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思路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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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结合省委部署开展的“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就“省长联谊交友对象、联系服务专家座谈会”上专家提出的“加快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意见进行跟进研究。课题组在召开省直部门座谈会和深入福州、厦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国内外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发展动态,对我省福州、厦门等城市对标对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立足优势领域,明确追赶方向,打造具有国际特色的海洋中心城市提出对策建议。

一、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由来与内涵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海洋局2017年5月发布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推进深圳、上海等城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这是我国首次提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概念。

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概念源自2012年挪威海事展、奥斯陆海运和梅农经济学等几家机构联合发布的《全球领先的海事之都》研究报告,其英文名“The Leading Maritime Capitals of The World”,报告对世界范围内的知名海洋城市进行排名,迄今为止共发布四期,国际影响力日益扩大。我国学者将这一排名译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并积极推动写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成为引导我国重点城市参与国际海事竞争合作的新方向。

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作为综合概念,兼具海洋城市和中心城市的功能与特性,一方面以海洋发展为核心功能,另一方面以海洋经济为特色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从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上看,主要涉及主、客观两个方面,客观因素包括航运中心、海洋金融与法律、海洋科技、港口与物流、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等5大类、24个指标,均为权威国际海事报告中可获得的统计数据;主观评价则向全球250多个行业专家,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展开。四期报告的指标略有调整,但总体反映了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主要内涵,是国际机构对“世界十大港口”“全球航运中心”等单一评价向海洋综合评价的延续和发展,实质上是对海洋城市的一整套较为专业、综合的评价体系,在世界海事界具有首创性和唯一性,对海洋城市的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2019年报告中,新加坡位列第1,德国汉堡、荷兰鹿特丹、中国香港、英国伦敦、中国上海、挪威奥斯陆、日本东京、阿联酋迪拜、韩国釜山分列第2至第10名;其中新加坡已连续4次蝉联首位,香港、上海则均进入前10位。此外,在客观评价前50位城市名单中,我国共有香港、上海、北京、广州、大连、宁波、天津7个城市入选。

下一阶段,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竞争中,一靠城市本身的地缘条件、实力地位和发展潜力,二靠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政策支持。预计未来我国将有更多海洋城市进入“中心城市”,排序也将逐渐前移。根据2019年的报告预测,到2024年上海有望在综合排名中上升到第二位。我国在海洋经济发展领域和海洋治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沿海七城市创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主要做法

总的来看,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建设构想已被沿海城市接受和认可。从2017年起,上海、深圳、天津、青岛、大连、宁波、舟山7个城市相继提出创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但除深圳提出相对明确的建设举措外,其他城市都处于“谋划”“探索”“争创”阶段。

(一)上海

《上海市海洋“十三五”规划》提出,“积极探索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得益于国家战略布局和政策支持,上海聚焦“国际航运中心”,把投融资、服务贸易、商务旅游等资源全面导入“国际航运中心”,取得显著发展成效。《上海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进一步提出,提升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能级,服务海洋强国战略;特别是提出依托临港新片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依托长兴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世界级海洋装备岛,加快推进落实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二)深圳

2018年,深圳率先发布《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并配套出台了《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实施方案(2018-2020)》。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支持深圳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按程序组建海洋大学和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探索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2020年深圳修订出台《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0-2025年)》,明确2020-2025年将持续推进和新增共计63个涉海重点项目,包括推动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按程序组建海洋大学和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建设智能海洋工程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建立国家深海生物基因库、规划建设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和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设立深圳港航发展基金、推动设立中国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推动设立海洋产业发展基金、争取试点启运港退税政策、推动组建中国海工集团、推动建设中船南方海洋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蛇口国际海洋城等,有效支撑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在健全体制机制方面,成立深圳市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发展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委员,审议全市重大涉海项目、规划和政策;提升经费保障力度,强化专项资金扶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大专项资金,研究设立深圳市促进海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天津、青岛、大连

天津、青岛、大连3个北方沿海城市也相继提出建设“海洋中心城市”。天津在《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落实区域战略统筹机制,推动陆海统筹发展,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大连在《加快建设海洋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成中国北方重要的海洋中心城市,到2035年建成东北亚海洋中心城市;市委市政府成立加快建设海洋中心城市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由大连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海洋中心城市重点领域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青岛积极向国家争取支持,推进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青岛市政协主席杨军委员提交了《关于支持青岛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提案》,建议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等国家部委支持青岛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并纳入《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青岛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四)宁波、舟山

浙江省在发布《2020年海洋强省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提出,将朝着“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目标发力,由宁波、舟山分别启动推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加快宁波舟山港向世界一流强港转型。

 

