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编修村镇志作为振兴我市乡村文化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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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史、郡有志、家有谱”,方使中华文化生生不息、赓续千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文化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随着时代变迁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传统乡村文化被忽视、破坏的情况相当严重,一些地方乡村文化日渐缺失、衰败,我市一些乡村也不例外。如何摆脱这一困境?浙江、广西、陕西等地实践经验告诉我们,编修村镇志是有力有效的抓手,资金投入不大,成果却看得见、摸得着,一改乡村文化衰败的颓势,不仅留住了乡村记忆、传承地方传统文脉,而且增强村民对吾村吾土乡村文化的价值认同感

编修村镇志的意义利在乡村振兴、功在千秋,重大而深远。我市现状来看,村镇志编修工作历史欠账多,极其薄弱,任重而道远。据统计,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我市各地先后编纂出版了25村镇志其中:乡镇志10部,占我市乡镇数(146个)的6.8%,村志15部,占我市行政村数(2383个)的0.6%,其编修水平不尽如人意。从2017年以来,我市组织实施了村镇志文化工程,除永泰县全面启动外,其他县(市)区进展较为缓慢。目前,启动乡镇志编修的乡镇有15个,其中永泰9个、连江2个、仓山1个、晋安1个、长乐1个、福清1个;村志编修的村有22个,其中永泰10个、长乐3个、连江3个、闽侯2个、闽清2个、福清1个、罗源1个。其形成原因,归根到底在于 “四缺一不足”:

“四缺”——即缺乏清醒的文化自觉,缺少有力的机制保障,缺少成熟的修志经验,缺少有情怀有专业能力的编修人才。从文化自觉看,文化是乡村的根和脉,乡村承载着传承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而我市一些县(市)区、村镇的领导并不清楚乡村振兴的核心在于发挥好乡村文化的功能,从思想到行动上未能将村镇志编修摆到正确位置,认为其可有可无,导致这项工作有名无实、停滞不前。从机制看,目前村镇志编修尚未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任务要求及相关绩效考核,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落实机制尚未形成,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从修志经验看,我市村镇志编修工作起点偏低、经验积累不多,修志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不够,特别是缺少高效率的资料搜集整理方法,影响了志书编修质量和效率,致使编修周期较长。从编修队伍看,由于村镇志编修专业性要求高、周期长、酬劳低,基层修志人才严重缺乏,目前主要依靠个别有乡村文化情怀、有修志兴趣爱好的专业人员或知识村民进行编修。县(市)区史志部门的人员编制有限,仅3—5人,专业指导力量极其有限。

“一不足”——即修志经费专项投入十分不足。编修一部村镇志的费用约20余万元。由于对编修村镇志的重视不够,社会发动不够,村镇志编修没有专项经费,多是靠村委会自己筹集,经费十分有限。

下一步,要将编修村镇志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抓手,打造省会乡村振兴的精致名片,使我市乡村振兴不仅有颜值,更有内涵,力争编修工作在全省走前头、作示范。

一、将编修村镇志列入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盘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将村镇志编修工作列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内容,明确并落实责任。由市乡村振兴办将村镇志编修列入乡村文化振兴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推动;市委史志室负责村镇志编修的组织、协调、指导;明确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村作为责任主体,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将编修村镇志列为“一把手”工作: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村镇志编修的组织领导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乡镇志编修的督促、检查;各挂任村第一书记或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负责村志编纂具体落实。

2、明确工作目标要求。以“逐步推进、逐年安排、先易后难”原则,合理制定村镇志编修工作清单,推动各县(市)区积极主动开展村镇志编修。力争今后3—5年内,我市有30%的乡镇完成乡镇志编修(约45部);有2%的行政村完成村志编修(约48部)。

3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将村镇志编修工作开展情况列入相关县(市)区、乡镇、村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和完善村镇志工作考核责任制、奖惩机制和督查通报制,形成县(市)区、乡镇、村各级主管领导分层负责、共同推动的良性机制。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务实推进。

