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杰: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理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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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北美、欧洲等西方国家经过20多年高能耗、高污染的工业化发展,到了20世纪70年代,诸多环境污染问题集中爆发。日本等东亚后发资本主义国家一样难逃厄运,日本资本主义初期的工业化带来了惨重的社会与环境代价,空气污染曾引起近1000万人口的健康问题,水污染也非常严重。在这样的背景下,在污染最先凸现的北美、欧洲和日本为代表的西方世界,人们开始反思工业文明,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于是生态环境问题成为跨学科研究的一个主题。

生态学视角与“公地悲剧”概念

生态环境问题最先引起了生态学家们的注意。1962年,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1907—1964)发表了《寂静的春天》(Silent Spring),揭示了杀虫剂等对环境的污染继而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并从污染生态学的角度阐明了人类同大气、海洋、河流、土壤、动植物之间的密切关系,指出了现代生态学面临的生态污染问题,也掀开了多学科对生态环境问题理论反思的历史。

1967年,小林恩·怀特(Lynn T. White, Jr.,1907—1987)在《科学》(Science)杂志上发表了《生态危机的历史根源》(The Historical Roots of Our Ecologic Crisis),从文化层面探讨了美国生态危机的社会历史根源。1968年,同样在《科学》杂志上,生态学家加勒特·哈丁(Garret Hardin,1915—2003)发表了著名的文章《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哈丁以牧羊为例阐述了“公地悲剧”现象——当每个牧人都从私利出发在公共草场放牧时,虽然牧民明知草场上羊的数量已经够多,但为了增加个人收益,仍然选择多养羊,其结果是造成草场退化,直至无法养羊,最终导致所有牧民破产。“公地悲剧”概念解释了英国“圈地运动”的“羊吃人”现象,至今对社会治理领域的讨论仍有重要的解释意义。对这两篇文章的回应主导了不同学科随后多年的讨论。

环境哲学视角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讨论

环境哲学(Environmental Philosophy)是研究“人类在生存发展过程中,人类个体与自然环境系统和社会环境(人类群体)系统,及社会环境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的伦理道德行为关系的科学”。20世纪70年代以来,哲学家们在生态环境问题的讨论中非常活跃。

1970年,奥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1887—1948)《沙乡年鉴》(A Sand County Almanac)的再版,让“大地伦理”(Land ethic)重归人们视野,吸引了哲学家们开始加入生态环境问题的讨论。1971年小约翰·柯布(John B. Cobb Jr.,1925—)出版了《是否太晚?》(Is It Too Late?)一书,从宗教传统、哲学视角系统地分析了生态危机,并预见性地警告了生态危机的严重性,发出了“现在起开始改变是否太晚”的呼声。该书被认为是第一本从环境哲学的角度讨论生态环境问题的哲学专著。1975年,霍姆斯·罗尔斯顿(Holmes Rolston III,1932—)在《伦理学》(Ethics)杂志上发表了《是否存在环境伦理?》(Is There Environmental Ethics?)一文,正式提出了“环境伦理”(Environmental ethics)的概念。1979年,尤金·哈格罗夫(Eugene C.Hargrove,1944—)创办了《环境伦理学》(Environmental Ethics)杂志,为环境哲学提供了发声阵地。该杂志发表的文章、提出的概念、引发的讨论几乎贯穿20世纪70年代以来环境哲学研究和环境保护实践的历史。环境哲学对生态环境研究贡献了通用的两项原则:生态整体主义伦理原则和生态自然主义伦理原则。

不同于西方哲学传统对自然世界的冷漠或质疑,环境哲学以“整体论”的自然观为认识论基础,意在从伦理和价值的角度探讨环境危机的根源及疗救之途。“生态整体主义伦理原则”最先由利奥波德提出,也称为“大地伦理生态整体主义认识观”,主要是指人在整个系统当中不是唯一的主体,而只是构成自然界的成员,与其他群体如动物等主体彼此作用,与自然同属一个整体。环境哲学强调“自然最了解它自己”,主张在与自然的相处中,应该接受自然的指导,坚持“遵循自然”的伦理——这就是“生态自然主义伦理原则”。生态自然主义在美国的影响最大,先后衍生了很多重要的概念。如打破了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范式,将自然作为主体纳入道德范畴的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Value of nature)理论,保罗·克鲁岑(Paul Jozef Crutzen,1933—)和尤金·斯托默(Eugene F. Stoermer,1934—2012)用来概括描述人类活动对气候及生态系统造成全球性影响的地质年代的“人类世/人类纪”(Anthropogene)概念,米歇尔·塞尔(Michel Serres,1930—)的要求减少人类活动对地球行为的干预,并试图建立人与非人类生命平等性的“自然契约”(Natural contract)概念等。

环境哲学也被视为生态文明的重要哲学支撑,它的种种努力更像是针对工业文明的一场文化战争。

环境社会学:解释环境问题的社会原因

比起环境哲学侧重认识论方面的讨论,环境社会学(Environmental Sociology)更关心环境问题的社会原因、社会影响和社会反应。社会学的特性使环境社会学更多考虑不同社会机制下、不同社会情境中、不同文化下,人们与环境发生关系时的行为差异,并认为环境问题具有社会建构性。在不同国家、不同社会空间、不同社会人群中,由什么构成环境问题会有不同的表现,或者换句话说,环境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是社会建构的结果。

