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滨:“欧洲大学”倡议及其对“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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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与发展,我国和沿线国家、地区在高等教育合作模式和教育区域化、国际化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但仍然面临对地缘差异与文化冲突准备不足,机构之间良性互动效率不高,国家顶层制度设计与系统布局滞后等诸多问题和挑战。“欧洲大学”倡议是当前欧盟高等教育领域核心政策之一,它推动了高等教育机构合作模式的变革,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育质量提升厚植沃土,充分利用科技进步和教育现代化发展的红利,但“欧洲大学”倡议也存在对机构和国家的义务、权利与责任估计不足的风险。建议“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积极培育生态级未来大学合作模式项目,构建和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体系,大力发展数字教育和高等教育信息化,开展风险评估以预测和应对合作风险。

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与推进,尤其是2016年教育部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教外[2016]46号)》中提出建立教育共同体的具体目标后,我国和沿线国家就开始了高等教育合作模式创新发展的探索与实践。事实上,高等教育合作模式创新也是一个世界性议题。欧盟很早就意识到通过不断的创新、优化和发展高等教育合作模式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从2000年的里斯本战略(Lisbon Strategy 2000),到2018年发布的《欧洲终身学习核心素养建议框架》(Key Competencesfor Lifelong Learning),近20年的时间里先后出台了20多个政策和项目来促进高校合作模式创新。2019年11月7日,在这些综合性新举措的框架下,首届“欧洲大学”会议在布鲁塞尔召开,这标志作为具体措施的“欧洲大学”倡议(European Universities Initiative)的正式进入试点阶段。“欧洲大学”倡议是未来欧盟高等教育领域的旗舰性(Flagship)政策和措施之一,考察和分析其诞生背景、目标和内容对于“一带一路”高校合作模式创新发展意义重大,尤其在创新型人才培养、教育质量提升、机构协同创新、数字教育和高等教育信息化发展等方面更具重要的借鉴价值。

一、“欧洲大学”倡议的核心内容

2017年,欧盟委员会在《欧洲未来白皮书:2025年欧盟27国的反思和憧憬》(White Paper on the Future of Europe:Reflections and Scenarios forthe Eu27 by 2025)中预测未来欧洲的国际地位会逐渐下降,经济实力也会逐渐衰退[1]。为了应对这种不利的发展态势,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教育对于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2017年12月欧洲理事会在哥德堡欧洲峰会的声明中呼吁欧洲各国加强合作建设欧洲教育区。其中,“欧洲大学”(European Universities)的概念作为建设欧洲教育区的具体举措被首次提出[2]。2019年11月7日,首届“欧洲大学”会议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17所“欧洲大学”的代表共聚一堂,围绕加快欧洲高等教育机构合作转型以确保高等教育质量、包容性和国际竞争力等话题展开讨论[3],标志着“欧洲大学”试点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的实施阶段。与以往的高校区域合作、协作或联盟等方式存在本质区别,“欧洲大学”倡议在教育理念、人才培养、管理架构和影响规模等方面都充满了对高等教育合作模式的创新。为了深刻的理解“欧洲大学”倡议,本研究从“欧洲大学”的特征、倡议目标和具体举措3个维度对其进行梳理和归纳。

(一)“欧洲大学”的特征

所谓的“欧洲大学”不是指一所传统意义上特定的大学,而是由多个高等教育机构联合在一起组成的大学群(Universities),这种大学群可能是跨越类型和国界的。“欧洲大学”被认为是高等教育机构改革发展趋势和未来大学的模型,欧盟委员会希望借助“欧洲大学”倡议彻底改变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现有合作模式,将其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典型的“欧洲大学”在愿景、校园和创新团队方面呈现出3个特征。

