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张译心: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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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扶贫工作的结束,下一阶段贫困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将从显性的绝对贫困转向较为隐性的相对贫困。

扶贫工作重心转移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提出,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贫困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要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看来,如何保障相对贫困的弱势群体跟上社会经济发展步伐、共享现代化成果,是制定未来发展战略时必须要考虑的重要方面。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林坚提出,在维持贫困人口食物需求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其他生活需求。生活必需品以及生活质量的标准是不断变化的,因此衡量相对贫困的标准也是动态的。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李小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缓解相对贫困主要是缩小收入和公共服务的差异,因此,对相对贫困的治理需要通过长效机制的建设来完成。长效机制的核心是,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战略中,要明确低收入群体的保障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扶贫工作重心的转移不仅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回应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现实要求,也是落实共享发展理念,让人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题中之义。

抓住相对贫困问题本质

关于如何识别和衡量相对贫困群体这一问题,李小云表示,相对贫困是在绝对贫困消除后呈现的贫困特点,不像绝对贫困具有无房住、吃不饱、穿不暖等客观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相对贫困只会缓解,不会消除。一般情况下,对相对贫困群体的识别主要从收入和非收入两个维度上进行。发达国家基本采用居民收入的中位数的百分比来确定相对贫困群体的数量,也可以通过公共服务的获得性和质量方面的差异来确定相对贫困群体。

在李国祥看来,低收入群体是相对贫困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与偏远农村地区的整体性贫困不同,城市也是相对贫困群体分布的重要场域。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提出,相对贫困的本质是收入分配是否均等问题。从关注绝对贫困到关注相对贫困,是我国走向共同富裕道路的一大进步。各国普遍采用平均收入百分比的方式来划定相对贫困线,我国未来也可酌情参考。贫困线划定以后,一方面要做好税务征管等政府部门大数据的信息共享,将当前行之有效的收入甄别做法坚持下去;另一方面要设计适度激励扶贫群体的政策。

构建相对贫困治理机制

考虑到我国的国情,汪德华建议,未来可以按照我国中位数收入的35%划定国家的城乡相对贫困线。各省可以分城乡按照本省中位数收入的40%划定本省的相对贫困线。相对贫困人口的认定,可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本省贫困线高于国家线的,应当对低于国家线的贫困人口给予更多关注。在他看来,构建相对贫困治理机制,要回到贫困是生存和发展机会缺乏这一本质上来。总体而言,要以提升人力资本、创造就业岗位为主,辅以专项的收入扶持项目。在幼儿教育、儿童营养等福利项目上,要加大对相对贫困人口的倾斜力度。发展好经济并树立“就业优先”的战略目标,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对于一些因身体原因导致贫困的人口,给予一定收入扶持。

相对贫困的治理,特别要注意因病返贫、失业致贫、机会不均等、陷入特定困难等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林坚认为,第一,要提高“三保障”质量。在农村地区,要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实现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不断提高保障质量,还要着力补齐饮水安全、卫生条件方面的短板。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身体健康安全是人的第一需要,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弱势群体救治制度。第二,提高相对贫困人口的就业能力。要加大相对贫困人口的技能培养;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口,要让他们有一门专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在政策上给予企业支持,增加就业机会,从而减轻就业压力,为相对贫困人员提供一份能够带给其满足感和幸福感的工作。强化产业扶贫和就业帮扶等措施,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第三,解决特定人群面临的特定困难。对城镇低保人口,要通过完善各项制度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兜底,统筹协调农村低保标准。第四,全面衡量,综合施策。对城乡地区收入差距需要全面认识,逐步缩小居民收入水平、基础设施通达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差距。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政策,以使相对贫困者受益,同时惠及绝对贫困者,减少贫困差距。

李国祥认为,首先从总体上看,相对贫困的衡量标准仍以收入为核心,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不断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使人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其次,要实现扶贫理念上的转变,做好从脱贫攻坚到长效常态扶贫的有效衔接。探索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日常工作机制以及不同地区间发展差距的长效机制,缩小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最后,农民是相对贫困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较长时间以来,外出务工收入是农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要重点发展好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同时加强对农民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https://mp.weixin.qq.com/s/qei4XB0I0jq-sXanv44a_g 发表时间: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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