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璐、杨成: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整体合力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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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为牵引,以协同增效为着力点,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融合,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整体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为建设美丽中国、共建美丽世界作出积极贡献。

注重系统谋划 推动战略规划统筹融合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我国履行负责任大国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历史担当。从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到气候雄心峰会,中国接连宣布的国家自主贡献新举措,彰显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雄心和决心。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一直以来,我国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也要看到,生态环保任重道远,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任务十分艰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统筹融合有待加强。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推动战略规划统筹融合的重点工作任务。”生态环境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是加强宏观战略统筹,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美丽中国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环保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抓手,系统谋划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战略;其次,要加强规划有机衔接,编制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将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全面融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要体现气候友好理念;最后,要全力推进达峰行动,抓紧制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和推动地方、重点行业和领域制定实施达峰方案,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突出协同增效 推动政策法规统筹融合

《指导意见》从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环境经济政策、减污降碳协同、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协同等5个方面,明确了推动法规政策统筹融合的工作任务。

对此,生态环境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谈到,一是协调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加快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立法,在相关法律制修订过程中推动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鼓励地方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二是推动标准体系统筹融合,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标准制修订,构建应对气候变化标准框架体系,完善和拓展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三是推动环境经济政策统筹融合,加快形成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经济政策框架体系,推动气候投融资与绿色金融政策协调配合。四是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进工业、交通、农业等领域协同治理,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协同控制的创新举措和有效机制。五是协同推动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重视运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相关工作。

“同时,生态环境部还将推动试点示范统筹融合,积极推动部分地区和行业先行先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推动已经达峰的地方进一步降低碳排放,支持基础较好的地方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与碳中和试点示范。选择典型城市和区域,开展空气质量达标与碳排放达峰‘双达’试点示范。在钢铁、建材、有色等行业,开展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试点示范。”生态环境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说。

打牢基础支撑 推动制度体系统筹融合

记者了解到,《指导意见》主要从统计调查、评价管理、监测体系、监管执法、督察问责等5个方面,明确了推动制度体系统筹融合的工作任务。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在推动统计调查统筹融合方面,要在环境统计中协同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调查,健全国家及地方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常态化的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数据获取渠道和部门会商机制;在推动评价管理统筹融合方面,要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开展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与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试点研究;在推动监测体系统筹融合方面,应加强温室气体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在重点排放点源、区域和全国等层面,探索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研究与试点;在推动监管执法统筹融合方面,要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数据报送、核查和配额清缴履约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监管;在推动督察考核统筹融合方面,应推动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碳达峰目标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与考核工作。

对于如何保障《指导意见》的顺利实施?生态环境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定期调度落实进展,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二是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加强人员队伍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发挥专业智库的决策支持作用。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统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弘扬绿色低碳、勤俭节约之风。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统筹协调,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协同控制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协同推进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为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提供支撑,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http://huanbao.bjx.com.cn/news/20210115/1129895.shtml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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