第一,建立共同的愿景。“欧洲大学”的深度合作形式定位于超越任何现有高等教育机构间双边和多边合作。跨地区、跨国界、跨文化甚至跨语言的高等教育机构之所以可以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共同的价值观和愿景是前提和基础。“欧洲大学”倡议认为组成一所“欧洲大学”的不同高等教育机构要接受共同的教育战略,这个教育战略要具备综合性、长期性和共识性等特征,可以统领“欧洲大学”成员机构在各个层面和不同领域中追求更高水平、可持续的合作,并利用成员机构之间的互补优势和教学、研究活动来促进这一愿景的达成。另外,教育战略要由一个具体的机构来负责推进和实施,这一具体机构推进和实施教育战略的过程就是将“欧洲大学”成员机构的知识、平台、数据和资源深层次联合在一起的过程。

第二,建立跨时空的校园。“欧洲大学”的校园是超越物理界限的校园,突破时间和空间的制约,才能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典型“欧洲大学”的校园要符合六个标准。一是,本科生、研究生和教职员工等不同群体可以在同一所“欧洲大学”各成员机构之间无缝地(物理空间或虚拟空间)学习、培训、教学、研究、工作或共享服务;二是,对处于学士、硕士和博士等不同学习阶段的受教育者而言,可以自由地在成员机构间流动(Mobility),无论这种流动是物理的、虚拟的还是混合的;三是,发挥跨学科和跨部门的优势,以先进的数字技术为媒介,为受教育者提供具有创新性、联合性和灵活性的课程;四是,外部导师参与教学全过程,并提供实习实践机会和基于工作的经验;五是,受教育者群体结构尽可能的在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反映出人口的多样性,例如:终身学习者、兼职学习者和非传统学习者,确保代表性不足的群体和弱势群体在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学习过程和完成学业等方面的平等;六是,“欧洲大学”的校园要适合实施任何对达成共识性教育战略至关重要的创新活动。

第三,建立协同创新的团队。“欧洲大学”的核心任务之一是着力建立由欧洲学生和学者为主的知识创新团队。这个创新团队应该充分利用“基于挑战的方法”(Challenge-based Approach),尽可能地与科研人员、企业、社区和公民等群体一起应对社会挑战。“欧洲大学”倡议指出创新团队的主要职责有两点。一是,对学习和培训进行创新,为学生和科研人员提供高水平的、创造性和开放性的科学知识和可迁移技能,以适应瞬息万变的人才市场、知识经济和社会发展。创新团队的研究成果也可以转回教育领域,以实现科研创新对高等教育的反哺作用。二是,创新团队要瞄准制约欧洲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以创建和创新适用于欧洲不同地区的解决方案。

(二)“欧洲大学”倡议的目标

“欧洲大学”倡议体现了欧盟委员会在高等教育改革领域,尤其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方面的雄心壮志。政策制定者希望“欧洲大学”倡议可以激发欧洲高等教育前所未有的制度化合作,使之成为系统性、结构性和可持续性的未来大学的新模式。因此,“欧洲大学”倡议被赋予了两个目标:第一,通过“欧洲大学”倡议来培养欧洲的新生代,以体现《欧洲联盟条约》(Treaties of the European Union)第二条所提到的欧洲共同价值观,并提高欧洲的国际形象。作为“欧洲大学”培养的新生代欧洲人,他们应该能够在不同的欧洲国家和全球各国的文化中,使用不同的语言,跨部门、跨学科的相互合作和工作。第二,“欧洲大学”要充分利用创新的培养方式和教育方法,实现欧洲高等教育机构在教育质量、绩效、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方面的重大飞跃,为欧洲经济、就业、文化、公民参与和福祉做出贡献。同时,“欧洲大学”还要努力实践,把“研究”(Research)、“创新”(Innovation)和“教育”(Education)三角模型从理论转为现实[4],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驱动力,加强与研究和创新领域的联系,充分发挥高等教育服务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此外,倡议还要求“欧洲大学”应逐步完善和增强自己的实力,充分发挥实践示范作用,通过推动卓越发展成为欧洲教育区的关键核心。通过“欧洲大学”倡议,进一步优化欧洲高等教育布局,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正如《建设一个更强大的欧洲:青年、教育和文化政策的作用》(Building a stronger Europe:the role of youth,education and culturepolicies)中描述的“建立欧洲教育区提高其教育和培训的质量、竞争力和包容性,同时为非欧盟国家提供借鉴”[5]。从这个角度出发,倡议鼓励“欧洲大学”与其所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合作,共同致力于欧洲教育区相关政策目标的实现,例如:多语言学习和教学;“欧洲大学”成员机构对他国学历和学习期限的自动认证;即将付诸实施的欧洲学生证项目[6];以及博洛尼亚(Bologna)关键共识,共识包括:教育质量保证,学分学历认证和适用条件的三周期学位等[7]。

