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准入再松绑 引“鲶鱼效应”激发内外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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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备受瞩目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正式公布。经过连续四年的压减,负面清单已减至33条。同时公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也由37条减至30条。为何我国要不断大幅压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这一举措在目前的形势下释放出哪些积极信号?外资进入首次放开的领域将会给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为外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吕刚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我们国家在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主动推动制度性开放、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的市场规则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目的是通过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调动外资这一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发挥其在资本、技术、品牌、管理、营销方面的优势,服务于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战略发展目标。

他认为,缩减负面清单兑现了我国对“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承诺。在当前形势下,全球贸易摩擦给经济全球化发展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部分在华跨国企业的投资信心。因此,我国政府要以持续扩大开放、深度融入全球经济的实际行动来稳定外国投资者的预期,吸引他们继续扩大对华投资,分享中国发展红利,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疫情对中国和全球经济均造成较大的冲击,特别是全球经济衰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中国的外需,需要调动各种市场主体的投资积极性,通过努力扩大内需,帮助整个国民经济加快恢复,尽早渡过难关。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不断压减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有三方面意义。一是彰显了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心。近几年,我国通过一系列扩大开放的措施,掀起了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高潮,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是其中重要的步骤。二是中国不断扩大利用外资将带动全球投资的恢复,为疫情期间进一步恢复和发展跨国投资作出贡献。同时,向世界传递出信号:我国认准了经济全球化、对外开放这条路,是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繁荣稳定的必由之路。三是进一步缩短负面清单,鼓励外资进入,实际上是在进一步改善我国的营商环境,通过减少限制领域,给予外商信心和预期。

引“鲶鱼效应”激发和提升本地企业竞争力

此次两个清单各缩减了7条,涉及到服务业、制造业、农业多个领域。专家表示,在缩减的条目中,金融业、商用车制造、大中型城市供排水管网建设及职业教育等领域的扩大开放亮点颇多。

吕刚认为,按照2020年负面清单,中国金融业对外资的所有股权比例限制都取消。国内金融市场规模是巨大的,一直是外资希望加大参与的重点领域。相信这一次扩大市场准入,将进一步鼓励外资进入,通过示范效应促进中国金融业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升。

在放开商用车制造的外资股比限制方面,吕刚认为,这其实是在2018年全国版负面清单中已列出的计划,现在是如期兑现。中国已是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外资准入扩大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中国汽车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需求。

在卢进勇看来,这是汽车领域改革继放开新能源车领域之后迈出的第二大步。让外资进来起到“鲶鱼效应”,提高国内新能源车的竞争力。

此次还放宽大中型城市供排水管网建设领域的外资准入。卢进勇认为,我国正快速发展的城市化是实现经济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在这方面放开吸引一定程度的外资进来,对于我国城市化发展、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改善都有利。

吕刚表示,这是针对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在地下管网方面的薄弱环节,把促民生和引入外资相结合,通过利用外资来帮助加大这方面投入,能加快补上短板。

在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中,在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职业教育机构是专家一致认同的亮点。“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对人力资源质量提出更高要求的背景下,提出放宽职业教育的外资准入,将有利于中国加速扩大职业教育服务的规模,提升教育培训的质量。”吕刚认为。

卢进勇表示,我国职业教育比较薄弱,制造业大国甚至服务业大国的竞争力源泉是职业化的劳动者。引进外商独资设立,对于我国技术工人培育和职业技能提升有好处。

扩大开放要坚守安全底线

随着负面清单越来越短,外商投资的准入领域越来越广,加强监管显得尤为重要。吕刚建议,不断扩大对外资准入开发市场的同时,一方面要做好服务,真正实现准入前国民待遇,另一方面要稳守安全底线,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做好对外资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

他解释道,做好服务是指切实清理取消与负面清单规定不一致的限制措施,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这是实现准入前国民待遇的重要机制性保障。稳守安全底线主要依靠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以及不可靠实体清单等一系列制度,做到“放得开,管得住”。

卢进勇表示,在进行监管时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要严格按照新的外商投资法、新公布的负面清单、实施条例来进行相应的监管,做到依法监管。二是强调事中事后的监管,要加强政府服务意识。事中事后的监管比原来事前监管难度要大,需要亲自到企业摸准情况,了解实际情况,因此,要加大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三是要注意经济安全,包括产业的安全、市场的安全、金融的安全。比如外资之间的并购,要按照负面清单来管理,防止市场垄断,加强市场监管。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丽娟 发表时间: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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