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亮:应采取有力措施防治矿震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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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底,我国仍有132对在产矿震灾害矿井,产能占全国煤矿总产能10%以上,还存在许多已有矿震显现但未纳入矿震灾害管理的矿井。随着浅部煤炭资源的枯竭及开采强度的加大,我国煤矿开采深度正以每年8-25米的速度向深部延伸,诱发更强矿震灾害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加。尽管我国矿震灾害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仍存“三个不足、一个缺乏”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安徽理工大学校长袁亮对记者表示,要通过源头创新和技术进步,解决矿震灾害治理的重大问题和挑战。

中国能源报:矿震“后遗症”不断凸显,其危害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袁亮:矿震一般指采矿活动诱发的非天然矿山地震,其中,造成井下采掘空间突然破坏,或诱发矿井瓦斯事故、水害及顶板事故等其它灾害的矿震称为矿震灾害。强烈的矿震灾害还能造成地表建筑剧烈震动甚至损坏,严重威胁矿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导致矿震灾害由采矿安全问题演化为公共安全问题。同时,矿震灾害是影响矿山安全精准开采的重要因素。

中国能源报:我国受矿震灾害影响的矿井有多少?

袁亮:截至2020年底,我国仍有132对在产矿震灾害矿井,涉及至少195个可采煤层,分布在20个省份,产能4亿吨/年,占全国煤矿总产能10%以上。随着浅部煤炭资源枯竭及开采强度加大,我国煤矿开采深度正在以每年8-25米的速度向深部延伸,超千米矿井已有60对以上。

煤炭开采深度增加,诱发更强矿震灾害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加。近年来,矿震致灾事故频发,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同时,我国还存在许多已有矿震显现但未纳入矿震灾害管理的矿井,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预防和治理。

中国能源报:我国在矿震灾害治理工作方面积累了哪些宝贵经验?

袁亮:随着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国针对矿震灾害治理也探索出一条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具有安全精准特点的治理路子:坚持源头治理,推动“有震无灾、有冲无伤、可防可控、安全产量”;注重精准检测,加强矿井“新基建”建设,在灾害监测上利用矿震监测系统对全矿井24小时实时监测;贯彻系统观念,在灾害防治上坚持通过减小应力集中、加强巷道抗震防冲支护等防治方法,推动科学治理、系统治理,降低矿震危害。

中国能源报:我国在矿震灾害治理工作面临哪些挑战?

袁亮:我国矿震灾害治理工作虽取得巨大进步,但还面临矿震灾害治理基础研究不足、矿震灾害精准预警不足、矿震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覆盖面不足、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支撑等“三个不足、一个缺乏”的挑战。如:我国矿井矿震灾害监测装备70%以上依赖进口,软件操作系统交融性差,矿震监测数据未得到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严重制约矿震灾害监测预警准确性;矿震灾害研究方向研究生,全国仅有约160名博士、340名硕士,几乎全部就职于高校及科研院所,人才供给与需求结构错配严重,极大制约了煤矿企业矿震灾害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

中国能源报: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袁亮:我建议,一方面,将煤矿矿震灾害程度及治理能力作为核定煤矿产能的决定因素之一,具备“一票否决”效力,科学核定新建矿井产能、降低矿震灾害风险较大的已建矿井开采强度。另一方面,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矿井设计政策标准,提高标准的引领性和指导性,从源头上避免不当设计及不合理采掘顺序造成的矿震灾害,增强矿震灾害治理的强制性和约束性。此外,要加强矿震灾害防治科技创新和专业人才培养,加大国家科研项目和平台支持力度,开展示范工程建设,支持高校布局建设相关学科专业。

中国能源报:“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解决矿震灾害问题应做好哪些科学规划?

袁亮:“十四五”期间,要发挥制度优势,发挥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导向作用,在矿震灾害治理领域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完善矿震灾害治理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加强矿震灾害防治基础理论研究,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矿震监测预测技术及装备、推动现代信息、材料、先进制造技术和矿震灾害治理融合发展,从源头创新和技术进步解决矿震灾害治理的重大问题和挑战。

来源:《中国能源报》,武晓娟 发表时间: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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