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世琦: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建设引领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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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推进过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既是领导者又是主导者。要解决好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突出存在的领导力不足、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力、依法治理自觉性缺乏等问题,需要从强化意识培养、加强教育培训、重视科学激励、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下功夫。

乡村治理,事关基层社会能否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事关党和国家各项决策能否真正惠及到最广大人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处于中心地位,党组织带头人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大小,是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直接影响因素。

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一是因角色意识不强而呈现领导力不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一方面是农村基层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是民众关切与公共政策的联结纽带;另一方面是党组织选派到基层群众身边的实干家,需要将党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服务群众中推行到位、落实到点。实践中,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对自己的角色定位认识不清晰,有的执政意识淡薄,意识不到自己作为基层群众利益代表者所肩负的重任,或是放松政治学习,或是轻党建重经济,或是党建工作虚多实少,或是在市场经济考验面前价值观产生了扭曲、动摇了理想信念。有的服务意识不强,在实际工作中喜欢追求管理者身份的优越感,或是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或是弄虚作假、懒政怠政,或是处事不公、办事不当。

二是因治理能力有限而导致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力。良好的乡村治理能力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基层群众的主体性,提高民众对乡村治理的参与度和效能感,从而激发乡村活力。然而,目前许多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治理能力都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乡村治理的现实需要,他们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也因此受到很大局限。譬如:发展致富能力不强。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发展农村经济是基础,保障乡村就业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是重要抓手。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依然固守“等靠要”的思想,既缺乏放宽发展视野的勇气,也没有清晰的致富思路,更缺少创新发展的探索,带领群众创业增收更是有心无力。

三是因法治意识淡薄而缺乏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治合一”的指导思想为新时代如何实现乡村善治指明了路径,折射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依法治理自觉的新要求。但目前,能够自觉做到依法治理的带头人还是很有限的,他们中相当一部分法治意识淡薄,不能赋予法律法规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农村产业运行、保障农村生态治理等方面应有的权威地位。譬如: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固守传统“一言堂”决策模式,形式化对待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党的意志转化为村民共同意志的法定程序虚化处理,盲目决策、随意拍板的现象依然存在。

多措并举建设高素质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首先,强化意识培养提升乡村治理引领力。新时代,面对乡村治理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以及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应充分发挥自身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好乡村治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层面的引领工作。为此,需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三种意识的培养,为其提升乡村治理引领力增添原动力。一是政治意识。就是要求带头人能够将自己在乡村治理中所承担的历史使命和具体职责,放在政治的高度上去认识和把握,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治理全过程,引领乡村治理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阔步前进。二是群众意识。面对朴实的人民群众,“做得怎样”比“说得如何”更重要。带头人只有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将群众所需所思所盼始终放在心上、体现在工作中,才能使农村基层工作的开展与党、国家、人民的步调一致,才能确保乡村治理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三是服务意识。带头人要时刻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检视自己,积极创新服务平台、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将服务群众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优质的服务增强乡村治理多元主体的认同度,凝聚乡村治理强大合力。

其次,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职业能力素养。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符合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工作实际的教育培训规划,把长期性工作、经常性工作和阶段性任务有机结合起来,配置有利于带头人队伍成长的、体现个性化与特色化的教学课程体系,做到政治理论学习与专业技能传授、政策解析与业务培训、传统教学模式与新兴学习平台有机结合,增强带头人教育培训工作的务实性、系统性、灵活性。一方面,围绕“政治过硬”要求,以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学习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学习相结合为原则,不断完善带头人教育培训教材体系,特别要注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另一方面,围绕“本领高强”要求,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国家战略部署为主线,聚焦乡村社会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从前瞻性和全局性的视角教育引导带头人用先进的理念和科学的方法解决乡村治理中的现实问题。

再次,重视科学激励提高干事创业热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在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好的状态和更实的作风投入工作。为此,需要以科学完善的激励机制帮助他们消解顾虑、甩掉包袱,始终保持高涨的干事创业热情。一是完善符合带头人工作实际的薪酬机制,确保其薪酬水平能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并因地制宜建立科学的补贴机制和社会保险帮扶制度,使带头人的工作实绩与自己的物质保障充分挂钩。二是完善奖惩公正分明的带头人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乡村治理实绩考核制度,将群众口碑作为考核评价带头人的重要指标。同时充分发挥乡村治理多元主体在考评中的主观能动性,探索建立“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带头人罢免机制。三是进一步畅通带头人职务晋升通道,使工作实绩突出的带头人能够在乡镇干部选拔过程中享有切实优先权,科学缩短其职务晋升周期。四是加大对带头人队伍中优秀代表的宣传表彰力度,增加其工作荣誉感和价值感,从而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使带头人队伍中的优秀分子成为大多数。

最后,健全监督机制营造村级良好政治生态。营造村级良好政治生态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命题,也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内在要求,还是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在国家权力体系大厦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所行使的权力可以说十分微小,但对农村基层群众而言却影响极大。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一些农村“村官腐败”依然被广大群众所诟病。为此,我们需要从规范村级公权力行使入手,创新乡村治理多元主体参与的监督模式,健全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权力行使的监督机制,为保证村级公权力得到正确行使,促进带头人更好地履职尽责提供刚性制度保障。一方面,织密上级和同级部门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乡村社会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等多方联动且实时公开的监督网络。另一方面,健全监督与问责有效衔接的动态反馈机制,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失职渎职现象得到有力整治,对违反党纪法律、严重损害农村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行为严惩不贷。

来源:人民论坛网,http://www.rmlt.com.cn/2020/0609/583054.shtml 发表时间: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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