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宁:打造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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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4日,东盟与中日韩(10+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领导人特别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并发表了《联合声明》,在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提高公共卫生治理水平、推动东亚尽快恢复经济发展等方面达成共识,表明了各方通过加强合作来恢复地区经济活力的决心和意愿。2020年第一个季度,在疫情蔓延导致贸易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中国与东盟贸易逆势增长6.1%,东盟一跃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2019年8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的全面生效。实际上,《升级议定书》不仅涵盖贸易合作,还涉及投资合作、技术合作等多个领域。特别是在投资合作方面,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和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全面升级,中国企业到东盟国家开展直接投资迎来绝佳历史机遇。

中国对东盟投资呈高增长态势

自2009年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实施以来,中国对东盟投资呈高速增长态势。2009—2018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流量年均增速达到19.8%,远高于同期中国对外投资总流量的10.9%。

从投资存量的空间分布来看,新加坡占到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总存量的半壁江山,其次是印度尼西亚,再次是马来西亚、老挝、柬埔寨、泰国、越南和缅甸。从投资项目的数量分布来看,中国对东盟投资项目最多的国家是越南和新加坡,占比分别为17.5%和17.3%,其后是印度尼西亚、老挝、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和缅甸。

从投资存量的行业分布来看,制造业是中国对东盟投资的第一大行业,占比达到20.8%;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是第二大投资行业,占比达到18.3%。但是,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的对外投资主要为后续投资服务,一般来说不涉及雇佣、生产等实体经济活动,只负责相关企业的重大决策、资产管理、协调管理下属各机构等活动。由于新加坡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宽松的监管政策,这种投资主要投向新加坡。

从投资的价值链分布来看,中国企业在东盟的直接投资以销售及其他服务和加工制造为主,两者占比超过80%,而研发类投资只占很小比重。分国别来看,中国企业对新加坡投资的价值链环节与其他东盟国家差异明显,特别是销售及其他服务、研发环节投资的比重均远远超过其他东盟国家,而加工制造环节投资的比重远低于其他东盟国家。

差异化、针对性和适度分散化

总体来看,我国对东盟国家开展直接投资应遵循差异化、针对性和适度分散化的总体思路。

一是重点考虑对新加坡开展知识密集型、技术导向型投资。新加坡占到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总额的半壁江山,其在金融保险、批发零售、高端制造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制造业领域中的石油化工、生物医药、电子设备等行业的大型跨国公司大多在新加坡设立了区域总部或高端项目。中国企业可以通过跨国并购等方式获取优质资产,也可以通过在当地建设研发中心等方式获取优秀人才和技术,还可以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区域总部,借助新加坡的渠道和网络辐射整个东南亚地区乃至全球。

二是重点考虑对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开展市场导向型投资。这三个国家是东盟成员中经济总量排名前三的经济体,是中国产品在东盟的主要目标市场。中国企业可以通过绿地投资、跨国并购等方式将具体的生产模式落地东道国,并以此进入东盟大市场。

三是重点考虑对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开展产能转移型投资。东盟新四国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较低,且各国政府均具有经济转型和工业化发展的现实需求,具备承接我国边际产业及富余产能转移的要素条件和现实基础。中国企业应通过产能转移型投资,增加传统产业价值链转移效应和生产要素重组效应,同时帮助四国实现结构转型升级和工业化发展。

四是加大对东盟电力、铁路、港口等重点领域的基础设施投资。除了已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的新加坡和文莱,以及相对发达的马来西亚以外,东盟其他国家的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吸引外资投入本国基础设施建设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中国企业应密切关注正在实施的《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东盟交通战略规划2016—2025》《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等规划方案,加大对东盟国家的电力、道路(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高铁、港口、机场、供水等六个关键领域的基础设施投资。

促进与东盟投资合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应重点从投资协调机制、境外经贸合作区等方面入手,推动中国对东盟投资提质增效。

一方面,建立健全对东盟的投资协调机制和风险预警平台。目前,中国与东盟投资合作的主要协调机制,包括“10+1”峰会、经济部长会议以及领导人互访等,无法及时解决投资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未来可以考虑建立一个常设机构或专门机构来及时协调双方投资合作,同时,鉴于投资东盟面临的各种风险,我国还应该加强对外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和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商务部和行业协会等优势,为投资东盟的企业提供东道国法律法规和文化风俗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发布对外投资指南、对外投资环境评估报告和风险预警信息。

另一方面,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深度融入当地产业链。目前,我国在东盟国家建设的7家境外经贸合作区已正式通过考核,涉及纺织服装、家电制造、钢铁建材、机械化工等多个领域,但与东道国当地的产业融合明显不足。许多东盟国家内部都形成了成熟的产业集群,如新加坡裕廊化工岛和启奥生物医药产业园,泰国的汽车产业群,马来西亚槟榔屿电子产业群等。未来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可以考虑与这些产业集群进行深度合作,探索在泰国建设汽车工业园区,在马来西亚建设电子产业园区,在越南设立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在柬埔寨设立农产品加工区,在老挝建设木材工贸合作区等。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员和货物、设备等跨国流动受限,导致许多对外投资项目进度放缓。从中期看,疫情还会增大对外投资面临的政治、经济、劳务、法律等方面风险。因此,对外投资企业应注意及时获取东道国政策信息,特别是东盟各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政策,以及海关检疫、签证、航空等方面的管制信息,同时加强对疫情影响的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积极与东道国相关部门进行沟通,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风险。我国商务部门也应加强跟踪监测,为对外投资企业做好服务保障,特别是在严格防控的前提下,为重点项目、关键人员出入境提供便利,防范重要投资项目因疫情而带来的一系列风险。此次疫情过后,医疗健康、在线教育、在线办公等服务业领域的对外投资将迎来重大机遇,而对城市治理水平提升的要求也有望加速中国—东盟区域内共商共建智慧城市的进程,受疫情影响的东盟国家也势必会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中国企业应抓住这些机遇,稳步开展对外投资,将中国—东盟投资合作推向“升级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表时间: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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