(三)“欧洲大学”倡议的举措

“欧洲大学”倡议主要通过对“欧洲大学”项目申请进行评审,以及对通过评审的“欧洲大学”项目进行资助的举措促进和支持高等教育机构开展合作。

申请“欧洲大学”倡议项目的机构分为两类:申请/协调机构和伙伴机构。申请/协调机构可以是欧盟成员国或伊拉斯谟+项目支持的国家的任何高等教育机构,其职责包括:代表“欧洲大学”成员机构向欧盟委员会负责;协调和处理成员机构之间的事务;负责“欧洲大学”项目的运营、管理和财务等具体工作实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伙伴机构包括任何持有伊拉斯谟高等教育宪章(Erasmus Charter for Higher Education,ECHE)的高等教育机构和在欧盟成员国或伊拉斯谟+项目支持的国家在教育、培训、研究和创新领域活跃的公共/私人组织。伙伴机构分为正式合作伙伴(Full Partners)和关联伙伴(Associated Partners)。正式伙伴是指为实现“欧洲大学”目标做出积极贡献的参与机构,需要签署并授权协调机构在项目实施期间行使相关权力。关联伙伴是对特定任务/活动的实施做出贡献的机构,不被视为“欧洲大学”的组成机构,无法获得项目资金支持。

“欧洲大学”项目评审标准由资格标准和质量标准构成。资格标准规定“欧洲大学”项目至少要由3个持有ECHE的高等教育机构加入。质量标准则采用百分制,由申请的相关性(Relevanceof the proposal)、区域分布(Geographicalbalance)、申请与实施的质量(Qualityof the proposal and implementation)、合作方案质量(Quality of the alliance cooperation arrangements)、可持续与传播(Sustainability anddissemination)五个指标构成,满分依次为15、25、20、20和20分,质量标准的部分描述如表1所示。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除了总分必须达到70分外,还要满足“申请的相关性”至少达到13分,“区域分布”至少达到8分,其余指标至少达到11分的要求。

通过审批的“欧洲大学”项目将获得伊拉斯谟+计划3年共计最多500万欧元的资助。本着多方共建的原则,项目资助的款项最多可以占到“欧洲大学”建设和运行总支出费用的80%。“欧洲大学”项目资助款的直接支出(DirectCosts)可以用于5个方面,分别是员工薪酬(Staff costs)、差旅费(Travel costs)、个人支持(Individual support)、设备费(Equipment)和其他费用(转化费、宣传费、担保费、场地租金等)。其中,设备支出不能超过资助总额度的8%,其他费用支出不能超过总额度的5%。除直接支出以外,资助款还可用于间接支出(Indirect Costs),但间接支出不能超过资助总额度的7%。

(表略)

二、“欧洲大学”倡议的分析评价

“欧洲大学”倡议是欧盟对于未来高等教育布局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最重要的政策措施,首批“欧洲大学”从计划的12个扩大为17个,资助总预算由6 000万欧元提高到8 500万欧元[10],足以看出欧盟对于该计划的重视。正如欧盟教育、文化、青年和体育委员会专员在首届“欧洲大学”会议上发言提到的“我坚信‘欧洲大学’倡议是欧洲教育区的核心,它将真正改变欧洲高等教育的格局,并促进卓越和包容”。总体而言,“欧洲大学”倡议推动了高等教育机构合作模式的深刻变革,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育质量提升厚植沃土,充分了利用科技进步和教育现代化发展的红利,但是也存在对机构和国家的义务、权利与责任估计不足的风险。

