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改改:杭州市西湖区“三询问一报备”实施两月——未成年人入住酒店“安全阀”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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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宜”,是指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从事不宜职业、开展不宜活动。

“三询问一报备”,即询问相互关系、登记入住宾馆目的、监护人是否知情,并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备。

7月23日,杭州市西湖区古荡片区内的旅馆陆续报备未成年人入住信息:03:04,未成年人认证对比失败,已开证明,配未成年人手持证明照片;14:29,未成年人和亲姐姐一起入住8308房间,配姐弟俩合照;19:28,妈妈带着女儿入住501房间,配妈妈抱着女儿的合照……

每天,闵光荣都会用鹰一般的双眼,仔细浏览辖区内各家旅馆上报的未成年人入住信息,以确保未成年人入住安全。

闵光荣是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旅馆专管民警,留意未成年人入住旅馆酒店情况,是他和所有辖区派出所旅馆专管民警每日的“必修课”。“‘三不宜’意见发布之后,不论是旅馆酒店从业人员,还是当地派出所民警,大家都对未成年人入住辖区内旅馆酒店付出了更多精力,增加了更多责任感。”

何为“三不宜”?如何起作用?

闵光荣所说的“三不宜”意见,是今年5月25日,由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人社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妇联等10个部门联合会签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处置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实施两个月以来,效果正在逐渐显现。

所谓“三不宜”,是指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从事不宜职业、开展不宜活动。如,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酒吧等;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招用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法律规定不宜从事的劳动等;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未经监护人允许携带未成年人登记入住旅馆酒店等。

《意见》共17条,从目的依据、基本原则、联合管理、线索发现、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而对未成年人登记入住宾馆进行“三询问一报备”,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从《意见》会签当日起,凡在杭州市西湖区各住宿经营场所,发现携带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14周岁儿童登记入住宾馆的,或者未成年人单独或多人要求登记入住宾馆的,相关前台登记部门除按规定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外,还需进行“三询问一报备”,即询问相互关系、登记入住宾馆目的、监护人是否知情,并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备。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大多有‘三不宜’行为。出台这一《意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处置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受侵害。”西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西子姐姐郑蕾对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表示。

部门联动各司其职 促使制度落地见效

《意见》推出后,相关各部门迅速行动,部署落实。西湖区公安分局将《意见》发送到辖区旅馆酒店业工作联系群中,要求学习落实;西湖区文广旅体局检查多家KTV和网吧,重点检查是否有接待未成年人的情况;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清查整治辖区中小学校周边烟草零售商户……

据了解,西湖区检察院与西湖区公安分局联手,对辖区内旅馆酒店从业人员进行了分区域分批次培训。培训内容在原有上岗基础知识上,特别增加了“三不宜”相关培训内容。前台、保安部、客房部等处的首次从业者,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合格上岗证,持证上岗。

目前,针对全区700多家旅馆(民宿)酒店,培训已覆盖1/3。

《意见》还明确,成立联合管理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西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联合管理小组对“三不宜”所涉管理内容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接受举报、接受其他部门传递的举报线索等,发现问题后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规范和处罚。

5月28日晚9时许,即在《意见》发布后的第三天晚上,西湖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单位12位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管理小组,进行了“三不宜”首次联合管理行动。

在持续半个多小时的突击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就辖区酒吧是否有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招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招用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法律规定不宜从事的劳动等情况进行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除了联合管理的突击检查,我们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加大宣传力度,多管齐下,促使制度落地见效。”参与后续工作的西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检察官助理章敏一告诉记者。

分类处理 确保无遗漏

据闵光荣介绍,目前未成年人入住旅馆酒店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大部分情况为父母或其他亲属监护人带领未成年人入住,此时前台工作人员可通过问询,查看家长和小孩的身份信息以及通过观察两者之间的表情举动,从而进行现场确认。确认过后,从业人员对家长和孩子拍摄合影,发送至民警所在的工作群,进行报备。

未成年人单独入住的,不论对方是否有证件,前台人员都要询问其家长或监护人名字及联系电话,与其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后,确认家长或监护人是否知道孩子个人入住,以及孩子为何单独入住。家长或监护人明确孩子情况并同意入住,旅馆酒店方可为其办理登记入住,并在工作群中报备。

如若未成年人单独入住,且不配合询问,或不清楚监护人联系电话的,前台从业人员需单独上报给派出所。由派出所民警根据未成年人信息,联系其监护人。若监护人知晓未成年人入住情况且同意入住,即可入住。若监护人并不知情,民警会采取相应措施,将未成年人接至派出所,由监护人到派出所“认领”。

“还有一种情况是,培训机构或学校老师等成年人带未成年人来办理入住。”闵光荣说,这时培训机构或学校老师,则需出示相关文件,以证身份,同时前台从业者与家长取得联系,经家长许可后才可办理入住。

那么,对于 “未成人入住旅馆酒店”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如何呢?

“我们在培训过程中,会一再向从业者强调《意见》规定。”闵光荣告诉记者,若相关场所允许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或未按规定履行阻止、询问、报备等义务,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或受侵害,有涉嫌犯罪可能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这有效应对了旅馆酒店从业者的高流动性。”一旦旅馆酒店相关从业人员有变动,负责人会第一时间在相关工作群中报备,进而再次组织首次从业者进行培训。

“不管是哪种情形,我们都不会掉以轻心,确保无遗漏,保障未成年人安全。”闵光荣表示。

来源:《中国妇女报》 发表时间: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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