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森:组织农村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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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确定的基本治国方略,也是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和体现。依法治国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现有法律体系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治理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法治思想建设刻不容缓

有序高效是疫情防控手段的价值目标。依法是实现这个目标的路径选择。依法是实现有序的手段,有序是实现高效的前提,只有依法防控,才能规范协调疫情防控,实现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实现高效防控。依法防控的这种功效已经从疫情阶段性成绩中得到了验证。整体上来看,在疫情防控中,现有的法律法规至少发挥了如下几方面的保障与支持。

一是为各级组织和社会群提供疫情防控法律依据。面对突发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现有的法律法规能够起到止乱定息作用,在信息发布、疫情控制,资源调配,协调联动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为社会公众提供行为规范依归。疫情期间的社会行为规范有其特殊要求,尤其是涉及公共秩序、人员流动、信息交流、日常行为等方面都有特殊要求。三是发挥治乱维稳保障。非常时期难免有些社会乱象的出现,这就需要依法坚决处理,以起到震慑不法之徒,弘扬社会正气的作用。四是为及时消除社会疑惑提供了司法支撑。针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一些引发社会关注的违法问题,为保持正常有序的社会秩序和防控节奏提供了法律支持。

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当前的重点在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防控的自觉性。广大农村是依法防疫的重点和难点。一方面,农村人多地广,人员流动大,情况复杂,防疫任务重。另一方面,农村法律知识相对贫乏,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加之相对封闭的社会形态,长期存在的宗法观念,源远流长的人情社会等,对法治思想都有较大冲击。这种现象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得到了集中爆发。全国各地农村出现的各种违法现象令人咋舌,引人深思。比如在疫情防控初期,各地农村都有发生的堵路、堵门、砸桌,随意捉人、打人等违法行为,都对依法防控造成了干扰和冲击。种种现象充分表明,加强农村法治思想建设刻不容缓。

增强基本法律意识和普及法律常识

疫情一日不除,思想一日不松,越到后期,越要重视各种不良思想苗头。防控中后期,更多的依靠个体防控意识的增强来发挥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时刻不能放松思想防疫这根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尤其要加强农村地区的依法防控意识和手段,强化法制的治理历力度。

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农村基层组织和乡村干部应该在加强农民基本法律意识和普及法律常识上下功夫。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公共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基础教育。提高他们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意识,自觉改变一切有违公共安全的生活理念和行为,培养法律敬畏意识和良好的文明的生活习惯。二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普及,增强生态保护意识,杜绝捕杀贩卖野生动等不良习惯,根除以野生动物赚取经济利益的思想根源。三是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一般性法规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摒弃落后思想观念,增强生态文明理念建设。四是加强底线思维教育。现实生活中,农民行为的违法现象多数由于法律常识的缺乏所致,通过常识性教育,让他们明白,个人的行为具有社会属性,弄不好就会触犯法律底线。五是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教育,提高绿色有机生产的自觉性,维护农副产品公共安全,以此维护基本食物的源头安全。

推动全社会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应该有效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夯实法治观念,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来说,要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思想到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不到位,就难有实际行动,有行动也是被动低效甚至无效的。

二是人员到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志愿者、网格员等多方面的力量,形成治理合力,才能确保依法治理的效能。

三是行动到位。再好的设计也要落实到行动上,要避免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的低级错误。

四是措施到位。措施是组织行为行为的必要保障,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实现依法治理,必须有好的措施作保障。

五是方法到位。疫情防控,需要热情,更需要方法,好的方法比盲目热情更重要。

在五个到位的前提下,在农村社区,可以通过下面行之有效的方式,增强农民群众的公共卫生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以新冠疫情防控为契机,以强化依法防控为突破口,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结合疫情防控和春季生产,在全国广大农村地区深入开展一次普法教育活动。

二是开展实际有效的活动。结合农村实际和农民思想状况、接受习惯,运用这次疫情中的生动实例,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灵活有效的法制知识普及宣教活动。让农民教育农民,让群众教育群众,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提高的目的。切实增强农村普法教育的现实性、针对性。

三是发挥思想文化载体作用。充分利用农村基层理论宣讲平台、政策传播平台等思想文化建设载体的作用,发挥基层党群组织、志愿者队伍、农村基层干部以及退休教师、干部、职工等新乡县等智力优势,形成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专业现将队伍,分层次的对农民开展法律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法律教育的实用性。

四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硬件建设,在阵地建设、平台发布、舆论营造等方面狠下功夫。充分发挥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作用,整合利用农村小喇叭,普法明白纸,墙报等传统手和段微信、网络、电视等现代化的传播教育功能,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和社会氛围。

从信用体系建设入手,为乡村社会依法治理奠定法治基础

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才能更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这次疫情防控为契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的文明程度,为依法治国奠定深厚的文明底蕴。对于农村地区而言,要从信用体系建设入手,为乡村社会依法治理奠定法治基础。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有着重要作用。一是从理论上来说,诚信是道德之本,法治之基;诚信是治世之道,失信是致乱之源。从法律伦理的角度而言,一切的违法问题都是社会失信的表现。这次疫情的发生到有关部门信息失真,再到社会防控中诸如隐瞒疫情、不守法令、顶风聚会、绕轮防控秩序等乱象,都根源于社会失信。加强诚信建设既是道德建设的需要,也是法制建设的呼唤。

二是从国家治理逻辑上来看,诚信是增强国际治理效能、提高公民素质的主要抓手。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联结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两个领域,对于根治政府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公民行为失范意义重大。社会诚信建设的过程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的过程,也就是法制精神培育的过程。随着个体诚信意识的提高,全社会的文明水平和法治水平也必将同步提高。

三是从疫情防控实践证明,诚信是疫情防控的有力武器。哪个地方的诚信建设搞得好,那个地方的疫情防控就成效大。比如,山东省荣成市自2016年成立诚信体系建设指导中心,将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来抓。2018年以来,他们作为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首批试点单位,在全市开展以“文明实践﹢信用”为主题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将每个人的诚信积分同他的生产生活挂钩,调动了全社会诚信建设的积极性,全市群众性的信用体系建设普及率到达90%以上。2018年以来,连续两年综合信用指标名列全国第一。在这次疫情防控中,荣成市出台了《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信用激励与惩戒的适用规定》,有效加强了该市的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光明网,http://theory.gmw.cn/2020-03/02/content_33611739.htm 发表时间: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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