(一)推动了高等教育合作模式的深刻变革

高等教育合作由来已久,人们意识到不同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互补可以更好的促进人才的培养。尤其是近年来,面对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对知识、创新和人才的需求,使得越来越多的政府和高等教育管理者把机构合作作为有效的解决之道。国内学者把高等教育的合作分为契约模式、经济模式、共享模式等10余个类型[11]。事实上,这些合作类型按照机构之间合作的密切程度可以归纳3个级别,如表2所示。第一个级别是愿景级合作,以互补性需求为共同的愿景,合作的方式主要是部分资源共享或以协议的方式提供多边教育服务。第二个级别是战略级合作,以学分、学位互认,部分课程的互选以及共同开发课程体系或成立分支机构为主要特征。第三个级别是生态级合作,即以高等教育生态系统的视角进行的深度合作,如以高等教育机构合并或共享校园的方式组成一个新的高等教育联合体。“欧洲大学”倡议的核心是建立生态级的高等教育合作,它的意义在于突破了其他生态级合作对于地域的束缚,提出了跨越时空校园的新尝试,是高等教育生态级合作模式的新尝试和新探索。参考欧盟对“欧洲大学”的定位,可以把这种新型合作模式命名为未来大学模式。

(表略)

以“欧洲大学”为代表的未来大学模式,可以梳理归纳出4个特点:第一,支持和鼓励共性合作模式上的个性化创新。基于倡议中描述的共性合作模式有助于落实高等教育机构共同愿景的实现,而个性化创新是指合作中的高等教育机构通过建立新的合作伙伴关系或通过循序渐进的改革来不断的探索和超越现有的双边和多边合作。例如,“欧洲大学”理想的构成是由5~8个高等教育机构建立的联盟关系,并且在发展阶段合作机构还被鼓励与业务领域中相关学术和非学术机构建立不同程度的伙伴关系,进而不断更新和优化合作框架。因此,未来大学合作模式是在相对稳定的合作架构基础上,兼具一定程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第二,未来大学模式的深化过程就是合作的高等教育机构之间深度融合的过程。提高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融合程度是高等教育机构合作顺利、高效运行的策略之一。未来大学模式深度融合的可行性是建立在使命、愿景和教育战略需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欧洲大学”在实践中,各成员机构在不同的层面上就这种一致性达成了共识,并且还把共同的教育战略与科研、教学和服务社会的使命联系起来。第三,未来大学模式遵循自下而上的方法制定联合方案。只有当参与合作的高等教育机构自下而上的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时,总方案才能体现出灵活性以及与共识性教育战略的联系。“欧洲大学”倡议提倡自下而上的方法,但是自下而上不等于“各自为战”,各成员机构的计划和日常合作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或系统)来管理和协调。例如,建立联合委员会,开发物理和虚拟的智库或行政资源数据库等。第四,聚焦高质量教学和高水平的科研活动。在未来大学模式下,高等教育机构合作的核心任务是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资源要向可以完成这些任务的改革和活动倾斜。未来大学模式下的教学和科研活动突出流动性、社会包容性和基于挑战的方法。以“欧洲大学”为例,各成员机构被鼓励与教育领域的利益相关者建立联系,促进学生、教师和员工的社会参与,进而提高这些群体的能力和素养。以4个特征为基础,未来大学合作模式的突出优势可以概括为:通过价值共识开展平等对话,凝聚资源,形成利益共同体;强调目标导向和自下而上的管理方法,重视教育质量和科研创新;借助共建跨越时空的虚拟校园等创新举措,促进了不同文化、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机构的国际化进程,为高等教育机构提供了一个共同应对全球化挑战的协同合作新模式。