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初期,环境社会学界的核心议题是解释环境问题的社会原因。这一时期,我们主要介绍美国环境社会学家邓拉普(Riley E. Dunlap)和卡顿(William R.Catton Jr., 1926—2015)提出的“新生态范式”(New ecological paradigm)和史奈伯格(Allan Schnaiberg)团队提出的“生产跑步机”理论(Treadmill of production)。

在新生态范式中,邓拉普和卡顿首先批评了孔德(Auguste Comte,1798—1857)以来传统社会学“人类豁免主义”(Human exemptionalism paradigm)的人类中心主义倾向,指出了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和增长的极限,必须对传统社会学进行彻底改造,使其关注社会系统的生物物理限制,并进而定义了环境社会学为环境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的研究。

“生产跑步机”理论由史奈伯格于1980年在《环境:从剩余到匮乏》(The Environment:From Surplus to Scarcity)一书中提出。史奈伯格借鉴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和新韦伯主义社会学,运用冲突理论,对国家、资本主义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作了深入解析。他把资本主义体制比喻成跑步机的运行状态,指出生产机器一旦运行,就只能不断地生产,在不间断的持续增长的生产中耗用大量的矿产、森林等原材料,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问题;生产过程也会产生大量废弃物,导致环境污染。保持不断的生产、维持不断的消费是资本主义体制下经济正常运转的必然要求,因而环境问题无法避免,因为其产生的社会机制正是资本主义体制。

“环境正义”与第三世界环境问题历史

进入20世纪80年代,“环境正义”(Environmental justice)问题成为环境社会学关注的又一个核心议题,并且进一步地激发了环境史学界的研究兴趣。

1982年,在北卡罗来纳州的沃伦县,为反对继续利用有色人种社区的填埋点处理有毒废弃物,以非洲裔为主的居民发起了一场封路抗议运动。之后,一系列“环境正义运动”(Environmental Justice Movement)在美国各地展开。学者们在研究中发现,环境不正义的残酷现实不仅存在于美国等所谓的发达国家,更存在于第三世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贸易自由化不仅导致了国际间财富分配的南北失衡,更带给南方世界巨大的环境破坏。危险废弃物的越境转移、全球木材贸易与发展中国家的森林滥伐、野生动物贸易与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有毒化学品的国际扩散以及污染密集型产业向南方转移等这些环境问题背后,是世界范围内长期存在的发展不平衡及秩序不平等问题。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Maurice Wallerstein,1930—2019)的世界体系理论在“环境正义”的研究中有重要贡献。沃勒斯坦认为环境因素深刻地塑造了世界历史,并指出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不合理的国际秩序,而不是自身素质低下。在不合理的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中,资本主义的本质决定了核心地区为了利益最大化会无情榨取边缘地区的原材料,毫不顾及自然资源的再生,也不顾及废弃物的妥善处置——成本外化(Externalization of cost)意味着原料出口国通常还得承受发达国家消费导致的废物,包括碳排放问题;边缘地区不仅在政治经济领域被剥削、被宰制,在生态与环境上也沦为牺牲品。

生态马克思主义学者贾森·摩尔(Jason W. Moore,1971—)从生态学视角揭示了欧洲资本主义崛起的本质及影响和第三世界困境的历史渊源。摩尔进一步指出,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的兴起和资本主义世界生态的兴起是一个世界历史过程中的两面:一方面,它使世界经济具有无限积累和牟利的资本主义特性,从而对自然资源产生无限的攫取要求;另一方面,世界经济又必然要维持一种不平等的结构,以保证核心区域的垄断地位。所以,国际环境正义问题从资本主义体系全球扩张伊始就已存在。这些研究为我们理解第三世界环境史问题提供了一把新钥匙。

风险社会理论与“受害结构论”

与美国不同,欧洲对生态环境的理论研究还重视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如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1944—2015)在《风险社会》(Risk Society:Towards a New Modernity)一书中指出,现代社会是一个充满风险的社会,风险制造者以总体的社会风险为代价来保护自己。他力倡自反性现代化(Reflexive modernization),以应对现代社会风险。阿瑟·莫尔(Arthur P. J. Mol)等人的生态现代化理论(Ecological modernization)尝试通过对传统现代化的改造来解决环境问题。这些建构主义下的环境社会学的理论探讨,为解释很多现实的环境问题提供了全新的认识路径,更有利于说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

日本环境社会学从本土的污染问题的研究出发,主要致力于回答环境问题及其社会影响。其学界主要有四个流派:“受害结构论”“受害圈、受苦圈论”“生活环境主义”和“社会两难论”。其中饭岛伸子的“受害结构论”指出了生态环境的系统性问题,很有启发意义。“受害结构论”指出像水俣病这一类的患者,随着病症的出现,不仅承受着身体上的煎熬,还受到社会歧视,他们的境遇显示出源自环境污染的社会影响实际上是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影响。

生态环境问题的研究不仅是自然科学的一个主题,也是社会科学的一个核心议题。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是对世界生态环境问题研究的一项重要贡献。了解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理论研究起源与发展,有助于我国生态环境研究的推进,也有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http://www.cssn.cn/zx/bwyc/202012/t20201210_5230697.shtml 发表时间: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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