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市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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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是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加强我市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是省会治理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也是数字福州建设的应有之义。

一、我市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现状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军门社区时提出的“三个如何”(如何让群众生活办事更方便一些,如何让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更畅通一些,如何让群众感觉更平安、更幸福一些)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全面提升社区基层治理效能。

(一)社区治理信息化逐步增强。出台《福州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等措施,通过多年的发展,“数字福州”建设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包括建成福州市政务云计算平台、福州市大数据平台、福州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e福州APP以及支撑平台运行的福州市智网等,开展统一网格划分、二维码门楼牌编制等工作,能够从网络、云平台、基础数据库、数据共享交换等方面为我市社区信息化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二)智慧社区建设有序推进。针对社区建设发展需求,编制《福州市智慧社区建设发展导则》,从总体目标、总体架构、建设重点、运营模式和体制机制保障等方面,构建智慧社区建设蓝图,并指导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街道、社区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建设。编制《福州市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启动“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完成首次评审。

(三)社区治理信息化平台建成使用。2017年,建成贯穿市、县、乡、村四级使用的市网格化管理综合指挥平台,整合综治、城管、食药、环保、应急、消防等部门的网格处置事项,实现“人在格中走,事在网中办”网格管理模式。2018年,建成全市统一的社区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窗口下移,建立“基层窗口受理、材料网上流转、主管部门审批、基层窗口反馈”的办事模式,实现全市102项服务事项下沉社区全流程电子化受理;在全市各大社区、商超、车站、便利店等人流密集场所部署230台“e福州”便民服务自助终端,上线107个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自助办理,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

(四)社区治理信息化应用典型不断创立。鼓楼区以“三个如何”为指引,以军门社区为标杆,通过打造“鼓楼智脑”“社区幸福通”等平台,大力推行“一线处置”工作法破解社区治理难题,形成事项收集、街镇呼叫、部门响应、公众评价、监督考核的问题处置完整闭环;台江区以信息化技术助推社区民主协商,推进听群众说事、让群众议事等“五事工作法”,“五事工作法”2019年入选全国100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和省首批20个优秀社区工作法。仓山区积极探索智慧安防建设,在社区人员管理和疫情防控人员登记中取得良好成效。晋安区以创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为契机,精心打造“晋我家”社区治理数字化服务平台等。

二、我市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缺乏科学的总体设计。由于社区工作归属多头管理,市、县缺乏强有力的统筹推进工作机构,社区信息化建设缺少统一的、具体的统筹引导,缺乏统一的架构体系,数据采集、端口预留、设备型号等方面缺少强制性统一标准。各县(市)区信息化系统各自建设,独立运行,缺乏统一运行和管理;各级政务部门的信息化系统实行条状管理,对社区只管交办任务、下沉具体办理业务,不管提供数据共享,基础信息和业务信息各自积累沉淀在本部门。目前,在社区使用的系统有国管、省管的垂直系统,市、县(市)区以及委办局的业务系统,街道自建系统。而这些系统分立,信息难以实现互联互通、数据融合,大数据分析也受到制约。

二是智慧社区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2020年国家住建部发布了《智慧社区建设规范》初步规范了智慧社区建设方向,但智慧社区建设的目标、路径、运营方式等尚不明确。我市部分县(市)区 先行启动了智慧社区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果,但智慧社区建设也始终处于各自为政状态,统一的接入标准、数据标准和业务标准还未建立。以“政府主导、行业引导、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推动智慧社区建设研究不够,以智慧社区应用为导向推动物联网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不够。智慧社区建设还停留在零散、单项试点阶段,尚未形成典型示范经验。

三是社区治理信息化支撑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社区工作人员较少,缺乏高效信息工具辅助。社区面对县(市)区各委办局、街道的业务,社区工作者需要登录多个系统,采集录入大量重复性、不共享的数据,工作量大且效率不高,日常统计报送以及临时任务的派遣有100多种报表的编制和递送工作。一些社区工作经常使用的系统向社区延伸不够,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网格化系统部署末端在街道,没有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模块,社区工作人员只能采取电话、报表形式进行沟通上报,存在二次录入和手工填报(上报)现象。“互联网+政务服务”还有提升空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务审批服务主要集中在综合性服务大厅,所延伸的“e福州”自助终端以查询、打印、证明类等简单易办的即办事项为主,承载的政务服务内容有限。

三、加强我市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的若干建议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如何”重要精神,用好“数字福州”建设成果,以信息化赋能社区治理,形成具有福州特色、省会特征的社区治理信息化体系,夯实省会治理现代化基础。

(一)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

1.做好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将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纳入我市数字福州“十四五”规划,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结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制定社区治理信息化的标准规范。统筹社区信息化建设和智慧社区建设工作,形成统一的架构体系、建设标准、保障体系等。对照国家和省关于智慧社区建设规范,将《福州市智慧社区建设导则》(初稿)广泛咨询论证,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实施《福州市智慧社区建设导则》,为我市打造数字中国建设示范城市的社区实践提供指南。

2.加强社区数据治理和应用。充分发挥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作用,做好部、省、市数据资源的汇聚和编目工作,受理社区数据接口申请,按需汇聚、开放热点数据资源。通过省市数据汇聚共享通道,汇聚以社区居民为基础的个人大数据,实现一次填报、多方共享。安排相应的建设经费,有效整合现有各类社区数据资源。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管理、数据安全、标准规范等方面法规制度体系。探索建设社区数据采集、治理、检索、管理、服务等平台,形成支撑数据全流程的技术体系。探索研发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安全运营、数据脱敏交换等系统,形成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体系。探索由市国资控股的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对社区数据的开发利用,推动形成经过清洗、脱敏、分析、建模后的数据产品,释放数据的价值,推动社区数据的市场化应用,打造数字应用第一城。