(二)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育质量提升厚植沃土

创新和教育质量是贯穿“欧洲大学”倡议的两个核心词汇。高等教育既是知识创新的发动机、加速器,也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如何才能催发高等教育对知识创新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贡献?一方面,创新需要大量资源的投入,这无疑是制约单一高等教育机构创新规模和质量上的瓶颈。例如,如果缺少空间实验室或先进的设备器材,培养高水平的航空航天人才就会阻力重重。因此,无论是公立大学还是私立大学,有限的资源只能在有限的条件下满足对知识创新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另一方面,“杂交”是创新的催化剂,这种“杂交”需要跨学科、跨机构、跨地域甚至跨语言、跨文化、跨国家的环境[20],单一的高等教育机构只能在有限的条件下满足创新对“杂交”需求。而这两方面却成为“欧洲大学”倡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欧洲大学”倡议为高等教育的知识创新和创新型人才培养难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教育质量是确保“欧洲大学”倡议能够顺利和可持续实施的关键。它事实上界定了包括“欧洲大学”倡议在内的欧盟教育区政策体系所有项目“成本-收益”的最低标准。为了顺利的实施“欧洲大学”倡议,欧盟委员会出台了文凭互认(Promoting AutomaticMutual Recognition Of Qualifications And Learning Periods Abroad)、多语言教学(Comprehensive Approach ToThe Teaching And Learning Of Languages)、数字教育行动计划(Digital Education Action Plan)和终身学习核心素养建议框架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为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打通了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质量标准差异的壁垒。其中核心素质框架是涵盖高等教育在内的核心胜任力标准,它在形式上构成了对高等教育机构教育质量的最低要求。“欧洲大学”倡议以核心素质框架为基础,对参与其中的高等教育机构提出了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并为其提供了制度、评估和财力的支持,从而使得高等教育机构对教育质量有了明确的判别标准和发力的方向。

(三)充分利用科技进步和教育现代化发展的红利

建立联合的校园并不是由“欧洲大学”倡议首先提出的,很多高等教育机构合作过程中都将建立联合校园作为一项具体的联盟举措。这种联合的校园有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物理上的联合校园(例如,克莱蒙特学院联盟共建的校园),另一种是以各高等教育机构现有的电子资源为基础互联互通而集成的网上平台。在高等教育机构合作的过程,这两种联合校园由于空间或技术标准的制约中无法实现完全的资源共享。“欧洲大学”倡议提出的建立跨越时空的新型校园为解决这种困境提供了新思路。区别于传统的将多媒体、互联网、5G和智能终端等科技手段视为促进教育发展的工具,“欧洲大学”倡议在其基础上提出了建立跨越时空新校园的理念。这种理念弱化了科技进步对于教育发展的工具属性,在更高的层面上创新了高等教育机构合作载体的组织管理形式——未来大学模式的校园。“欧洲大学”倡议对于建立跨越时空新型校园6个标准的描述没有提及任何一项现代化的教育技术,但是每一个标准的实现却都与现代教育技术的综合运用密切相关。例如,以5G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技术使得视频传输突破带宽和速度的限制;以云计算和云存储为代表的广域互联技术也使得数据和教育信息突破机构、区域、行业和国家的物理界限;以虚拟现实为代表的仿真技术为数据实验室提供了可能性等。借助这些技术才能实现和达到无缝共享、机构流动、联合课程、外部参等“欧洲大学”新型校园的标准。除了体现对教育技术的准确把握和教育管理理念的革新外,新型校园的提出还以科技进步和教育现代化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为前提。因此,“欧洲大学”倡议敏锐的捕捉到了教育和科技碰撞的关键机遇,充分了利用了科技进步和教育现代化发展的红利。

