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曼、刘博:摒弃地方主义凝聚抗疫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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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的社会治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医疗保障制度等提出了严峻挑战。在这一背景下,个别地区的地方主义有所抬头。全局观念缺位、法治思维缺场、应急能力缺失是地方主义滋生的内在根源。基于此,应当以治理创新为突破口,转变治理观念、创新治理方法、优化治理资源供给,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地方主义带来的负面影响,凝聚全社会协同抗疫的合力。

在当前举国抗击疫情的现实场域中,部分地区的地方主义有所抬头。地方主义抬头不仅会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局,也会影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总体目标的实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疫情防控不只是医药卫生问题,而是全方位的工作,各项工作都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因此,有必要明确地方主义带来的现实影响,考察地方主义滋生的内在根源,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个别地区的地方主义的现实影响渗透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过程之中,并集中表现为破坏整体协同格局、损伤社会抗疫共识、影响抗疫工作有序推进等方面

地方主义尽管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程度各异的体现,在一定范围内、一定领域中具有复合化的影响,但落脚于应对重大疫情的现实场域,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依然面临严峻考验的情况下,其负向功能更显突出,即在多个维度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推进,制约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效性。具体而言,地方主义的现实影响渗透于当前疫情防控的工作过程之中,并集中表现为破坏整体协同格局、损伤社会抗疫共识等方面。

地方主义破坏整体协同格局。疫情防控是一场总体战,需要以高效合理的协同格局为依托,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局面。在当前应对重大疫情的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显著体现在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能够以科学的部署以及有力的手段织密疫情“防护网”、筑牢风险“安全阀”。制度层面的鲜明特质构筑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框架,从根本上确立了当前全国上下合力应对疫情的协同格局。只有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持续强化功能互补以及机制联动,加强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协调整合,才能形成有力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体系。落脚于实践环节,地方主义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这一格局的构建。具体而言,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国家利益最生动的体现,是现阶段我国工作的重心所在,而这一中心任务的实现不仅依赖于顶层设计,更要落地实施,体现成效。在疫情防控任务逐步下沉的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仅着眼于本地区的工作需要,忽视了疫情防控的整体性以及协同性,依赖简单粗暴的政策手段遏制疫情的蔓延,甚至出台了一些与国家整体利益相抵牾的政策措施。毋庸置疑,疫情得到有效防控的支点是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动员,遏制疫情蔓延依赖于各地区、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实效性的实现。但着眼于整体视角,忽视公共利益的地方政府行为并不能真正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贡献,反而容易使其在片面思维的支配下盲目行动,进而干扰总体工作的推进。在现实场景中,围绕紧缺物资调配、复工人员返岗等多项问题,地方主义的种种表现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相关战略部署的落地与实施,破坏了联防联控的协同格局,制约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推进。

地方主义损伤社会抗疫共识。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是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身体健康的斗争。因此,疫情防控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需要在最大程度上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从而凝聚强大合力。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才能更好克服困难,只有广泛动员民众才能汇聚强大力量。回顾我国在不同时期应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挑战的成功经验,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的精神风貌始终是贯穿其中的鲜明特质。在当前应对重大疫情的背景下,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群防群控工作体系,尤为重要。这不仅是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所决定的,更是对诸多现实问题的应然回应。换言之,社会抗疫共识的有效凝聚影响着群防群控部署的落地程度。在更为具体的视角下形成齐心协力应对疫情的共识性认识,是凝聚社会抗疫共识的具体指向。而社会抗疫共识的整合与凝聚,不仅依赖于社会宏观环境的价值引领、舆论引导,同时也为微观环境的生动现实情境所影响。回归于疫情防控的现实场域,以各类“硬核”封锁手段为代表的抗疫举措,在不同地区取得了相当程度的成效,但“一刀切”式的简单化处理方式也内涵着地方主义的底色。不可否认,地方主义影响下的相关措施并非与疫情防控总体目标完全背离,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所在地区的部分疫情防控压力。但不容忽视的是其引发的负向效应,即会加剧社会公众的分歧与误解,放大本地区与其他地区、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对立关系,影响社会抗疫共识的凝聚。

在应对重大疫情的现实背景下,全局观念缺位、法治思维缺场、治理能力缺失是地方主义滋生的内在根源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地方主义得到了有力控制,并逐步为积极理性的政治行为模式所代替,协调联动的整体格局成为主基调,为发挥当代中国制度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但在应对重大疫情的现实背景下,囿于多重因素的影响,部分地区的政府行为又呈现出地方主义倾向,在不同方面造成负面影响,破坏了疫情防控大局。究其根本,全局观念缺位、法治思维缺场、治理能力缺失,是地方主义滋生的内在根源。