(二)加强社区治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应用

1.加快推动我市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170号)精神,结合福州实际,加快推进福州市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遵循统一规范,构建县(市)区、街道(乡镇)各项应用系统的运行支撑环境,具备政务事项办理、便民服务和基础信息采集功能,支持信息资源交换和业务协同工作,为社区治理提供统一的基础数据支撑、应用管理和共性服务。结合未来全域感知技术发展趋势,研究物联感知设备和社区治理信息化系统接入标准规范,推动建设融合智慧养老、智慧家政、智慧安防、智慧停车等应用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创新平台运营模式,引入和培育家政、养老、健康等关联服务产业,带动民生类智能设备产业发展。

2.加大与社区治理有关的平台整合力度。以我市作为住建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对现有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e福州综合指挥平台等进行系统整合和智能化升级改造,建立下沉社区的“一网统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统一门户,统一受理各类事件和服务请求,形成“一站式服务”的能力和统一协同办理体系;以“受理立案-批转派遣-办理反馈-核查办结”为基础,统筹考虑各业务平台的差异性,形成统一的案件办理标准体系;利用全市公共基础一张图、资源共享一张网、指挥调度任务统一流程,打造全面感知、反应灵敏、快速决策的指挥平台;充分利用福州市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打通数据底层通道,对接各平台数据资源,融合包括空间、人口、法人、视频等在内的时空信息资源,汇聚城市各类基础数据资源,构建智能化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

3.将社区治理信息化体系统一纳入“城市大脑”整体框架。以我市城市大脑建设为契机,统筹设计服务社区的架构及功能,充分发挥城市大脑共性支撑能力的作用,实现城市大脑对社区的管理和协同,推动社区建筑设备数字化、物业管理数字化、业主信息数字化,将社区接入“城市大脑”系统,实现各社区相关数据与职能管理部门的共享、协调、联动、交互,实现社区信息管理可视化、人员管理精细化、业主服务智能化,提升服务便民精细化水平。

4.推行“一线工作法”化解治理难题。推广鼓楼区“一线处置”工作机制,在全市推行“一线处置”长效机制,让基层拥有呼叫权、评价权、考核权,通过“一线呼叫”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一线报到”, 使县(市)区无法解决的事项,向上能呼叫对应市直部门解决,真正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有效提升基层社区治理难题的解决效率,帮助基层减负增效。

5.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惠及社区。以我省正在部署推进82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全省“一网通办”为契机,在更广范围内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远程办、就近办、即时办。针对群众办理的高频服务事项,持续推行“一件事”联办服务,梳理个人公共服务联办事项,进一步围绕个人办事全生命周期,推行“出生一件事”“死亡一件事”“买房一件事”等服务,拓宽申办渠道,在“e福州”APP、“福州窗”微信公众号开设申办渠道。将公租房、低保申请提交及不动产信息登记、征信状况、无犯罪记录查询等高频服务事项整合至“e福州”自助服务终端。

(三)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示范

1.加快推进“平安智能小区”建设。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快推进“平安智能小区”建设工作。对纳入各镇(街)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的小区,针对《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中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要求,对应提出智能安防建设的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标准和要求;对物业管理小区智能化建设,由政府牵头,督促物业公司或安保公司强化安防建设,经业主同意后独立设项加装智能安防设施;对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的新建小区,相关职能部门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提出智能安防建设规范要求,提前谋划做好安防系统建设。同时,强化智能安防建设信息安全,出台智能安防建设具体标准,规范数据采集内容及采集渠道;把严小区智能安防建设企业的安全审核关口,建立相应的备选企业库,为推进平安小区智能安防建设提供可操作性的工作指导。

2.加快构建智慧物业服务体系。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构建物业服务体系,进行数字化、信息化提档升级,降低物业服务成本,改变业主生活体验,引领社区生活方式的蝶变。实现小区的基础信息管理、房屋信息管理、客户信息管理、车位管理等;提供标准物业服务,包括工单配置、工单处理、居民投诉、物业报表等内容。以信息化手段推动无物业小区向有物业小区发展,减少社区的物业代管小区数量,提升社区人员工作效率,减少人力资源成本;以完善住宅区内的公共服务体系为主线,带动住宅区内各个业主及组织共同参与、资源共享,建立美丽、和谐、舒适的综合性住宅区公共服务体系。

3.加大力度支持智慧社区试点示范。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整合市、区要素资源,分类培育从单一应用到综合应用的智慧社区建设典型,加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智慧社区建设运营模式,引入市场化机制,鼓励小区车位、广告、公共场所等公共资源交由社会组织、高科技、智能化、信息化科技公司进行智慧化管理运营。

(四)强化社区治理信息化的保障措施

1.成立由市领导挂帅的社区信息化专项领导小组。从市级层面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督促推动民政、政法等相关部门深入社区一线,积极结合自身工作参与到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把独立部门系统整合到统一的平台中来;建立社区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的长效管理机制,优化提升社区信息化平台流程,使社区信息化平台更加便民利民。

2.加大社区信息化建设的财政投入。加大公共财政向困难群众较多的社区、外来人口较多的社区、无物业小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社区倾斜的力度。把社区信息化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积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信息化建设,培育品牌,发展连锁服务项目,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3.加强社区信息化人员队伍建设。以社区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加强对各级从事社区工作人员信息运用能力的培训,提高其操作使用水平,不断推进社区日常管理、相关报表、申报业务的电子化。面向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信息化宣传教育,普及社区信息化知识,提高居民的信息运用能力。鼓励在校学生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信息化志愿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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