(四)对机构和国家的义务、权利和责任估计不足

“欧洲大学”倡议为高等教育机构的深度合作和未来大学模式勾勒出理想的蓝图。但事实上,倡议也存在一定程度低效或失效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体现为对高等教育机构和国家的义务、权利和责任的估计不足。尽管欧洲教育区和“欧洲大学”倡议在欧盟各成员国首脑会议上达成了共识,但任何一个“欧洲大学”各成员机构并不是处于绝对平等的地位和水平,对那些由跨国高等教育机构组成的“欧洲大学”更是如此。优势互补是原则,但难以避免在一所“欧洲大学”内部,有些高等教育机构付出的努力和分享的资源更多、更优质。相对地,其他一些高等教育机构虽也有所付出,但与付出相比受益更多一些。“欧洲大学”倡议以项目管理方式对合作的高等教育机构进行资金支持,但显然它并不是一种评价独立高等教育机构的权威标准。高等教育机构,尤其是私立大学其资金来源与社会上权威的评价结果密切相关。如果由于共建“欧洲大学”的过程中付出过多的资源,影响到其权威评价结果和经济利益,势必引起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波动,从而导致共同的教育愿景和目标难以达成。要避免这种机构合作过程中的新保守主义[21],一方面取决于“欧洲大学”倡议实施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在更大的范围和更长的时间里被高等教育领域完全认可和接受;另一方面取决于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出台配套政策,使用政策工具来调整和缓冲这些合作中的不公平现象,共同推进“欧洲大学”倡议的完善和改进。

三、启示和建议

近年来,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和推进,我国和沿线国家、地区在高等教育合作模式和教育区域化、国际化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例如,2015年,由西安交通大学发起,来自31个国家和地区的128所大学组成的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2015年,以《敦煌共识》为基础由8国47所高校组成的“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2017年,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巴基斯坦教育委员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巴经济走廊大学联盟;2018年,由7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高校在厦门大学成立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等[22]。在这些高等教育机构合作的过程中呈现出面对地缘差异与文化冲突准备不足;机构之间良性互动效率不高;国家顶层制度设计与系统布局滞后;持续创新与发展后继乏力等诸多问题和挑战[23]。因此,适时的借鉴和反思“欧洲大学”倡议设计和实施中的优势,对“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合作模式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具有重要启示和意义。

(一)积极培育生态级未来大学合作模式项目

“一带一路”倡议是一个世界级的战略,横跨多个大洲,不同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文化习俗存在明显差异。在高等教育合作的过程中,为了缓解和消除这种差异,促进合作机构间的均衡发展,国家、地方和合作组织管理机构层面都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措施以促进高等教育学生、教师和资源的流动。然而,这些政策和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却遭遇诸多阻力。以高校教师流动政策为例,教师的待遇、福利和社会地位都与所在高校密切相关,这决定了大部分高校教师的主动性流动必然是从合作组织内部的薄弱学校向优质学校的单向流动。包括教师在内的诸多高等教育资源单向流动会导致合作组织内部相对薄弱的高校更加薄弱,从而加剧了合作学校之间差距,形成恶性循环。“欧洲大学”倡议提出的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模式为解决这个难题提供了新颖的视角。高校教师流动的主要目的是以优质的教师资源促进薄弱高校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升,并在流动的过程中推动学术交叉与合作创新。面对欧洲不同地域和文化差异,优质和薄弱高校采用生态级未来大学合作模式建立关系,共同构建跨越时空的校园,将物理空间层面教师的流动提升为网络虚拟层面教师的流动,优质教师的归属、职位和利益并未改变,薄弱学校的学生却在虚拟校园中享受到了相对优质的教学资源。同时,在合作框架、机制和平台内,学术交叉和合作创新的目的也可以有效达成。因此,“欧洲大学”倡议提出的高校合作模式突破物理空间层面传统流动方式教师利益失衡的掣肘,在不触动高等教育生态系统中各要素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充分的发挥各自的优势,促进合作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均衡发展。建议“一带一路”合作国家和地区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借鉴“欧洲大学”倡议的优势,策划并培育生态级未来大学合作模式项目,在薄弱高校和优质高校之间,同一区域高校之间,同一行业类型高校之间,同一水平高校之间等进行项目试点,探索出适合“一带一路”合作国家和地区国情、地情的高等教育合作新模式,增进合作国家彼此的文化理解,为其他领域深入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也为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提供平台框架。

