赖性,需要予以密切关注和精细化培育。有效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需要重点抓好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及政策引导,优化他们与小农户的关联与利益共享机制,精准激发其带动小农户发展的经济动力与社会动力,通过完善政策与制度支持,涵养其为农惠农理念,激活他们在带动小农户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及农村社会发展中的独特功能,使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经济与产业价值的同时,能发挥良好的社会文化价值,这对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小农户贫困脆弱性问题治理、满足小农户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促进农业农村均衡化发展及乡村振兴平稳有序实现意义重大,是实现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农村振兴的“内发型发展”的重要路径,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之路的战略性务实选择。

来源:第一智库,http://www.1think.com.cn/ViewArticle/html/Article_4FFA4A807C07BCF4B4EF9BFBD2A90C8B_48508.html 发表时间: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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