1、将编修名镇名村志为突破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议我市当前主抓名镇名村志编修,以点带面推动村镇志编修工作逐步铺开。目前,我市20个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有5个已完成志书编纂出版,占比四分之一。对余下的15个作为近期重点修志对象,加快推进,争取在2021年前完成。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每年启动5—10个村镇开展志书编修,实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2、在编修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开展案例总结。及时组织收集志书编修工作开展较好的一批我市村镇和外地先进地区的示范案例,如健全志书编修工作运行机制型、深度发掘地方传统文化特色资料型、政府补贴志书编修型、积极发动村民修志型、吸引企业赞助志书编修型、志书与族谱合编型、加强志书编纂指导型等案例。抓紧编印《全市村镇志编修参考手册》,明确规定编纂方法、工作流程和规范体例,使村镇志编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

三、采取“三结合”,整合村镇志编修队伍。

1、“土专家”和文史人才相结合。挖掘本土人才,鼓励支持熟悉镇情村情、乡土文化和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当地乡贤、知识村民加入到修志队伍;制订政策,鼓励支持市县史志部门人员、文史专家学者、媒体文字记者等加入到修志队伍。

2、业余爱好者和专业人才相结合。组织招募对乡村文化研究有兴趣爱好、具备一定修志知识能力的中学、高校文史教师和媒体人、乡土文化工作者,组建村镇志编修志愿者队伍;借鉴福建地方志培训基地落户宁德师范学院的经验,在我市高校(如闽江学院)试行建立“福州市村镇志培训基地”,开办村镇志文献与地情研修班,培养村镇志编修专业人才。

3、地方政府和专业修志团队相结合。采取“整合资源外包”方式,鼓励地方政府将村镇志编修工作外包给专业修志团队,进行职业化、专业化运作

四、多渠道解决村镇志编修经费问题。

1建议设立“市村镇志编修专项经费”。从2020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专项经费,用于村镇志书编修。专项经费由市委史志室管理。县(市)区财政根据自身情况,也适度安排编修经费。

2、进一步广开经费筹集渠道。采取县(市)区政府奖励一点、乡镇政府扶持一点、村集体自筹一点的“三个一点”方式筹集村镇志编修经费。

3分类评审、以奖代补。借鉴陕西宝鸡市分类评审、以奖代补”的经验做法,建议由市委史志室牵头成立市村镇志评审委员会,对村镇志编修成果进行分类评审,运用村镇志编修专项经费,实施奖励机制:对完成村镇志编修并通过评审的主编人员或团队,按优秀、合格等级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完成村镇志编修的每镇(乡)、每村补助一定的工作经费。

五、创新村镇志编修工作方法,提升影响力。

1、完善审查验收和出版发行方法。村镇志书编修成熟后,根据有关规定,列入“福州市村镇志精品文化工程”的志书由市委史志室负责审查验收、出版发行,统筹安排经费,统一编排、印刷、出版,以保证志书质量;其他未列入该工程的志书,由各县(市)区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负责审查验收,出版发行。

2、将村镇志编修和谱牒文化、祠堂文化研究相结合。

发挥谱牒文化祠堂文化对我市村镇志编修的启发和促进作用,增强志书对各村镇的姓氏起源、家族形成、宗族文化、民族融合及其繁衍生存、发展兴衰等研究领域的覆盖性。要深入挖掘开发谱牒、宗祠资源,为村镇志编修积累第一手资料和重要参考文献;科学利用谱牒、宗祠勘误功能,弥补村镇志编修中的资料不够精准问题;在村镇志编纂、编排模式上可适当采取“志书”、“族谱”合编的方式,以吸引更广泛的群众支持、参与。

3、借鉴广西南宁市经验做法(截至2018年,该市67%的行政村设立“一室一志一展”,村史室(馆)成为村民和外来游客的必游之处),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由市、县两级财政拨出专项资金,鼓励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挖掘自身资源,因地制宜地建村史室、修村史志、办村史展,发动村民广泛参与,延续文脉、记住乡愁,同时也带动乡村旅游、乡村产业的发展,提升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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