(二)在合作框架内构建和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体系

要在相互依存日益加深的世界中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应将教育和知识视为全球共同利益,加强高等教育机构的国际化水平和多方合作。标准化是国际化和跨区域高等教育机构合作的前提和基础,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体系是整个标准化过程中的核心和关键。“欧洲大学”倡议和欧洲教育区整个政策体系中,教育质量管理体系贯穿始终,尤其在质量管理机构、质量标准和评估工具等方面更是发展的较为成熟。并以此为铺垫,拓展出学分学历互认、课程互融互通、教法改革和多语言教育等诸多竞合优势。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体系是以系统论的观点来看待和研究高等教育质量相关问题。近年来,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备受关注,2018年教育部发布了我国高等教育领域首个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9年9月教育部再次发布《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强调将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管理等落实到高等教育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只是整个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部分,亟需进一步对整个体系进行规划和完善。借鉴“欧洲大学”倡议的经验,“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教育管理机构应该加强合作,在全体或合作框架内统一构建和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教育质量管理体制、机制[24];制定、改进和细化不同层次的教育质量标准;推广学分和学历的互认;分类、分层、分阶段的实现高等教育课程标准的统一;开发教学、教师、课程和机构等高等教育要素的评价工具;开展教育质量过程评估和监测;大力发展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完善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体系可以促进“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机构间生态级未来大学合作模式项目的顺利实施,也为包括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标准、工具与保障。

(三)大力发展数字教育和高等教育信息化

“欧洲大学”倡议提出建立跨越时空的新型大学校园,是以包括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等现代科技进步和教育技术现代化发展为基础。因此,借鉴“欧洲大学”的合作模式,“一带一路”合作国家和地区亟需大力发展数字教育,提升高等教育信息化程度,将教育信息化作为教育系统性变革的内生变量,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发展,推动教育理念更新、模式变革、体系重构。就我国而言,党和国家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强调发展智能教育,主动应对新技术浪潮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并且在《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提出加快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建设智能化校园,利用现代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具体要求。对于参与合作的高等教育机构而言,要整合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开发面对各种移动终端(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的课程平台,实现课程数字化;运用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建立仿真实验室、虚拟实验室和模拟训练平台,降低教育成本、优化教育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智能移动终端和物联网技术为基础,改进和研发新的教学方法等。教育信息化程度是制约高等教育机构进行生态级未来大学模式合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实现高等教育机构合作模式创新和改革的关键。

(四)开展风险评估以预测和应对合作风险

合作的前提是共识,然而共识通常是宏观、轮廓和方向性的概念。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起始于共识的达成,但在合作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具体分歧。这种状况普遍存在,“一带一路”倡议下高等教育机构合作项目以及“欧洲大学”倡议支持的项目也涵盖其中。有很多高等教育机构合作之初“轰轰烈烈”,然而在合作具体项目推进过程中却困难重重,由于合作高校实力不均、领导观念差异、系统动力不足等因素,导致合作高校内部贡献、主体参与热度以及成员责任分担不均衡,往往是牵头高校热情高,甚至是牵头高校一家出力,其他合作成员积极性不高,合作优势并未完全发挥效果[25]。如果在合作共识达成之前,预先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分歧进行分析和预判,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缓解和避免这种困境的出现。风险评估是一种对未来进行预判的技术,其中“风险”的含义早已超出“遇到危险”的狭义界定,英国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将风险界定为“某一行为或事件对组织实现其目标具有的不利的或有益的威胁或可能性”[26]。风险评估技术以其嵌入性、可移植性、预测性等特点近年来逐渐被引入到高等教育各个领域。在高等教育机构合作之初实施有效的风险评估,在确保高等教育机构的资产安全,降低法律风险,提高合作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建议“一带一路”倡议下,各高等教育机构开展合作之前,对权利、义务和责任引发的合作风险进行科学的识别,形成合作风险清单;综合运用时间序列法、情景分析法等模拟方法对合作风险清单中的风险逐一分析,形成合作风险图谱和风险应对策略;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合作成员、范围、共识、模式和方案等进行调整,从而为高等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奠定一个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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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高教研究》2020年第6期 发表时间: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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