首先,全局观念缺位。地方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的互动关系是政治实践的核心议题,在理性框架之下,两者之间存在着深度的耦合性,地方利益应当为国家整体利益所统领。毋庸置疑,国家整体利益的达成是对地方利益作出整合与协调的结果,在相当程度上依托于地方政府的支撑及维护。同时,对于地方利益的认识也应当置于国家整体利益的语境之中,地方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之间不存在现实意义上的割裂。换言之,抛却对国家整体利益的考量,地方利益的实现是缺失现实依托、浮于表面的,并不能够在实质层面上真正达成。这一逻辑的基点在于,地方政府应当具备准确把握国家整体利益的能力,进而以全局观念、整体意识观照自身行政实践,于地方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的契合点、公约数精准发力,并根据现实状况的变化调适施政策略、优化举措选择,以助力宏观层面的目标达成。落脚于当前应对重大疫情的现实背景,国家整体利益突出表现为完善“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整体布局防控举措、系统优化工作体系,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推进。相对应地,在疫情传播速度快、涉及范围广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更应明确自身在防控格局中的定位,综合考虑本地区防控任务及其对重点地区、全国防控工作的影响。但囿于全局观缺位,部分地方政府缺乏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局性认识,未能正确处理地方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忽视疫情防控的总体性与协同性,仅满足于地方防控任务的完成,使得地方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倒置。全局观念缺位的影响使得逻辑错配无法被及时纠正,地方政府在缺乏有效应对手段的同时,转而诉诸“一关了之”“一停了之”“一封了之”“哪里来的哪里去”等短视行为,干扰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协调联动部署。

其次,法治思维缺场。在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的背景下,依法防控的重要性越发凸显,推动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也成为当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题中应有之义。自疫情发生以来,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聚焦于法律修订、条例完善等多个方面,法治力量的作用发挥为疫情防控的持续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高效完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新问题、化解新矛盾,正逐步成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广泛共识。但不能忽视的是,部分地区仍然存在法治思维缺场的问题,乃至于出现法律原则让位于地方利益考量的不良局面。这不仅破坏了依法防控的合理秩序,也为地方主义提供了生长温床。具体而言,在一味追求地区内防控效果最大化的导向驱动下,出现了挖断公路、截留物资、损毁设施等背离法治理念的行为。这类行为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地方政府短期目的的达成提供帮助,但用简单粗放的地方举措代替法治手段的做法存在显著弊端。法治构筑了依法行政的底层逻辑,是优化治理效能的有效路径,也是约束与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准绳。法治精神的偏废不仅不利于地方长远利益的实现,也会在潜移默化中致使地方主义持续滋生,进而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格局。

最后,应急能力缺失。强大的应急能力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依托,也是相关战略部署有效落地的条件。疫情防控工作实效的生成与一定的应急能力相匹配,只有具备契合于不同条件、适应于多元情境的应对能力以及处置手段,才能推动既定目标的高效率达致。疫情发生的突发性、疾病认识的曲折性等多重因素叠加,不仅凸显了防控工作的困难程度以及复杂属性,也要求各地区、各领域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为整体工作的推进提供有力支撑。应急能力适配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系统功能的发挥。可以说,应急能力缺失是地方主义生成的内在根源之一。具体而言,科学有效的疫情防控要求地方政府在着眼于宏观层面的整体工作进展的基础上谋划本地区的应对策略,但由于应急能力未能达到有效处置风险、科学化解危机的水平,促使部分地方政府的防控举措更多聚焦于“不出事”的行为逻辑,即将应对所在地区面临的防控压力作为首要目标,从而致使地方主义持续固化、加深。事实上,深度依赖自上而下的、控制与命令的传统型应急管理工具并不能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现实要求,反而容易催生绩效压力下的不合理地方政府行为。同时,高度关注事后被动处置而轻视事前主动预警的流程,不仅会削弱地方政府的应急管理效能,也会激发以满足短期需求为目标的盲目性举措与行为。总之,囿于多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应急能力缺失已经成为当前地方主义滋生与发展的重要诱因。

当前,疫情蔓延扩散的态势得到了有力控制,但地方主义产生的负面影响仍不容忽视

在党和国家的坚强领导下,全体人民众志成城、万众一心,相关战略部署陆续落地实施,各项应对举措相继取得成效,疫情蔓延扩散的趋势得到了有力控制,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不容忽视的是,地方主义的存在已经成为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实效性的关键因素。因此,应当以治理创新为发力点和突破口,推动治理观念更新、强化治理手段拓展、优化治理资源供给,凝聚全社会协同抗疫的合力。

