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知:为兼顾效率与公平,消费券到底该怎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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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目前有多个省份、数十个地级市发放了市级消费券。发放消费券似乎成了提振消费的灵丹妙药。目前,一些报道都非常热衷于计算消费券的发放到底拉动了多少消费。

但是,消费券对消费的拉动作用,不可以简单、机械的计算。例如100元消费能用5元,不代表5元拉动了20倍的消费。10元消费能用5元,也不代表5元拉动了2倍的消费。消费券的拉动作用,是需要考察居民在原计划之外增加了多少消费。如果是居民原本就计划的支出,满减消费券或者无门槛消费券事实上起到的作用是减少了居民支出,节约出来的金额一部分可能会转化为消费,但也可能转化为储蓄。

此外,消费券不等于促销券。一些地区把商家发放的促销券也笼统地说成是消费券,人为扩大了计算消费券的发放力度和发放范围。促销券是商户的打折行为,与政府发放的消费券无论从目的还是资金来源上都有本质的差异。

虽然目前各大平台和商户参与发放消费券的热度比较高,很多居民看到国外“直升机撒钱”的报道也都非常渴望政府能够发放消费券,但事实上消费券要发得“叫好又叫座”并不容易。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很多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十分紧张,如何把财政资金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最大的作用,政府更是需要“精打细算”,把钱用在刀刃上,避免出现花了钱但没办成事,还无人叫好的情况。

首先,要明确政府发放消费券的目的是什么?一般而言,政府发放消费券,一是为了提振消费,二是改善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二个目的,不是仅在于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加的收入一部分是有可能被转化为储蓄的。发放消费券的目的是让低收入人群把这部分资金拿去增加消费、改善生活。笔者认为,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应该以第二种目的为主。美国和欧洲的“直升机撒钱”政策也是一样,这些政策的初衷并不是提振消费,而是为了防止居民生活陷入困顿(一部分欧美低收入人群是手停即嘴停,一旦不工作就无法保障基本生活),同时也防止居民个人信用破产传导到金融市场,引起金融危机,再次打击经济,形成恶性循环。如果完全寄希望于依靠政府财政资金来发放消费券提振经济,可以说是杯水车薪。

第二,消费券究竟要发给谁?根据经济学理论中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原则,即一块钱给越穷的人,带来的额外消费越多,消费券发给低收入人群对拉动消费的效果更好。但也不能只把消费券发放给低收入人群,财政支出不仅要考虑效率,还要考虑公平,普通居民也要能享受政府的福利。

第三,如果想提振消费,消费券要针对什么商品来发放?目前,很多地方的消费券大到可以买家电,小到可以买面包咖啡。是不是无论什么品类的消费券对于提振消费的效果都一样呢?其实不然。

居民消费的最终商品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生活必需品,比如主食、蔬菜、肉蛋等支出,第二类是生活耐用品,比如家电、企业,第三类是劳务性消费,比如旅游、外出就餐。

生活必需品的短期收入弹性是很小的,即收入增长一个百分点,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增加的比例远不到一个百分点。这是由于人们对于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是有限的,而且生活习惯在短期内不会发展变化。相反,生活耐用品和劳务性消费的短期收入弹性比较大。

例如汽车的消费,一个家庭买一辆车就足够了,但是什么时候买汽车却是比较灵活的。如果汽车有一个较大幅度的促销或者家庭收入突然有额外的增加,那么家庭就可能做出购买的决策。因此,想要通过发放消费券来拉动消费,最好是通过对家电、汽车等耐用商品、对旅游、外出就餐等劳务性服务发放消费券,而不是发放商超消费券。

第四,消费券要怎么发才能“叫好又叫座”?就资源配置的效率来看,把合适的消费券发到合适的人群才能达到最有效的配置。因此,消费券的发放也应该有分级分类的原则,具体的原则如下:

1.针对低收入人群的消费券应该以电子商超券为主,目的在于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对于低收入人群,或者很多中小民营企业的员工,他们在停工停产期只拿到基本上生活保障甚至停发工资、失业,收入下滑的时候,刚性支出例如房贷、房租则没有发生变化,这可能导致他们的必需品消费都出现一定的困难。因此,对于低收入人群,需要发放较大额度的商超消费券(例如1000元)。给他们发放商超消费券的目的,不是为了提振消费,而是为了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同时,采用电子消费券的形式,比现金形式又略好,因为可以避免这部分居民把政府发放的资金变成储蓄,可以强制性地将这部分资金注入到消费市场上,进行运转,也可以部分起到稳定消费的作用(注意:是稳定,而不是提振)。

2.对低收入人群的消费券发放还可以同用工补贴结合起来,降低中小企业用工负担,一箭双雕。目前很多发达国家帮助中小企业支付工资、发放用工补贴,我国并没有出台类似的政策。地方政府如果发放消费券,可以尝试把消费券和用工补贴结合起来,既提高了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保障消费不发生大幅度下滑,还可以减轻中小企业用工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有一箭双雕的效果。例如,可以通过税务系统对1-3月份企业报税中的工资收入进行筛选,首先筛选出员工平均工资最低的20%的企业,然后在这些企业中再筛选出1-3月工资降幅最大的20%的企业,定向为这些企业的员工提供用工补贴,以商超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

3.对于普通居民,消费券的发放则应该以耐用品和劳务性消费为主,财政补贴和商户打折促销结合,旨在提振消费。对于收入没有出现大幅下滑的居民,发放消费券可能导致居民将其转化为储蓄,无法达到政府提振消费的目标。因此,对于普通居民,政府消费券应该更多和商户打折促销结合在一起,发放在耐用品和劳务性消费上,这样才能做到政府财政资金较少投入但撬动较多消费的目的。例如政府和商户对汽车消费共同给出5000元以上的优惠幅度,相信可以较大的刺激居民购买汽车的热情。日前,上海市政府和商户推出了“五五购物节”,将各类商品进行了分类,文旅、餐饮、汽车、家装等的优惠活动都是联合电商平台投放打折券和大额优惠券的形式,精准施策。

4.消费券的发放还可以与扶贫助贫商品、创新创业商品等结合起来,引导供给侧公平、高质量升级发展。

最后,必须指出的是,就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冲击来看,提振消费的根本并不是发放消费券,消费券只能锦上添花。打折力度再大,带货网红再厉害,居民手中没有钱,消费是无法稳定增长的。因此,提振消费最重要的还是保住市场主体,只有企业保住了,工作才能保住,居民才能有稳定的收入,消费才有可能重振。

来源:第一智库,http://www.1think.com.cn/ViewArticle/html/Article_4FFA4A807C07BCF4B4EF9BFBD2A90C8B_48857.html 发表时间: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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