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宇:激发新时代托育服务发展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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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和社会力量)要把准托育事业或行业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学懂、弄通、悟透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托育相关政策,在实现机构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出应有贡献,为新时代托育服务发展注入新动能。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未来五年、十五年甚至更长一段时期我国托育事业或行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遵循。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激发新时代托育服务发展新动能,首先需要科学界定家庭、社区、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在托育服务中的定位,并明确不同主体的服务供给职责。事实上,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此已作出了纲领性指导,其核心要义概括起来就是“家庭尽主责,社区能依托,市场(和社会力量)有所为,政府起作用”。

家庭作为儿童天然的生存与情感纽带,具有养育子女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是托育服务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巩固其育幼的基础地位;社区具有可及、便捷的优势,既可直接为家庭提供“喘息”等身边的具体服务,也可通过公共区域相关设施、部位改造创设对家庭更加友好的周边环境;市场(和社会力量)既可按供需关系和市场规则提供专业化的托育服务,也可承接政府普惠托育服务项目,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参与托育资源供给,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的照护需求;政府则要为加强家庭养育能力提供指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重点发挥对确有困难家庭的保基本兜底线作用,有效疏解市场(和社会力量)进入托育服务领域的堵点和难点并对其行为和质量进行严格监管,以及加快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服务供给三个体系。

需要注意的是,当前我国托育事业或行业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从供给侧看,市场大、主体多,但规范少、监管弱,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收费价格普遍偏高;除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仍不够完善外,专业人才缺乏也不稳定,政府投入有限且不均衡,机构选址难、运营成本高、风险责任大的问题仍很突出。从需求侧看,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女性普遍进入劳动力市场以及城镇化加速推进、人口大规模流动,家庭功能也在不断弱化;除了留守、流动、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贫困农村地区外,城市地区双职工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也非常迫切,但广大家长殷殷期待的那种安全优质、价格适中、方便可及的美好托育服务需要仍得不到有效满足。

市场(和社会力量)要想真正实现“有所为”甚至“大有作为”,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目标。无论是否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无论是选择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机构属性,都要秉持为了儿童安全健康成长的初心使命,这也是基本底线,并努力打造属于中国自己的民族品牌。

二是摸清底数。聚焦社区层面,了解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基本情况以及家长的主要需求,加强与社区的合作,有针对性地采取托幼一体化、社区托育点、家庭互助式托育等服务模式,开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服务形式。

三是严格标准。注重服务内容和方法的科学规范,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规范一日服务流程,用好量表和操作手册,处理好“严格”对机构的短期约束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并争取机构标准能为行标、国标制定提供参考借鉴。

四是优化管理。创新思路与具体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在技术支撑、服务传递、运营管理、风险防控、人员激励约束等方面下足功夫。

五是争取支持。积极争取政府补贴、税费减免、水电气等优惠以及场地、设施和部位改造等方面的支持,主动申报政府示范、试点及普惠托育项目,并充分借助其他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专业智库的资源优势,不断加强自身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设。

总之,市场(和社会力量)要把准托育事业或行业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学懂、弄通、悟透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托育相关政策,在实现机构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出应有贡献,为新时代托育服务发展注入新动能。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表时间: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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