三、我省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政策建议

从国家层面的布局看,“十四五”时期,青岛有可能列入国家支持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城市,从而与上海、深圳形成沿海北、中、南的总体战略布局。创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是长期积累的过程,因此我省“十四五”规划提出“争创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是比较务实可行的。当前,应以“特色”打造为重点,对标对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评价体系和指标,以港口和航运中心建设为基础,以海洋科技创新为突破口,重点推进港航建设、海洋创新、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海洋文化培育四大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港口和航运中心建设

航运枢纽地位是海洋中心城市的竞争焦点。我省沿海有优良的港口和航运基础,下一步要以发展特色和发展效益作为突破口,推动港航服务从“运输港”向“服务港”转变。

一是提升航运服务能力。自由贸易与航运一体化是世界主要航运中心的共同特点之一。推进厦门东南航运中心与自贸区建设协同发展,支持福州和厦门两地借鉴国际国内航运中心与自贸区联动发展经验,加快航运开放与创新。加强航运要素集聚,积极发展航运金融、保险、租赁、口岸通关、航运代理、海运技术、航运人才培养与后勤补给、海事支持等服务。充分挖掘和发挥产业集群效应,结合我省石化、汽车、渔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大力推进特色航运产业。依托厦门国际邮轮母港建设,积极探索开展全球采购邮轮物资供应业务,推进建立邮轮补给采购、仓储系统,将厦门打造成为东南沿海邮轮物资配送基地。

二是加快推进港口的智慧化建设。加快港口生产作业全流程智慧化改造,加大大数据、机器人、人工智能等在港口中的应用推广,推动港口智慧化建设从“单点智能”到“全局智慧”转变。加快自动化泊位、无人码头建设,探索自动导引运输车(AGV)、自动轨道式龙门起重机(ARMG)等装卸设备在新建码头应用示范,进一步缩短与上海洋山港、青岛港等国内智慧港口间的发展差距。重点推进福州港干散货自动化建设,厦门港智慧集装箱港建设,并力争将厦门港列入国家交通运输部“智慧港口建设”试点单位。探索开展港航大数据研究和服务,推动省内有条件的港口集团加强与舟山港、洋山港、广州港、深圳港等国内重要港口在航运大数据的互联共享,探索港航大数据共享机制,打造港航大数据服务品牌。

三是加强全省港口群的协同发展。以省港口集团为基础,以实现一体化发展为目标,推动沿海各港口间的协同分工。发挥政府在港口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加强行政性引导,制定差异化的功能定位和空间配套政策,以港口专业分工做好经济腹地配套,最终形成跨行政区划、运营管理一体化的区域港口体系,实现全省范围内港口资源利用的最优化。

(二)强化海洋科技创新资源整合提升

长期以来,厦门是我国除青岛以外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海洋科技中心之一,要进一步整合创新资源,提升海洋科技创新综合能力,打造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

一是高效灵活地建好省级海洋创新实验室。目前,青岛正在推进国家海洋科学城,创建综合性的国家科学中心;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以广州、珠海和湛江三市共同建设各有侧重的省级海洋实验室。建议我省从省级层面,由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科技厅作为共同牵头部门,联合国家自然资源部,以厦门、福州为重点,加快省级海洋创新实验室建设工作。聚焦国家海洋重大战略需求和海洋科技发展趋势,立足厦大、集美、福师大、福建农林大、闽江学院、海洋三所、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优势,遴选海洋经济生物遗传育种、海洋碳汇、海岸带污染防控、特色海洋生物资源利用、海洋传感功能材料等部分海洋优势学科,建设以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海洋工程应用为示范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海洋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在体制机制上,采取相对灵活方式,参照广东省做法,实验室建设经费由省市两级共同出资,分阶段投入,由科研主体进行资源配置,允许前期经费主要用于团队组建和实验条件搭建,并给予5年左右平台培育期。

二是加强海洋教育科研机构建设。根据厦门建设“高素质的国际海洋科技之城”所提出的培育一所国际化综合性海洋大学的目标,加强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现有高等教育学校的涉海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间的学科和人员交流,探索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高层次教师、科院人员实行身份“双跨”,在不同的高校和科院机构之间流动。同时,根据师资、经费、学科培养等情况,由厦门市作为筹建主体,组建海洋大学筹建办公室,通过给钱、给人、给编制的方式,适时启动海洋大学筹建工作。鉴于现阶段教育部对大学的新增组建有着严格控制,近期可针对海洋高层次、研究型人才培养,借鉴西湖大学组建模式,按照“高起点、小而精、研究型”的办学理念,以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培养为起点,依托厦门海洋三所人才资源,组建学术研究型高校,培养海洋领域高层次人才。

