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芳:这些“不看分数”教育,并非可有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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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劳动能力缺乏怎么办?孩子沉迷游戏,荒废学业怎么办?遇到危险,孩子如何做到保护自己?未成年人的教育始终是父母心之所系,也是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

劳动课程要避免为开设而开设

“通过劳动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素养,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使他们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发挥劳动育人功能,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提案》。

朱晓进建议,要提高全社会对劳动育人价值意义的认识和对学生劳动教育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劳动育人的功能,通过挖掘劳动的育人价值、开发劳动课的课程内容、探索实施策略、改革课程评价方式等来推动劳动教育的有序有效开展。劳动教育的相关课程和相关活动的设置和安排,要避免为开设而开设。要完善劳动教育体系。应建立多形态、充分整合的劳动课程体系和劳动教育实践体系。除设置独立的劳动教育学科课程外,还要整合其他学科课程中的与劳动教育相关的内容,这包含所有学科教学中的劳动教育渗透课程,包含学军、学工、学农、学商等综合实践活动,还包含家务劳动、志愿者活动、社会义工等等在内的劳动教育活动课程。

将网络素养纳入义务教育课程

今年两会,朱永新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的提案》,他在提案中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网络素养课程。家庭应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的责任。“首先让父母懂网,学习如何在网络问题上与孩子建立开放友好的沟通。”朱永新还提到,通过阅读、影视欣赏等多种手段,培养孩子自主提升网络素养的能力。“通过阅读网络主题的图书、欣赏网络主题的影视等有效的手段,不仅让青少年自主提升网络素养,而且提高阅读能力,提升欣赏水准,强化核心素养。”

此外,提案中还建议网络平台和互联网企业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探索通过产品或技术来实践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上线青少年版,建立防沉迷机制等。

应急教育,不能止于“应急”教育

“这次疫情充分证明做好应急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掌握相关知识,有助于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妥善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全国人大代表、民盟安徽省副主委、安徽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院长金葆康说。今年两会,金葆康提交了一份《关于将应急安全教育课纳入教本课程的建议》。

金葆康建议,将安全教育课纳入中小学及幼儿园作为固定课程,根据年龄层次有针对性地开设不同内容的安全课程。统一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教育教材,与此同时,落实学校安全教育专职老师,使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走向专业化。建议可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触电火灾、防溺水、防性侵、防伤害、防煤气中毒、食物中毒、防传染病等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采取课堂教学、模拟事故情境培训和自救互救演练、播放安全教育影视片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大力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外,采用“课堂-家庭-社会”模式,注重中小学生与家长的互动,将课堂知识、家庭协作、社会普及串联起来,要打造“学习-实践-应用”相结合的应急教育体系。“应急教育,只有始终贯穿于学生的日常行为当中,才能不止于‘应急’教育,真正获得实效。” 金葆康说。

民革中央提案聚焦未成年人从事商业活动权益保障

未成年人不能从事“超龄”商业活动

近年来,网上不断爆出如“三岁童模拍摄时被母亲踢踹视频”“儿童维密秀”“童星培训骗局”“童星网络直播和募捐”等热点事件,不同程度反映了未成年人被迫从事超出其身体承受能力或与其年龄、身心不相适应的工作,造成其人身权、受教育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问题。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革中央提交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从事商业活动权益保障的提案》,建议构建行业许可规范,通过对法定代理人监护权的引导、监督和惩治,形成未成年人从事商业活动权益保护的综合机制。

民革中央在提案中提出,目前国内法律法规关于规范未成年人从事商业活动存在立法空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和《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存在着对保护年龄段覆盖不足和从事商业活动类型列举不足的问题;缺少未成年人商业演出的行业规范等。同时,民法总则也对这类情况缺乏相关规定。

民革中央在提案中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中增加保护未成年人商业演出权益的相关规定,明确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指导其他相关立法。同时加快研究出台专门立法,先尝试制定地区性的行政法规等,试点成功后再上升为全国层面的立法。

同时,构建未成年人从事商业活动的行业规范。根据未成年人参与商业活动的内容和特点,从身体情况、义务教育、学习成绩等方面构建入行标准;对商家从聘用合同、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环境、工作内容、违反规定的监督、惩处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确保未成年人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符合儿童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

针对父母造成的监护权滥用现象,民革中央建议,促进对法定代理人的引导、监督和评价机制多元化。引导法定代理人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不得强迫工作、暴力对待、经济剥夺、减损受教育权。同时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监督和评价机制,衡量监护权是否被滥用以及被滥用的程度。此外,在撤销监护权的规定之前增加限制行使监护权的规定,建立从轻到重的多元化惩罚机制,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刘焱委员建议:

把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学前教育专家刘焱委员准备了一份《关于把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提案》。其中列举了“四难”: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仍然不足,学前教育成本家庭分担总体比例过高,普惠性学前教育不公平问题凸显,以及不合理的公办幼儿园财政拨款制度。

对此,刘焱建议,“尽快把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制定普惠性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统筹协调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体化发展。”她认为,这有利于把有限的公共资源用于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更多幼儿与家庭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来源:《中国妇女报》 发表时间: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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