首先,更新治理观念。只有以全国视野考量疫情防控工作,在大局中精准定位、精细谋划,推动治理观念更新,才能有效遏制地方主义滋生与蔓延,真正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在应对重大疫情的背景下,推动治理理念更新既是矫正地方主义的重要支点,也是提升疫情防控工作实效性的关键环节。为此,应围绕主客观两个维度持续发力,兼顾主体自觉提升以及外部力量强化,以复合化手段推动治理观念更新。具体而言,一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担当,在科学谋划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考虑对重点地区以及全国大局所可能形成的影响,明确自身定位与职责,做到既守土尽责又协调联动。一方面,应注重强化责任意识。要引导各地区把地方疫情防控工作置于全国大局之中,更好解决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尖锐矛盾。同时,自觉服从统一指挥,积极落实相关战略部署,把为全国抗疫工作提供助力作为决策、施策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应注重发挥担当精神。要引导各地区、各领域积极配合联防联控工作部署,切实担负起使命职责,着力回应疫情形势变化所提出的新挑战、新诉求,自觉把地方政府决策统一到疫情防控总体布局上。二要做好各层次的督导检查。更新治理观念、增强大局意识,既是矫正地方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方向。因此,应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大局意识淡薄、全局观念缺位等问题作出时效性回应,更好发挥督导与检查的作用,强化矫正地方主义的外部助力。具体而言,就是要着眼于不同阶段、不同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方向,聚焦地方主义集中的重点领域,增强督导检查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对不担当、不作为、短视性决策、“一刀切”式的行为及时问责与处置,生成钳制地方主义滋长的外部制约。

其次,创新治理方法。法治是约束与规制多元化社会主体行为的基本手段,矫正地方主义的关键就是运用法治力量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在维护合理地方性举措的同时,保障国家整体利益的充分实现。为此,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相关法律体系,推动地方政府治理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具体而言,一方面,要更好发挥现有法律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共同组成了当前疫情防控的法律制度体系,为推进政府治理的法治化转型奠定了基础。而遏制地方主义的滋生与蔓延,应推动形成尊重法治原则、崇尚法治精神的观念,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度,把地方政府行为纳入到法治框架中。另一方面,要着眼于法治实践的现实需要以及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以更为全面、综合的法律体系为地方政府的治理行为提供遵循、强化约束。二要强化法律有效执行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增强消解与制约地方主义的外部力量,更好规制地方政府的行为。对只着眼于地方利益而侵害国家整体利益的不当做法、不合理决策进行及时纠偏。具体而言,一方面,要严明执法、公正执法,以强有力的法律执行强化法律权威,对防控工作实践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快速响应,增强地方政府依法决策、审慎施策的自觉意识。另一方面,要强化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监督。要发挥社会力量在执法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重视舆论监督的功能发挥,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的地方政府行为予以重点关注,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运用法治力量、法治手段消除地方主义。

最后,优化治理资源供给。地方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的协调不仅受地方政府的主观因素影响,同样也受治理水平的制约。高效运转的地方治理是有效统筹地方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的必要条件以及内在要求。封路筑墙、截留物资、无差别劝返等地方主义举措的背后,潜藏着的是应急能力及治理能力不足。换言之,破除与矫正地方主义,既要关注理念层面的变革以及策略手段的更新,发力于大局意识、全局观念的强化以及治理手段的拓展,也要把治理水平提升纳入议程。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性决定了只有把各个领域、不同环节、多元渠道有机整合,才能取得显著工作实效。而在这一视野下,治理资源的有效供给就成为矫正地方主义倾向的关键所在。为此,应聚焦于新兴技术赋能以及多元主体参与,充分发挥新兴技术在应急管理上的显著优势,有效激发多元主体在群防群控中的突出作用,筑牢矫正地方主义的治理效能基础。一要强化新兴技术赋能,激活蕴藉于新技术业态之中的巨大潜能,持续优化治理资源供给。具体而言,应不断完善技术支撑治理效能的机制安排,更好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发挥其在保障调度、信息处理、动态监测、趋势预测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地方政府应急管理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减少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盲目性举措。举例而言,在疫情防控工作实践中,“健康码”、疫情防控预警平台等为地方政府深化联防联控提供了重要助力。二要强化多元主体参与,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扩大治理主体范围。应基于不同主体的特点及优势丰富疫情应对手段,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疫情应对模式,强化群防群控工作格局的力量保障,提升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能力,以生态化思维优化治理资源供给,形成统筹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助力全国抗疫大局的良好态势。

【注:本文系天津市高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联盟成果】

参考文献

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 研究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民日报》,2020年2月4日。

②《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民日报》,2020年2月6日。

③《疫情防控要坚持全国一盘棋》,《人民日报》,2020年2月5日。

④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来源:人民论坛网,http://www.rmlt.com.cn/2020/0326/574151.shtml 发表时间: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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