三是提升海洋资源库的利用水平。厦门拥有国际最大的深海生物基因库和全国最大的海洋药源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议在做好生物资源保管基础上,同步做好资源库的开发和利用工作。通过为企业和科研院所提供海洋生物基因研究开发、海洋药物研发等,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为海洋生物资源的商业化利用提供支撑。以省政府和厦门市联合推动的方式,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等国家部委支持,将资源库作为海洋生物领域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做好推广,并做好资源库的完善和扩充。

(三)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开放包容是海洋中心城市的重要特征之一。我省可从产业发展、城市交流、海洋治理等几个方面着手,逐渐提升在海洋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一是创新引领海洋产业发展。将海洋产业作为我省重点支柱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展海上风电、海洋生物质能开发等海上资源开发;发展海上风电安装及运维平台、深远海渔业养殖平台、邮轮游艇制造、海下机器人等海洋高端装备;发展船舶电子、海洋观测和探测、海洋通信等海洋电子信息;开展海洋监测预警、海漂垃圾的联合综合治理、海洋环境的检测治理、海洋调查与测绘等海洋生态服务。充分利用远洋渔业的产业优势和特色,强化在远洋渔业交易和定价中的地位。依托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等,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远洋渔货装卸基地和海产品交易集散地。逐步开展相关产业数据的科学收集和挖掘,对远洋渔业的总体发展情况和重点海产品进行监测分析,并以此为基础,逐步探索发布大黄鱼、秋刀鱼、金枪鱼等重点海产品指数,掌握远洋渔业定价话语权。推进海洋产业集聚发展,在厦门、福州、泉州、漳州等沿海地区加快建设海洋产业集聚区。

二是提升国际海洋治理参与度一个城市海洋治理参与度体现了其在海洋领域的影响力和领导力。建议我省从服务国家经略海洋的长远目标,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海洋治理,主动面向全球海洋界发出“福建声音”。充分利用厦门APEC海洋中心、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东亚海岸带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网络(PNLG)等国际平台作用,探索建立“金砖+”海洋产业合作机制,争取更多涉海国际组织在闽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建立国际港口城市海事管理联盟,打造参与国际海洋治理合作平台。

三是拓展深化城市交流合作。2019年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评选的全球50强城市,普遍航运业发达、海洋产业优势鲜明、海洋旅游和文化独具特色,代表了海洋城市发展的先进水平。建议福州、厦门从50强城市中,选取若干城市建立伙伴关系,加强海洋城市建设交流,开展产业链招商,进行海洋人文领域合作,提升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国际化水平。深化与深圳、上海、青岛、大连、宁波、舟山等城市的交流,以竞争合作的方式,共同推进港口航运、海洋金融与法律、海洋科技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四)营造浓厚的海洋文化氛围

海洋文化品牌是城市“软实力”,全球著名海洋中心城市在海洋文化品牌上都具有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海洋文化是我省最重要、最具特色的文化之一,在海洋文化氛围营造上我省具有较强的潜力和竞争力。

一是大力推进海洋文化建设。充分挖掘船政文化、闽南特色海洋历史文化资源,做好马尾船政文化、长乐郑和下西洋文化、莆田妈祖文化、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厦门鼓浪屿文化、东山关帝信仰文化等海洋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加强海洋科普教育建设,以中国船政博物馆、厦门海洋三所鲸豚展馆、海洋科普馆、海洋科普研学基地等为基础,打造中国南方的海洋科普教育高地。加强闽海文化在国内外的宣传推介,扩大我省在海洋文化领域的国际国内影响力。

二是举办有影响力的海事展览和活动。从国际国内经验看,海洋赛事、活动的举办对海洋中心城市发展起着积极推动作用。新加坡、汉堡、奥斯陆等城市举办了多年的海事展,产生了广泛影响力和产业促进作用;深圳举办的世界海洋大会、上海举办的国际海事会展等都成为两地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议我省配套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福州围绕“海上福州”国际品牌打造,厦门围绕打造具有国际特色的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继续办好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厦门国际海洋周,力争在渔业、海洋科技创新交流、海洋旅游等方面形成固定持久的专业化、特色化的国际海事展和国际性海洋领域论坛会议。

三是组建海洋发展高端智库。通过灵活引进、多形式聘用的方式,定位于海洋领域关键技术、技术成果转化、国际交流与人才培养,建设具有较大国内国际影响力的海洋产业发展高端智库。针对福州、厦门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组建海洋中心城市专家顾问团,汇聚涉海高校相关教授学者、自然资源部涉海方面专家、国际海洋学科权威学者,为两地的建设方案、发展定位、规划政策等提供咨询对策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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